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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然:赃款尽孝是家风不正

[ 作者:李然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4-15 录入:实习编辑 ]

3月24日,安徽省淮北市政协原主席阚相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阚相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收受22人所送财物约409.8万元。阚相华当庭供述,其收受的贿赂主要存放在自己母亲处。案发后,阚相华的家人退缴了全部赃款。(中国青年网3月26日)

贪官受贿以后处置贿款的方式可谓是五花八门,有的是放在情人那里的,有的是用“朋友”来作为掩护的,有的是利用关系来做白手套公司掩饰赃款的,但是像阚相华这样把所有贿款都交予母亲的却比较罕见。这是“尽孝”吗?

恐怕并非如此。想当官就不要想着发财,想发财就别想着当官。既要发财,又要当官,就势必是一条不归路。处置赃款的问题是萦绕在每名贪官头上挥之不去的,这些贪污来的钱拿在手里“烫”得慌,放在不熟悉、不可靠的人那里觉得不安稳,大概这位阚相华觉得谁也靠不住,于是就统统放在自己母亲那里。假如,这位母亲知道是赃款,知其罪衍而不报,这个时候,不正是害了儿子,同时也害了自己吗?

古时候有著名的“孟母三迁”的典故,一位母亲为了让孩子不受到坏的影响,不惜搬三次家来给孩子比较好的环境。孩子是如何成长的,受什么样的教育,接受什么样的观念,未来孩子是怎样成长的,父母要负起很大的责任来。母之爱子,当为之计深远,这就是《左转》上的著名论断。如果自己有身为官员干部的子女,要时时刻刻提醒他们,不光是要从信念和道德上去教育,而且更不能助纣为虐,把子女的贪腐钱财当作来尽孝。这就是我们常讲的“家风”问题。

党员干部是要注重“家风”的,不光是枕边风的“歪吹”,或者是因子女的教育不足而导致走上歪路的,还有更为重要的就是身为官员干部的父母要在观念上时刻警醒他们。如果在发现不法行为之初就耳提面命,就对子女伸出去的手及时拉住,及时让他们反省过来,怎么会能够后来变成无法挽回的大错误?

清廉为官不容易,正是因为这种不容易,就应该要在各个方面进行防范,“家风”的加筑就是根本之一。很多的贪官当初的贪腐行为往往是在一念之间,而就是这种一念之间就是非黑即白的两条路,假如一开始就有人对其进行“棒喝”,一语而惊醒梦中人,又怎么会导致法律与纪律的严厉惩处?

(作者单位:绵阳市三台县灵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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