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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明钊: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新探索

[ 作者:孙明钊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05 录入:王惠敏 ]

2014年7月,质检总局批复同意山东省在全国首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以下简称“示范省”)。两年多来,示范省创建以标准为基础,以品牌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形成了出口农产品国际竞争新优势,推动了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现了优质农产品由出口保障转向全民共享。

层级推进 夯实示范省建设基础

一是省级层面打造质量安全公共信息和国内外市场开拓“两个平台”。山东省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制订《山东省农产品食品链全过程管理通用要求》,初步构建起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消费全产业链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自2014年以来,山东省每年组织2次示范省推介会,先后赴美国、日本、韩国和欧盟进行推介,赢得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主动权,2015年山东出口农产品205亿美元,连续16年位居全国第一;推行“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安全赢得国内广大消费者的信赖。目前,安丘、寿光、平度、莱阳、兰陵等20多个示范区已与上海江桥、南京白云亭、北京华普等国内20多个大型超市实现“区超对接”。二是市级层面打造“两个中心”,构建“五大农产品主题功能区”。加快农产品流通市场统筹规划,着力打造农产品集散、展销、价格形成中心,总投资40亿元的中国潍坊畜禽产品交易城、投资10亿元的中国食品谷(潍坊)总部基地已投入运营;打造区域性农产品检测中心,每个市建成1-2个国家级、升级综合性农产品检测中心。“五大区域性农产品主题功能区”,即以青岛、烟台为主的水产品主题功能区,以潍坊、青岛为主的肉食主题功能区,以济宁、临沂、青岛、烟台等为主的蔬果主题功能区和以青岛、烟台、威海为主的粮油制品主题功能区。三是县级层面深化推进六大安全管理体系。即:健全农产品标准体系、农业投入品控制体系、可追溯体系、品牌引领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科技服务体系,夯实示范区建设基础。全省已建成国家级示范区49家,总数位列全国第一。

品牌引领 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

一是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在出口肉类、蔬菜等大宗产品领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实现由“数量型”逐步向“质量型”转变,山东90%以上的出口农产品来自于示范区,出口农产品合格率达到99.95%以上,国外不合格通报批次较示范区创建之初降幅达59.1%。二是着眼产品产业结构升级。巩固农产品出口传统优势,培育新的竞争优势,扩大特色和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山东省出口欧盟、出口日本花生份额占到全国的95%以上,出口欧盟禽肉制品占到全国的40%以上。2016年1-10月,山东出口蔬菜41.06亿美元,其中,蔬菜制品占近50%;出口花生6.36亿美元,其中,花生制品占74%。三是坚持品牌引领。积极实施品牌基础建设工程、供给结构升级工程、需求结构升级工程,浙江大学发布的2015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排行100名中,山东有20个品牌,品牌价值达740.16亿元。烟台苹果、金乡大蒜、兰陵(原苍山县)大蒜品牌价值分别达到105.86亿元、48.79亿元和48.37亿元。

改革创新 不断激发内生动力

一是理论创新。由政府主导提升到政策指导,出台示范省创建指导意见、扶持政策、经费保障以及考核评价标准相继出台,形成了以政策引领科学发展的新路。在示范区六大技术体系框架下,融合质量、品牌、技术、服务等发展要素,构筑了更为完善、更具普遍指导意义的管理体系。二是管理创新。大力推动以风险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目标的模式改革,实施出口农产品快速核放,低风险出口农产品实现了“零”待时。通过改革创新,提高了放行速度,出口农产品施检流程同比降低35.1%。三是科技创新。强化现代农业科级创新推广体系建设,建设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重点突破生物育种、农机装备、智能农业、生态环保等关键技术。加强政校对接、企校对接,山东省有关市地与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荷兰瓦赫宁根大学建立了农产品战略合作关系,开展农业创新研究,不断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

建言献策 创新发展卯足后劲

在示范省创建过程中存在创新发展后劲不足、品牌发展战略研究不够、产业结构需要调整、示范省理论研究仍需加强等问题,需要继续总结经验,加强推进措施,不断拓展和深化示范省建设的内涵与外延。一是创新示范省建设。示范省创建要与生态建设、精准扶贫、有机农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结合,要与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农产品安全县相结合,实现共赢。二是用活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示范省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离不开政府总揽全局,检验检疫部门要继续发挥作用,用好、用活部门联席会议机制,调动参与部门积极性,明确职责,创新机制,合力推进创建工作。三是做好责任传导形成共建氛围。创建示范省是一场“全民战役”,需要全员参与。更好地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落实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同时,也需要监督市场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形成良性互动、形成合力。四是开展提升活动确保创建质量。要抓好示范区的质量提升工作,做好对示范区的督察、考核及培训;制定管理办法,实施示范市、示范区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督导未创建的县(市、区)按照标准扎实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已建成示范区的县(市、区)在转型升级、品牌化培育产业化运作上下功夫。五是推进“农商”互联。采取主题研讨、项目推介和展览展示等形式,推动农产品供应者、流通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之间深度融合,打造农产品流通新渠道

作者单位:山东潍坊检验检疫局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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