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今年1至8月,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结扶贫领域违纪问题437件,处分427人,移送司法机关54人。截至目前,广东省三级督办直查共立案888人。(人民网 10月16日)
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1月提出“精准扶贫”概念,扶贫工作进入了关键阶段。近几年来,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六千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百分之十点二下降到百分之四以下。但是在看到成果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扶贫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腐败问题还尤为严重。此次广东省督办直查立案共888人,着实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脱贫攻坚的成果,需要我们共同维护,决不能被贪污腐败所侵蚀。
三十多年改革开放之后,在党的带领下,中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数亿人甩掉了贫困的帽子,但是仍然有一部分“硬骨头”需要攻克。落实扶贫工作,消除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关键阶段。在这一过程中,扶贫干部,特别是进村干部必须打起精神,以积极的态度将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带领百姓走出贫困。
扶贫的根本意义是为了改善人民的生活,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在扶贫领域贪污腐败,实质上是对人民最直接利益的侵害。一些扶贫干部总认为自己在角落里小小的腐败不会对整个扶贫工作产生影响,却不知正是由于这些“浑水摸鱼”、“小偷小摸”,才是从根底对扶贫成就的腐蚀,是脱贫攻坚的绊脚石。不管是“大腐败”还是“微腐败”,都要从根源上杜绝。
严防脱贫攻坚的成果被腐败腐蚀,首先一点,就是扶贫干部自身加强思想建设。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学习“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将为人民服务理念牢记于心,站在群众立场,走群众路线,真正为群众解决实事。其次就是上级部门在对扶贫工作的监督上面要进一步加强。在人事干部的人选以及资金流动方面分别建立具体的建立一个具体的机制,有详细的流程章节。同时还要完善监督举报机制,在网络上将扶贫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公开,公布扶贫工作举报电话,保持渠道流畅,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扶贫工作进行到关键时刻,对于贪污腐败绝不留情。要打赢脱贫攻坚战,自上而下都要积极落实,团结工作力量更要严肃纪律。真正为百姓谋福利谋福祉。
(作者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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