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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住小微权力方能守住群众利益

[ 作者:任禹文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1-09 录入:吴玲香 ]

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干部的“小微权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障脱贫攻坚各项民生项目、政策顺利实施,嘉陵区在辖区46个乡镇(街道)的593个村(社区)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制度,从小处入手,防止基层干部权力私化,保证村(社区)事务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使基层干部用权有规矩,群众办事有指南。(南充日报 11月7日)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社区)干部,作为最小一级基层权力执掌者,虽然地位不高、权力也微小,但他们手中直接掌握着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土地征用、宅基地审批、各级惠农政策的落实、专项资金发放等权力。村干部作用发挥好坏,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及和谐稳定有着直接影响。

近年来,“小微权力”越来越任性,村(社区)干部腐败现象呈上升态势,腐败的手段也是花样百出。有的在公用经费中“取”,有的在项目资金中“套”,有的在为民办事中“要”,有的在惠民资金中“截”,有的在集体资产中“占”,有的在征地拆迁中“瞒”......可谓是“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也真亏他们下得了手。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小微权力”看似微小,也能滋生“大腐败”。“小微权力”任性,导致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突出,严重破坏了党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党的政策在农村的落实,割断党心民意之间的纽带,危害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小微权力”不能不管。

管住“小微权力”,需要深入基层听案情。基层纪检干部应深入田间地头,认真搜集、查找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线索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线索,广泛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多方收集问题,让人民群众成为纪检工作的有力帮手。

管住“小微权力”,需要问责追究强震慑。对于“小微权力”引起的腐败问题,须臾不可懈怠、丝毫不能放松,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抓早抓小、抓大不放小,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处理一人,有效地警示腐败者,震慑观望者。

管住“小微权力”,需要阳光晒权除“温床”。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只有公开运行,才不会留有暗箱操作的空间,滋生腐败的温床。建立并落实“小微权力”清单,做好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让村民即时查看监督,真正落实村民在村务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管理权,才能“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管住“小微权力”,需要动员群众严监督。完善建立群众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形成来信、来访、电话、网站、微博五位一体的诉求渠道,动员群众用手机、相机、摄像机等随手拍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才能让那些拥有“小微权力”的村干部不敢腐、不能腐。

管住“小微权力”,才能切实守住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打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让反腐正风给百姓带来获得感。

(作者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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