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凝练为6个字:忠诚干净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权力与义务、责任与担当对应统一起来,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7月19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日前,《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实施,引发各方关注和热议。一些网友不禁联想到此前刚刚实行的被称为“史上最严党纪”的《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项法规。此次出台的《问责条例》势必刷出党纪条例的“最严”的新高度,让公众看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意志,将纪律挺在前面,让“纪严于法”绝不只是一句空头口号,而已经实实在在的体现在了越加严密的党纪法规中,标志着管住权力的制度的笼子越来越严密,任何逾越“红线”和“底线”的行为都必然会面临“最严”的党纪问责,付出不可承受之重。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作为党员干部,必须经受长期的党性教育,接受层层考验和种种磨砺,在面对复杂的环境和种种诱惑时,能坚守自我,不忘初心,始终铭记党的宗旨,时刻牢记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誓言,深知党员干部的身份不是拿来炫耀的资本,而是沉甸甸的责任,代表着党和人民的无限信任和期盼。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是扣好人生第一颗“纽扣”的关键。个别人当官,只图功与名,把当官视为人生发迹的捷径,把权力作为谋取不当利益的工具。权力作为神圣而威严的国家公器,其具体行使,须体现国家意志,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但一些人凭借着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胡作非为、不作为、乱作为。党性的缺失、价值观的扭曲、权力观的迷失,让一些党员干部没有责任、没有担当。
问责条例是根治为官不为的良方。问责条例明确了对于落实责任不力、出现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问责情形、依据、原则、程序、方式,明确针对不同情形不同性质不同类别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条例》为不作为、乱作为明确的划出了“红线”、指明了“雷区”、悬起了惩戒之剑,无疑是在明确的告诫各级党员干部,须学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如果仍是为官不为、乱为,不仅会遭受群众的唾弃,更会被通报曝光、从严处分,丢掉“乌纱帽”不说,也声名俱毁。为官不为背后,实是监管不力、问责不严、执行不力,而问责条例原则性极强、操作性极强,该不该问责、如何问责都极为明细清晰,在公众强大的监督之下,势必会得到强有力的执行,也势必会成为根治为官不为、乱为的利器和良方。
作者单位:四川省三台县乐加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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