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新华网:2016年07月17日 来源:新华社)
自党成立以来,党的任何一项制度建设,都是基于改革、发展和实践的需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近日中央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党内管理制度的自我修复完善,是从严治党又一重大历史成果。
《问责条例》篇幅不长,仅13条,字数2000字左右,阐明了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的方式、问责的执行,全面而精当,最令一些党员毛骨悚然的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终身追责”表述,字里行间透露出“严厉”二字,让社会各界看到了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真和严。
在过往的党内管理中,对于一些违犯党章党纪的党员或者党组织,存在着只“问”不“责”,或“责而不问”的情形,让党纪党规的执行力打了折扣,急需用长效制度加以保障。
《问责条例》的“横空出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问责条例》抓住了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使主体责任成为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敦促各级责任主体担负起主体责任,并层层抓实求效;《问责条例》优化了治党顶层设计,将有力地扫除基层存在的“不闻不问”、“不问不责”等失之于宽的种种弊端;《问责条例》将“问”和“责”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于所有失职失责党组织和成员严肃问责。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严肃党员和党组织管理的《问责条例》,以“真问真责”的零容忍态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要求,其价值不在于多一项一般性规定,其精髓在于执行层面的“真问真责”,只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终身追责”,让失职失责的党员、党组织均无一例外地受到问责处理,那些以往所有主体责任不落实、管党不作为、任性乱作为、慵懒散浮拖等现象将收缩到“无穷小”,制度治党的威力放射到“无穷大”。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只有将“真问真责”作为治党的驱动动力,并持之以恒抓好制度执行和落实,党的各项规定必将上行下效、令行禁止,各地各级党组织必将更加奋发有为,人民群众必将更加满意,党的执政之基必将固若金汤,“四个全面”的伟大构想定会实现。
工作单位:四川北川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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