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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正莉:当潜规则遇上明规矩

[ 作者:卜正莉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5-05 录入:实习编辑 ]

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近日发布了《2015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当前以潜规则为名,受贿、索贿现象仍然不在少数。个别领导干部认为,逢年过节收些礼品、礼金是人之常情,并不为过,最多算是违纪;更有甚者,对于“吃回扣”“拉关系”等认为是市场“潜规则”、是社会普遍现象,难以自律。(检察日报  2016年5月3日)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表明了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要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从自身做起,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

在如此的高压态势下,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多数领导干部有所收敛,但部分领导干部仍心存侥幸,将“四风”问题改头换面、花样翻新,出现各种变异:入股、理财、借钱、找人帮忙……潜规则,就像看不见的手,表面上无影无踪,实际上却无处不在。

笔者认为,根除潜规则、撕破“关系网”,我们必须从源头抓起,不给其留下任何进出的余地。怎样才能真正意义上的消除“潜规则”呢?

思想的阀门要拧紧。党员干部,必须要讲党性,守规矩。这个规矩就是党纪国法。只有修身正己,才能不受腐化思想的侵蚀。如果党员干部都能带头遵守规则,形成自觉抵制“潜规则”的政治生态,“潜规则”也自然无从溯源。

规章制度不留漏洞。各单位和部门在立规矩、定制度时,不用去找“度娘”,都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实施办法,让制度真正管用,好用。在制度贯彻过程中,也要严格按规矩办事,发挥出其广泛的震慑作用,这样一来 “潜规则”便无处藏身并逐渐消亡。

监管制度放在阳光下。“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佳的消毒液。只要将党和国家的各项事务置于阳光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等,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驱散潜规则的阴霾,就能看住“潜规则”进出的门,防止其肆意横行。

规则不是针对个人而定,是一个社会、一个群体的行为依据。一个人的力量消除不了“潜规则”,只有上下联动,在全党全社会中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这样“潜规则”才能失去市场。

作者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茅坝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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