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乡村”的战略布局。三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大量资金、人力和物力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也应看到,无论是在认识上还是实践上,美丽乡村建设尚存在若干问题和误区,影响了美丽乡村建设的质量和进程。因此,需要对美丽乡村建设进行科学定位,理顺美丽乡村建设的逻辑和思路。
美丽乡村建设的战略定位
目前,在美丽乡村建设的定位上存在混乱和模糊,主要源于认识视域上“广义”与“狭义”的差异。从美丽乡村的生成背景和政治逻辑看,至少应从以下两方面对美丽乡村建设进行战略定位。
01把美丽乡村建设定位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布局之下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新阶段,党的十八大做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决策,并将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作为指导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思想和实践指南。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的战略举措。从政策出台的时间看,美丽乡村建设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贯彻和落实,美丽乡村的建设过程同步表现为生态文明的实现过程。生态文明是美丽乡村建设的理论源头,引导美丽乡村建设的内容和方向。因此,建设美丽乡村,必须把生态文明理念和思维融入建设实践中,把农村生态和环境改善纳入美丽乡村建设框架内。
02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框架内进行定位
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目标体系》中提出产业发展、生活舒适、民生和谐、文化传承、支撑保障等五大指标体系,共涵盖20个指标内容,不仅把新农村建设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村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生”五大原则涵盖在内,而且还对此进行了细化和改进。由此可以看出,美丽乡村建设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脉相承的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美丽乡村建设战略的基础框架,美丽乡村建设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和提升。
综合看,美丽乡村建设不是仅从人与自然的维度进行定位,把美丽乡村看成是农村生态系统、农村环境系统相结合的复合生态环境系统;也不是仅从人与社会关系维度进行定位,把美丽乡村建设看成是乡村发展、农业增产和农民富裕;而是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整体维度进行定位。美丽乡村不仅指农村的生态和环境“美丽”,而且包括农村场域内人、社会、文化、经济等方面的“美丽”。美丽乡村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体,二者统一于美丽乡村建设进程中。
美丽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01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模式问题
将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到理论高度,并以模式的形式呈现出来供借鉴和参考,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途径。2014年,农业部提出“产业发展型、生态保护型、城郊集约型、社会综治型、文化传承型、渔业开发型、草原牧场型、环境整治型、休闲旅游型和高效农业型”等美丽乡村十大创建模式,这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样本支撑。虽然“模式”对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认识上的误区,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反而延缓美丽乡村建设进程、降低美丽乡村建设质量。如,违背“模式”的生成规律,揠苗助长式地任意创建模式,致使美丽乡村建设模式以同质化状态遍地开花。问题的根源在于,基层政府对于“模式”运行本质和机制认识不足。
模式是集特殊性与普遍性于一体的,具有抽象性、代表性、可复制性和借鉴性等特征,是关于方法、经验的高度概括和提炼。“模式”来源于特殊性并寓于特殊性之中,遵循从特殊性到普遍性再到特殊性的运行机制。因此,“模式”必须与当地的具体情况相结合,才能更好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02美丽乡村建设中的试点问题
美丽乡村建设是新兴事物,缺乏足够的可借鉴的经验,很多地方需要摸索,通过试点等途径探索可行的发展路径。从农业部公布的首批全国性1100个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开始,全国各省市陆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已成为当前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方法和手段。在试点过程中,存在一些认识问题有待厘清:
一是试点的周期问题。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全国性战略,试点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因而试点周期不宜过长。
二是试点样本的代表性问题。美丽乡村建设要覆盖全国农村地区,所以其试点样本必须具有代表性,不应直接指派或是依托项目、规划等变相指定。
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思路
01坚持系统性思维和顶层设计理念,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农村社会建设的整体框架
从农业部发布的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可知,美丽乡村建设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发展性,蕴含现代农村建设的标准和理念。当前,我国农村发展现状与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尚有很大差距。因此,必须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系统的战略工程逐步推进,既要注重美丽乡村建设的阶段性,也要看到其长期性和艰巨性。
一方面,坚持系统的思维和方法,把美丽乡村建设融入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建设的全过程,从农民、农业和农村三位一体的战略高度整体推进;另一方面,立足长远,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顶层设计。
宏观方面,运用技术路线图等现代工具,制定集全国、地区、省市于一体的美丽乡村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美丽乡村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和长远目标,整体把握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进程和路径;微观方面,进一步完善项目带动、规划推进等审批机制,改善美丽乡村建设的运行机制,在实践中探索构建一套运行高效、约束有力的美丽乡村建设制度。
02统筹兼顾试点先行与全面推进的逻辑关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由点到面转换
从方法论看,试点先行与全面推进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试点先行是全面推进的基础和前提,全面推进是对试点先行的扩展和检验。从试点先行到全面推进的思路看,有两条可实现的路径:
一是渐进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遵循由点及线而后面的顺序逻辑,在实践上坚持打造“精品”,并使试点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常态”和“惯性”。其优点是减轻了地方的行政、资金等压力,缺点是过于注重美丽乡村建设的优先顺序,而这种按照时间顺序推进的方式会损害大部分农民的利益。
二是由点到面直接转换,强调美丽乡村建设的协同推进,注重让美丽乡村建设的福祉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到全体农民。显然,这符合试点先行与全面推进的逻辑关系。对此,需要动态跟踪和观察试点建设进程,及时总结试点样本的经验和教训,客观论证试点建设成果,科学提炼试点建设经验。
03理顺政府与农民的行为边界,逐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内生型转变
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推动者,也是相关政策和资金的重要提供者,但这不等于政府可以完全替代农民建设美丽乡村。理论上,政府与农民之间存在一条严格的界限,这条界限决定了政府与农民的行为边界。
在美丽乡村建设初期阶段,农民参与建设面临要素短缺、能力不足等问题,所以可适当压缩农民的行为边界,扩大政府的作用;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深入,政府的行为边界应呈现渐进式压缩趋势,农民的主体地位应逐渐提高,即由外生型走向内生型。当然,美丽乡村建设的内生型道路是在不断“还农民建设美丽乡村之权,赋美丽乡村建设之能”的过程中演化博弈的结果。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就是尊重和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举措。
(声明:本文摘自《经济纵横》)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农富通(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