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某市地税局局长,中共党员。在地税局组织的一次座谈会上,赵某认识了当地一名私营企业老板王某。会后,王某以将来请教业务为由,求得赵某私人联系方式。其后,赵某受王某邀请,多次出入王某自己设立的高档私人会所,喝洋酒、抽雪茄。(中国纪检监察报 5月2日)
正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十八大以来,随着党中央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八项规定”的出台,虽然部分党员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大有改观,公款吃喝现象也有所收敛。但一些人为了规避监督,却将私人住宅改造成向特定对象提供餐饮、娱乐活动的场所,搞所谓的“家宴”,进行利益勾兑和输送。此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不让在高档饭店吃,就转移到私人会所,不让在私人会所吃,就移驾家里搞“家宴”之举,再次印证“舌尖上的腐败”并未根除。之所以能“顶风作案”,光靠加强思想教育和提高思想觉悟不够,效果不一定好,所谓的“家宴”同样会成为权力的“鸿门宴”。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所规定,严禁党员干部进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而私人“家宴”看起来好像不在规定之列,领导干部也有七情六欲,也有亲朋好友,不让公款消费可以,参加“家宴”难道还不行吗?更何况这是“八小时之外”的事。但是,问题在于,绝大多数情况下的“私人宴请”,邀请者看中的正是被邀请者手中的权力。如果有这个因素在,哪怕是私款,甚至是领导干部自己掏钱,也无法排除公权私用之嫌。
己不正焉能正人。从某种意义上讲,领导干部身体力行,不去与权力有瓜葛的场所吃喝,对匡正社会风气也大有裨益。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官就别想发财,想发财就别当官”。的确,领导干部尤其需要时刻以此自警。当然,不能对凡是参加“家宴”者就对其进行“有罪推定”,将其归类为藏污纳垢之所。但话又说回来,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冒天下之大不韪参加“家宴”,不外乎因为官员害怕自己的行为暴露在公共场合,害怕公众知晓其行为而授“监督”以柄,所以才为之。因此,遏制领导干部参加家宴,实则是为止官员于腐败渊薮前之措施,或许有点严苛,但它对领导干部是一种呵护。
当然,不得不回到执行力这个老大难问题上。对于领导干部心存侥幸参加“家宴”,纪检监察部门可能会手软“网开一面”,也可能会忙不过来。鉴于此,无论是监督的现实需求,还是违纪者心态使然,归根结底要从权力根源上着手才尤为关键。如果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限制,想要正本清源,防止参加“家宴”的腐败“卷土重来”,无异于是“按下葫芦浮起瓢”。同时还要让所有领导干部明白,如果寄望于恢复以前声色犬马的生活,只能是一场幻想。
一言以蔽之。治腐之本在于治人,治人之本在于治欲。笔者以为,对私宅改成特定场所搞“家宴”,必须予以严惩。要在强化干部廉洁自律同时,让党员领导干部明白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其次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再者要用强有力的制度为其划定行为边界,不能“越过雷池”半步,自己的每一次举动都可能付出惨重代价,相信只有违纪者“望而却步”,才能远离私人会所或者所谓“家宴”,不至于让所谓“家宴”成权力“鸿门宴”。
作者地址:四川北川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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