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新的形势下,政协民主监督和中共党内监督需要深度结合,那么,这个“深度”体现在哪里?笔者认为,可以体现在三个方面:深刻理解,政协民主监督与中共党内监督在新形势下有着新的内涵;深入挖掘,政协民主监督与中共党内监督在监督内容上应寻求最大公约数;深化创新,政协民主监督与中共党内监督在监督形式上可相互借鉴。
关键词:政协民主监督; 中共党内监督; 深度结合
2016年10月,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5个月后的2017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这两个文件一前一后,时间间隔又是如此之短,其中深意不言自明:那就是中共党内的自身监督必须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而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外部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过去,政协的民主监督与中共的党内监督一直在进行着有效的结合。但在新的形势下,政协的民主监督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就要求它要更加主动地与中共党内监督进行深度结合。那么,这个“深度”体现在哪里?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阐述。
一、深刻理解,政协民主监督与中共党内监督在新形势下有着新的内涵
1、政协民主监督的内涵
2006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它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2017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其中指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上,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依据政协章程,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相互关联,又有所区别。民主监督的重点是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目的是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两相比较,2017年的表述更为准确、科学,内涵更为丰富、完善,它指出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前提、主体、依据、途径、性质、重点、目的及定位等,为人民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奠定了基础。
2、中共党内监督的内涵
中共党内监督是指中国共产党自身的监督,可分为广义监督和狭义监督。广义监督是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狭义监督是指纪委专责执纪的监督。党内监督既离不开狭义的专责监督,也离不开广义的全面监督,二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统一于党内监督全过程。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总结了党内监督的历史经验,对党内监督作出了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从制度机制上推进了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现了新形势下党内监督的制度创新。
3、政协民主监督与中共党内监督的关系
我们要在正确理解政协民主监督和中共党内监督涵义的基础上,把握二者的辩证关系。一是政协民主监督和中共党内监督有相通的地方。如在指导思想上,都有相同的表述内容,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另外,它们的出发点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它们的共同目的,都是为了促进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二是政协民主监督中共与党内监督的定位是有区别的。党内监督是党和国家各项监督形式中最基本的、第一位的监督,它的地位更加突出、更加重要;而政协民主监督则是一种相对独立的协商式监督,是外部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内监督的有力补充。
三是政协民主监督和中共党内监督要相互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指出:“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的优势在于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接近,有机会和条件更多地了解监督对象的活动,监督更具有直接性和针对性,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降低监督成本。但由于这种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利益相关密切,有时容易使监督流于形式。相比之下,政协民主监督属于外部监督,由于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不存在隶属关系,通常有助于监督的客观性与公正性。因此,二者必须进行结合,在反腐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还要进行深度结合。这种深度结合主要体现在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这也是本文论述的重点。
四是政协民主监督和中共党内监督是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有些政协民主监督提出来的问题,往往会引起党组织的重视,进而转化为党内监督,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另一方面,有些党内监督提出的问题,也可交给政协去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二、深入挖掘,政协民主监督与中共党内监督在监督内容上应寻求最大公约数
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八个方面,中共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也有八个方面。虽然各自的表述不同,涵盖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但不同之中又有着一些相同的内容。如政协民主监督主要内容之“(一)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实施情况;(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与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之“(一)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又如政协民主监督主要内容之“(五)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反腐倡廉等情况”与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之“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这些内容都有交叉重合之处,即相同的“公约数”, 政协民主监督与中共党内监督要深度结合,就要在监督内容上寻求最大公约数。