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部分扶贫资金未及时有效使用;部分专项资金被骗取套取或违规使用,26个县的少数单位以虚报搬迁户数人数、虚开发票、重复申报项目等方式,骗取套取专项资金2416万元。(新华网 2016年7月21日)
顾名思义,扶贫资金是帮助贫困群众度过生活难关的救命钱,体现的是中央、地方政府对贫困群众的关心、关爱。这笔钱充满了爱心和真情,是容不得半点私心以及任何杂质。然而,近年来,在很多地方都发生了关于扶贫资金被套取或是违规使用的负面事件。比如说,《经济参考报》曾报道,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又如,甘肃省纪委会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开展的“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共查处违纪问题686件,涉案人员达1516人。以上案例都足以说明遏制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亟需“铁纪”整治。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扶贫资金屡屡沦为“唐僧肉”,还是与制度不严密、监督机制不完善脱不了干系。尤其在乡镇一级,无论是申请扶贫资金还是最终的分配问题,都由乡镇干部以及村组干部一手经营,若是二者狼狈为奸,出现瞒报、谎报现象,现有的监督机制也很难发现,导致国家已经拨款,但是扶贫资金却没有真正用到需要帮助的群体身上。这样的结果最终导致政府失信,贫困者寒心。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全面小康、全面脱贫解困。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必须树立起讲纪律、讲法律、讲政治的大局观,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将脱贫攻坚、脱贫解困作为政府的重点工作,让这笔惠民资金真正用以于民。
当然,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更必不可少。笔者认为,作为第三方监督机构,做到有的放矢,标本兼治,用铁纪铁规规范干部行为是当务之急。具体如下:一是对扶贫资金的申报要从源头上进行核实;二是对扶贫资金的下发手续履行要全面,过程监督要严肃;三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村务公示、公开,接受民主监督;四是一旦出现扶贫领域的贪腐现象,要按照党纪党规严肃处理,提高威慑力。让那些企图碰触或者已经深陷泥潭的干部得到教训,再也不敢贪、不敢腐,从而为扶贫资金加上一把“安全锁”。
作者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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