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生的一些有关土壤问题的事件,再一次将土壤污染防治推向了“风口浪尖”。25日,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年度环境报告时说,今年将出台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对此,相关人士指出,该计划的出台以及专项资金的支持表明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要有“大动作”。此举不仅将带来环境的改善,整个国民经济都将因此受益。 (人民日报 4月27日)
有道是“动作再大,关键在到位,否则就会走形。”近年来,“镉大米”、“铅超标”、“毒蔬菜”已然成为老百姓的餐桌挥之不去的雾霾。尤其是近期发生的一些有关土壤问题的事件,再一次将土壤污染防治推向了“风口浪尖”。试想,如果连人类赖以生产、生活和生存的物质基础,任何一个国家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土壤都被污染,还会生长出放心、可靠的庄稼吗?报道称,今年环境保护部将出台“土十条”以及专项资金,对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实现“大动作”,旨在对环境污染的改善。笔者以为,此举对民众来说,无疑值得期盼的福音,但它的最终成效如何?会否只是成为“动作优美、姿势难看”,还有待拭目以待,还得看相关监管部门如何强化土壤环境监管职能,建立土壤污染责任身追究机制。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其实,早就有专家分析指出,一个占地10公顷的污染企业或许每年可能给当地政府带来成百上千万元的税收,但如果这10公顷土地被污染,却需要花上亿元甚至十多亿元的投入才能恢复。而如果不加以治理,仅由土壤本身自然恢复,一般需要耗费两三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时间。并且土壤污染是一个长期漫长过程,很难直接看出到底有多少土壤遭受污染,严重程度与否。疑问的是,这些严重后果难道我们的地方管理者、监督部门无从知晓?答案不言而喻。如今土壤治理的“大动作”虽不失为亡羊补牢,但还是一句话,“不看广告,看疗效”,治理土壤污染,还得看政府如何管、怎么管、管什么?
诚然,土壤污染防治面临着问题的复杂性和基础的薄弱性,面临滞后性和隐蔽性是一个方面;对于土壤污染的底数不够清楚,缺乏专项法律法规,针对土壤修复,缺乏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是另一个方面。但也不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色彩成为梗阻。就事实而言,污染企业多数为地方辖区“纳税大户”、GDP创造的主流,不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也为执政一方的领导带来无上荣光,为政绩增光添彩,这样的“香饽饽”企业,如果置身于土壤污染的治理政策之下,无疑会十分尴尬,甚至阻碍政策实施。所以就算“土十条”的动作再大,脚步再快,也难保地方政府保护主义的“魅影”。为此,光有近百亿资金“鼎力相助”,没有强有力的执行力度,无异于“昙花一现”,让土壤治理成为永远的“循环数”。
当然,思想上的转变、环保产业的创新和考核机制的调整,也是助推土壤治理“大动作”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发展绿色环保产业,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领域,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产业体系,研发、示范、推广一批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无疑开启了环保产业的发展布局。这就需要淘汰产能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同时把生态考核作为干部政绩的“大手笔”,不以破坏环境的gdp论英雄。当思想、制度、考核同步进行时,土壤治理“大动作”就会完美无瑕,掷地有声。
一言以蔽之。土地,是我们世世代代赖以安身立命之本,它再也经不起污染。而可以肯定的是,土壤污染的防治带来的好处将不仅是环境的改善,整个国民经济也都将因此受益。笔者愚见,出台“土十条”,并辅以专项资金的保障,既是对当代负责,也对后代负责。愿土壤治理“大动作”别只是好看,更别成为循环数,能能尽快破解环境难题,真正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权。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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