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国小农:1949年以来的小农与农业现代化
1949年以来,中国政府一直探索农业现代化的实现问题,面对“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如何处理好小农经济与现代农业的关系便成为问题的核心。纵观中国的现代农业发展历程,改造小农户和小农经济始终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策略。然而,以推动土地流转、形成规模化经营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现代化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面临着土地流转增速下降社会经济问题频发和“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从未改变等现实困境。因此,如何创新农业规模化实现形式,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相衔接,已经被认为是当前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主要矛盾。在新时代背景下,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进程,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如何实现二者有机衔接,逐渐成为主流政策界、基层实践界和学术理论界热议的话题。首先,在主流政策层面。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问题虽然趋于明晰化,但对于如何衔接仍缺乏具体而系统的实践机制设计。其次,在基层实践层面。大多数基层政府基于自身工作实践,因地制宜地进行衔接机制的探索,虽具创新意义,但太过零散,缺乏系统性的衔接实践设计。最后,在学术讨论层面,衔接机制的探讨主要聚焦于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概念的界定、关系探研与实践机制归纳方面,虽有力推动了相关理论与实践发展,但因局限于农业社会化服务角度的理解和归纳,而缺乏系统性的衔接机制归纳和总结。其实,在实践中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衔接方式非常多元而丰富。此外,衔接机制研究还很缺乏国际比较和历史实践的梳理,因为,很多国家农业现代化发展均是从小农户开始的。为了弥补上述不足,必须系统性地归纳和分析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衔接机制,尤其需要关注:从国际范围来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发展与变迁经历了怎样的过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如何进行有机衔接,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还存在哪些悬而未决的问题。
二、国际经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发展与变迁
对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机制的探讨应该具备宽广的历史视野和厚重的历史底蕴,积极借鉴其他国家的现代农业发展经验。在面对“人多地少”资源禀赋的情况下,不同国家根据自身国情探索出了不同的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道路。首先,英国基于资本原始积累的需要,采取“圈地运动”方式,剥夺小农户土地,实现资本主义农业大生产,却以消灭小农户为代价,严重损害了小农户利益,中国农业现代化断然不能走“消灭小农户”的道路。其次,荷兰在农业发展条件先天不足和“小农之国”的国情下,通过发展社员所有、社员控制和社员受益的合作社,成功探索出一条将小农户带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道路,对中国极具借鉴意义。但中国多年的农民合作社实践,真正成功的很少,因此,还需要探索更多的有效路径。再次,印度根据自身国情,通过两次“绿色革命”,重点发展土地节约型技术以提高土地生产率,同时采用组建小农农工商联合体、农村信贷保险服务供给和利用信息技术为小农户提供市场信息等综合性援助方式,实现二者衔接。但应该看到,中国现代农业水平明显高于印度,而且中国土地制度明显不同于印度的土地私有制,因此,可以有选择地借鉴。最后,日本通过农协组织为小农户提供综合性的社会化服务,实现小农户基础上的农业现代化,虽然对于中国供销社改革具有一定借鉴意义,但是应该深刻认识到,日本农协是一股重要的政治力量,有其特定的利益集团和政治目的,并不适合中国国情。所以,应该结合中国当前所面临的世情、国情、农情和民情,借鉴国外发展经验,探索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之路。
三、中国实践: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衔接的多元模式
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点在于突破小农户的生产弱势、组织弱势和市场弱势,以土地规模化、组织规模化和服务规模化的方式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当前中国已经涌现出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多元实践,依据个体特性、组织特性和关系特性的主体维度,可提炼为个体型、组织型和关系型三种衔接类型,其中每种衔接类型又各自包涵数种不同具体的衔接方式。首先,个体型衔接是指以人格化主体为带头对象,重在非正式的主体互动与约定,具体包括农户自主联合型、中小规模新农民型和新农人+小农户型等具体衔接方式,可在相对平等原则上实现资源和经验的共享;但衔接小农户的总体数量较小,市场抗逆力较弱。其次,组织型衔接是指以组织化实体为中介对象,具有相对紧密的联结形式,具体包括合作社带动型和公司+农户型等衔接方式,可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小农户与大市场衔接的障碍,但基于权威不对称原则的组织型衔接容易导致对资源的“精英俘获”,侵蚀小农户生产经营利益。最后,关系型衔接是指以关系营造为主要方式,以农户或乡村、市场或城市为端点,主要包括市场对接型、城乡对接型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型三种衔接方式,有利于实现农户内部生产环节社会化和销售对接关系的系统化;但关系型衔接具有不稳定性和范围或规模难以扩大的缺陷,面临不当风险向农户转嫁、信任成本高等困境。
可见,个体型、组织型和关系型的杂糅构成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衔接的基本形态。不同形态依托人格化主体、组织化实体以及关系营造的运作方式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多元衔接。但是,对上述三种衔接类型的特点总结分析发现,目前尚未形成以小农户自身为主体的稳固衔接方式,小农户在不同程度上处于人格依附和市场依附的状态,不平等性和不稳定性依然潜藏于不同的衔接形态中。未来的发展方向除应坚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衔接的多元思路外,还应该重点培育体现小农户强自主性原则的形式,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人格衔接、组织衔接和关系衔接。
四、未决问题:小农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衔接
在当下的讨论热潮之外,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却被搁置,即小农是否以及如何和现代农业发展衔接?小农和现代农业发展衔接议题的讨论应首先辨析“小农”和“小农户”概念的本质区别。“小农”(peasant)是生产关系(主体构成和所有制关系)和生产力水平(土地规模和生存标准)的辩证统一,其中生产关系的规定性占主要方面。而“小农户”(small farmer/smallholder)则是对“小农”概念生产力维度的独立体现,是对家庭经营中土地规模合理限度和生存标准判定的独立概念。“小农”和“小农户”虽然在概念范围上有所交叉,却具有各自的概念边界和理论所指,因此,二者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的实践应区别对待。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是在充分发挥小农户所蕴含的生产力合理性的基础上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现代农业形成生产力联合,从而使乡村具备产业振兴的基础。而小农则侧重从生产关系的维度重组现代农业内部的结构关系,从而开创小农和现代农业发展衔接的新范式。当前小农的内涵性质已经发生重要变化,小农已从固定的阶级主体转为作为过程的阶级,小农不再是自成一体的阶级实体。“社会化小农”、“过渡小农”以及“去自给化小农”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声明小农的过程化和关系化转向。“小农”本身是多元性社会生产关系集合的范畴,小农与自然生产、家庭关系、传统文化和社区生活方式始终处于动态共构的状态,小农本身蕴含着向多维社会生产关系转化的特性。因此,在探索小农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衔接路径时应跳出偏重生产力水平的“小农消亡论”的预设框架,充分认识并挖掘小农自身所蕴藏的丰富自然社会关系,将小农和现代农业发展相衔接,由此实现现代农业内部结构和生产关系的内生性重组,开创现代农业向生态化、个性化以及生活化的综合性变革,从而激活以小农为主体的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之路。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农村经济》2018年第11期 微信公众号(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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