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三农时评

汪义力:黄城河边一个小村庄的治理困境——基于蕲春县A村的观察

[ 作者:汪义力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2-24 录入:朱烨 ]


村庄介绍:A村位于湖北省蕲春县的东北部,地处偏僻,交通不便,进、出村为一条约5米宽的水泥道路。全村占地面积5.2平方公里,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确权耕地面积2002.5亩,水域面积360亩,土地资源禀赋较差,地块零散耕作不便,农业生产效益较低,土地闲置撂荒普遍。总体来看,A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基础设施薄弱,自然资源贫瘠。据了解,该村集体总资产在260万元左右,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的村民寥寥无几,农业种植多以自给自足为主,家庭收入主要依靠劳动力外出务工。大多数村民表示,种田种地不赚钱,投入远大于产出;村干部抓经济、谋发展的能力欠缺,带领村民振兴乡村的本领不高。

一、“人”的问题

观察1:近年来,随着城乡转型的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及其“候鸟”式迁移,农村常住人口越来越少,青壮年人口比例不断下降,精英人口寥寥无几,使得留守的村民大多数是文化素质低、政治意识弱、参政能力不强的老弱妇孺,据了解,A村设有12个村民小组,316户,共1218人,党员46人。80%以上的年青劳动力都外出务工,留守人口多为老年、妇女、儿童。A村的“空心化和‘三留守’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外在表现是村子空了,本质上是人一茬一茬离开农村。”而且,大量通过教育输送出去的优秀人才,回村成家立业者几乎为零,有文化的青年人才把干事创业和安家落户基本转向城镇。人口流动在一定程度上“将绝大部分正面效益集中到流入地和流动农民,但也不可避免地将消极的、负面效益抛留于流出地和留守农民。”如:A村唯一的民办小学因师资力量缺乏而倒闭,唯一乡村诊所因专业人才匮乏而停业。与此同时,村干部队伍的选人用人视野和空间受到严重限制,“村两委”的选举质量受到影响,甚至出现毫无选拔之余地,选来选去仍为“老面孔”,“新鲜血液”极度匮乏,尤其是中青年人才,造成村干部队伍建设后继乏人、村干部岗位所托非人的局面,干部队伍活力和战斗力日渐枯竭,人才缺失已经成为A村的“硬伤”。

观察2:A村村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文化基础薄弱,知识更新不及时,思想观念保守,缺乏带领群众自主谋发展的本领,思想、行动跟不上乡村振兴的发展形势和需要,特别是在出现新情况、新矛盾时,干部队伍能力不足的问题更加凸显。村干部处在农村工作第一线,是我们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者、贯彻者和实践者,承担着维护乡村稳定、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等重要责任。村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工作成效的好坏,事关基层民主制度运行的质量,事关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如果长期受到干部素质低、能力弱,班子青黄不接,后备力量难以补充等问题的限制和影响,势必会对农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发展造成严重阻碍。

二、“利”的问题

观察1:A村是一个思想落后、观念保守、信息闭塞的传统村庄,当地人的生活水平总体不高,但攀比心理强烈。如果一旦遇到与自身利益发生冲突的公共利益,大部分村民就会消极对待,如果与自己利益不相关,则以不关心、不参与的态度对待。例如,A村村属河道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邻村因采砂(非法与否,暂未调查)而破坏,草皮被铲除,河床被“吸走”,造成堤坝存在坍塌隐患;此时,河道流经的村组的组长到各家各户动员村民们一起去阻止采砂行为,大多数口头答应,但最后到现场的寥寥无几,仅三五人。事后了解,村民普遍认为,此事与自己无关,不想惹麻烦。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大多数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自己应该要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村民中普遍存在两种思想或价值观:一是自私狭隘,不闻不问,对公共事业和公共利益缺乏关心和热情;二是个人主义倾向严重,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对与自己不相关的集体利益选择逃避,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这两种思想还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村民之间出现不和谐现象,形成相互对立的“派别”,相互之间形成冲突对立的“反对派”,甚至互相推诿扯皮;这种“派别”不仅基于个人利益,还建立在家族、宗族和人情观之上。换言之,村民在参与公共事务时,除了受个人利益、个人意志的影响,还会从本族利益或“小集团”利益出发,而并非维护公共利益为目标。凡此种种造成的直接后果便是大大降低了基层治理效力,严重阻碍了基层民主政治健康发展。

观察2:对于村干部来说,是否坚持正确的个人利益观,是否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是一个非常现实的考验。当然,村干部也是普通人,也是食人间烟火的,也有七情六欲,更有追求个人正当利益的权利。那么,村干部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又该如何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是基层干部参与农村治理过程中的关键性问题。农村基层工作,头绪繁多,而“利益”统其关键,制其要害。虽说农村工作,本质在于密切联系群众,核心在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但无论是体现本质还是抓住核心,都绕不开“利益”二字。A村村干部追求个人利益是否超越底线,此处暂不作论述。但据了解,其在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关系问题上,存在为私心所扰、为名利所累、为物欲所惑的现象,甚至过度追求个人利益,使得村民在心理和行为上都对村干部表现出信任度低、认同感弱。实践证明,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而不是站在个人、少数人立场上说话办事,代表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不是代表某一个人、某一部分人利益,是决定人心向背、事业成败的关键。维护群众利益,方可赢得人心,凝聚力量;理顺利益关系,才能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无论利益结构如何变动不居,利益现实如何纷繁复杂,村干部都应该明辨自身方位。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博士生)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