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三农论剑

刘海光:创新投融资模式助推乡村振兴

[ 作者:刘海光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5-22 录入:王惠敏 ]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

我们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现代化农村,解决建设资金的问题是重要课题。乡村、农业区别于城镇、工业,在乡村现代化的建设上显然是不能照搬城镇化建设的模式和经验,同时在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严控政府债务的政策背景下,乡村振兴领域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投融资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深化改革调整投融资模式。乡村振兴项目投资金额大,公益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政府直接投资资金缺口较大,当前合规的融资模式专项债、PPP,额度受限。乡村振兴项目融资由单一的公益性项目调整为公益性项目+有收益的准公益性的综合项目,将原来政府投资项目转换为政企合作,企业投资为主的模式,授权国有企业由传统的抵押贷款间接融资调整为项目贷款的直接融资,引进社会资本投资乡村振兴领域。

发挥财政资金“种子”作用。根据《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县城是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关键点,县域将承担更多乡村公共服务和产业布局的职责,对县域财政四本账资金进行整体统筹,避免当前涉农资金使用“碎片化”的现象,盘活“沉睡”的涉农财政资金,把“零钱”归集“整钱”,用于乡村振兴项目的“种子”资金,适当发挥杠杠作用,吸引民间资本、金融机构资金,增加乡村振兴资金有效供给。

发展产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结合本地自然禀赋和产业基础,梳理本地产业要素,找准适合本地发展的特色产业,着重打造区域特色产业,打通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从而让二产三产赋能一产,提升区域产业自身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使农民可持续增收,财政税收增加,以反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乡村文化建设,形成“投-建-管-运-收”闭环的良性循环。


(作者系湖南省农村发展研究院理事、深圳农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来源:《中国乡村发现》2023年第2期)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