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三农时评

“小微权力”清单促权力规范运行

[ 作者:欣然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8-25 录入:吴玲香 ]

2015年4月以来,芜湖县围绕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梳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清单37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村级工程管理、村级“三资”管理、涉农资金使用、救灾救助申请、计划生育服务等9大类权力事项,基本做到了“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建立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后,2016年县里涉农信访同比下降39%。(人民网 2017年8月21日)

通过对“小微权力”的监督管理,不但让村级事务更加公开透明公正,方便了群众,而且对村干部也是一种约束和保护,提高了村干部的工作效率,减轻了压力,拉近了与群众的关系。

“小微权力”看似不大,实则一头连着政策,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涉群众的切身利益。“小微权力”一旦“越轨”,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带给群众的痛感更直接、更强烈。

建立并落实“小微权力”清单,做好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让村民即时查看监督,真正落实村民在村务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管理权。让村民民主自治有了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村民的民主决策权更大程度上取代了村官的自由裁量权,村官权力有了更好的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村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有效防止了村官的“小权力”演变成“大腐败”,真正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村级事务多涉“小微权力”,随着廉政工作的深化,群众对身边的“小微权力”如何规范也有了更高要求,建立并落实“小微权力”清单,将“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促进村级权力更加规范地运行,把权力晒在阳光下,让这一权力更接地气,更好地服务群众。

(作者单位:绵阳市三台县争胜乡人民政府)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