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政协民主监督与中共党内监督要在监督内容上寻求最大公约数的目的,不是找岔子,而是求共识。由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其艰巨性、复杂性和各种不确定因素难以预料,使党和政府在工作中出现一些问题在所难免;也由于社会上所存在的利益冲突和道德冲突,使得党和国家机关中的极少数人,滋生了消极腐败;面对贪污腐败、拆迁征地、通货膨胀、分配不公、城乡差距、公共服务、食品安全等热点问题,在人民群众中又产生了这样或那样的一些不满。这些问题对于执政党的各级党委和它所领导的各级政府来说,负有不容回避的责任。所以中国共产党努力加强自身的监督的同时,也应诚恳接受包括政协在内的各方民主监督,以克服缺点,改进工作。但是,必须明确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批评建议和进行协商讨论的方式进行,是以增进共识、加强团结为前提和基础的,民主监督不是涣散人心、削弱党的领导,而是增强党的领导;不是动摇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而是坚定这种信心。所以,在开展民主监督的过程中,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注意这些问题:一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认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努力在理性认识上做到清楚明白,为正确履行民主监督奠定思想理论基础。二是运用辩证的观点分析问题,分清主流和支流,正确看待形势,用发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将少数人的消极腐败同大多数同志的勤政为民区别开来,将某些政策性失误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正确性区别开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三是积极做好委员所联系的各界群众的思想,反映社情民意,消除社会心理障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例如为了探索政协民主监督与纪委党内监督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湖南省政协开展了政协委员走进省纪委活动。政协委员们通过“零距离”感受纪检监察机关“开门反腐”的工作情况,对党的纪检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对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的工作有了新的理解,对政协履职尽责的不断创新有了新的启示。
湖南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认为,政协民主监督对提高纪检工作的透明度,拓展监督工作渠道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纪检机关要建立定期情况通报、日常联络、协作协助、履职保护和整体联动机制,实现纪检机关与政协机关和政协委员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要树立执纪开放理念,增强主动接受监督自觉,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随后,郴州市纪委组织开展了“印象纪律·走进市纪委”系列活动,还有些其他一些省市县也都开展了“政协委员走进纪委”活动,这些活动让政协的“柔性监督”和纪委的“刚性监督”得到了较好的结合,让政协和纪委有了更多的相互了解,达成了更多的共识。
三、深化创新,政协民主监督与中共党内监督在监督形式上可相互借鉴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专项监督以及其他形式监督。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有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和舆论监督等,其中,巡视、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等,是近年来采用较多的方式。
我们认为,不论是政协的民主监督,还是中共的党内监督,其监督内容可以相对稳定,而其监督形式则可以灵活多样,这就要求不断创新。监督形式创新有三个方面:一个是从来没有人提出过、使用过的崭新形式;二是在原来常用的监督形式上进行改进;三是虽然存在这种形式,但自己从来没用过,第一次进行尝试;。
第一个方面的创新,如湖南政协云就是“互联网+”的创新样本,它为政协委员的高效履职提供了新的平台,创造了更多的机会。正如郴州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尹旭东说的:“政协云满足了更多的需求,关键是要发挥省市县各级政协联动的优势,真正把民意通过政协云反映上去。云是地上的水蒸气蒸发上去的,那么我们的政协云也要有基层的元素,也要有群众的声音。”
第二个方面的创新,如嘉禾县政协在委员提案的立案上,首次采用“四级联审”制度,一件提案要经过政协委员活动组初审、提案委审查、政协主席会议审议、政协常委会审定四个程序,才能最后确定是否立案。在提案办理方面,提案人对办理单位的评价分为办理态度和办理效果两个方面,“满意程度”分为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同时,计划引入第三方专家或机构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评估。
第三个方面的创新,如嘉禾县政协2017年就创新民主监督工作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下面进行简要介绍。首先,由县政协制定《政协嘉禾县委员会协商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办法》,该办法明确了民主监督小组5个方面的职责、10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以及监督成果的运用等;再由县委办、政府办和县政协办下发《关于印发<政协嘉禾县委员会2017年协商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方案>的通知》,县政协召开有各乡镇长、县直单位一把手参加的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到会做了重要讲话;接着就群众关心的教育、交通运输、环保、扶贫等热点问题,向县教育局、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扶贫办协商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分别负责联系一个监督小组,专委会主任分别任小组长,选聘委员及特约监督员43名。目前,民主监督小组已经进驻被监督单位,其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2017年6—10月)。
当然,内容和形式是不能分离的,形式的创新往往会带来内容的丰富多彩。我们认为,中共党内监督的形式与政协的民主监督形式一样,可以不断进行创新,还可以互相借鉴。如上面提到的协商委派民主监督小组的做法,党内监督也可以考虑尝试。纪委可以成立兼职纪检监督员库,由身体健康、思想觉悟高的退休老党员,各单位在职的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成,纪委可根据需要从兼职纪检员库中抽调人员组成监督小组,派驻需要监督的重点单位开展工作。
总之,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与中共党内监督的深度结合任重道远,这需要广大政协委员和中共党员的共同努力,也需要其他外部监督形式的大力支持。
(作者单位:中共嘉禾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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