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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放生:乡镇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 作者:刘放生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4-05 录入:19 ]

——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

2017年2月20日新华社发布的中办国办《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中国乡镇治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进入新常态下的全新阶段,必须深入领会,全面贯彻。

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入手,深化乡镇体制机制改革,一举突破了乡镇体制机制改革的困境。回溯从秦制建立到新中国之前的二千多年,中国的乡里制度时有时无,时强时弱。有也好,无也好,强也好,弱也好,都一直为社会和后来的史家所诟病,甚至有言,乡里制度走向密实之时,也就是朝代变更之日,以至于一些有作为的督抚、道台、知州、知县都把严控吏役(州县机关工作人员)下乡进村作为从政指南置之案头,朝夕相顾。

新中国以后,为适应国家基本经济社会制度,乡镇治理体制机制几经变革,先后经历过保甲制、乡镇制、人民公社、乡镇制等几次大的变革,职权由少到多、由小到大,直至套用党委领导下的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的体制。其中,有所成就,有过艰难,甚至也有过严重痛楚,直至乡镇干部与农民群众对立的群体性事件,多地多点发生。其直接原因是农业税费负担繁重和政府经济实力薄弱,而根本原因是工业化、城镇化停滞不前。直到2000年代中期,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免除农业税费并建立起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形势才一路向好。但是,所谓“后农业税”时代乡镇治理体制机制改革何去何从,仍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争论不休,举步维艰,各种试验也少有突破。这一次,由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不是从机构牌子、权力大小、人员多少入手,而是从职能入手,从做什么、怎么做入手,把“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步伐,着力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作为乡镇体制机制改革的突破口,乡镇体制机制改革的困境便一朝突破,柳暗花明,阳光普照。

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入手,深化乡镇体制机制改革,适应了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首先是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乡经济社会空间分工不断深入,工业园区化,商业电商化,农业规模化,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越来越少,人口密度也在急速下降,特别是一些传统农业县市区,除了个别超大乡镇外,大多数乡镇财政基本上成为一个“过水田坝”,只有支付义务,没有收入职责。其次,随着“核心意识”、“顶层设计”的全面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的决策上移,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行的是“省级全面负责、县级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乡镇一级成为执行的终端,而不是决策的起点,只有执行权,少有决策权。再次,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乡镇在经济发展中的指挥决策机会减少,公共服务任务加大。又再次,农村经济社会保障的标准逐步趋于一致,乡镇不跑冒滴漏就“万岁”了,工作人员的热心和技巧摆到重要位置。归总一句话,对于乡镇一级,那种“当阳桥头一声吼”的机会,一去不复返了。

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入手,深化乡镇体制机制改革,意义重大而深远。只要我们统一思想,全面贯彻执行这个《意见》,完全有信心在2020年到来之际,有效地实现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农村长治久安。乡镇各类公职人员在工作中也将更加称心如意,胜似闲庭信步。其重大深远的意义还在于,将为县市区一级政治体制机制改革提供新思路新方法,这就是注重实在,少换牌子,多换思想,转变职能。

作者:湖南衡阳县委宣传部退休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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