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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再雄:领导干部当不怕“树敌”

[ 作者:何再雄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1-04 录入:吴玲香 ]

近日,关于全国百优县委书记、湖北巴东县委书记陈行甲的一篇新闻报道引起了广泛热议,说的是他在全县工程建设整治大会上公开点名批评违纪违法官员,并称“树敌无所谓”。陈行甲的一番言论,体现的是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的精神,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处于领导岗位的干部,当无惧“树敌”。

由陈行甲的“树敌无所谓”,笔者不禁联想起新疆首虎,原自治区人大副主任栗智,据媒体公开报道,栗某曾讲述自己为人处世的一条原则就是“绝不树敌”,不过令人讽刺的是,“绝不树敌”的栗智最终却成为了党和人民的“敌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如果一味的信奉“好人主义”,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缺乏足够的担当精神,在面对涉及到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以及违纪违法人员时,态度犹疑,不愿“树敌”,不敢“树敌”,最终将很有可能像栗某一样,走向党和人民的反面。

究其领导干部怕得罪人,怕树敌,不敢为,明哲包身的行为本质,还是“为官不为”,缺乏担当意识。强化领导干部担当精神,让领导干部愿意“得罪人”,敢于“得罪人”,一方面既要内在坚定理想信仰,另一方面又要外在完善保障机制。

首先,要大力通过教育引导,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始终做到党的原则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其次,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健全完善干部考核用人机制,坚决杜绝“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让那些只想当“太平官”、“圆滑官”的人度日如年,再也混不下去。让那些愿担当、敢担当,因为担当而“树敌”,丢了票数的干部得到重用,激励干部去主动作为;还有就是,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加大外部监管力度,强化刚性约束,让敢担当者理气直壮,让不作为者付出代价,以严格地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为官避事平生耻”。怕得罪人、怕树敌是开展工作的大敌,广大党员干部应当自觉戒之,做一名“心中有责”的好干部,只要是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就要无惧“树敌”,该讲时大胆去讲,该做时一往无前。

(作者单位:黄梅县刘佐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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