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问责力度,严惩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违纪行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近日,云南省纪委印发《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机制》),以制度形式规范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7月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中提到: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使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上的辉煌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实施精准扶贫,不断丰富和拓展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不断开创扶贫开发事业新局面。由此可见,脱贫攻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须高度重视。
目前,我国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在此脱贫攻坚关键时期,云南省纪委印发《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不难看出云南省对扶贫工作的重视度之高。《机制》为扶贫领域竖起一道“斩妖除魔”的屏障,使党员干部不敢作怪,更让党员干部知道作怪就会“被斩”,必能在扶贫领域中吹起了一股清风,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的福利,为《机制》点赞无可厚非。
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我国国际形象。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云南省纪委顺应国家新理念新战略,将脱贫攻坚工作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机结合,适时印发《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旨在通过规范、整合各方监督力量,实现分级负责、分口把关、集中处置,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绘制“施工蓝图”。《机制》为人民群众监督举报扶贫领域贪污腐败分子提供了便利,为那些心存侥幸伸手拿的党员干部堵住了腐败漏洞,不失为一个双管齐下的好制度。
(作者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区)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