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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杨:以组织振兴构建完善治理体系

[ 作者:周杨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0-12 录入:吴玲香 ]

乡村振兴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基层组织的有效运转是确保乡镇治理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加强农村组织建设,锻造一支讲政治、守法纪,能力强、能干事的村“两委”干部,上级政策在农村落实落地,建立党领导、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农民群众生活安居乐业,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也是群众生活幸福指数提高的重要标准。

坚持党的核心地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是在任何时候都不动摇的,旗帜鲜明地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其他各类组织的领导,把党员群众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充分发挥好农村党组织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农村发展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核心作用。建立“一核多元”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把党的覆盖发展到合作社、企业、农村社会组织中去,用党先进的思想、理论去领导农村各项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建好班子,坚决服从中央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教育引导返乡创业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农村致富带头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把优秀的农村青年人才发展为党员,选拔培养一批文化高、能力强、群众拥护、爱做群众工作的村级后备干部,不断建强农村党组织,提高组织战斗力。

坚持法治思维治村。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前提和保障,要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农村法治服务,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守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在政策范围内能给予解决的要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解释,主动、耐心工作,不搪塞推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农村黑恶势力要集中整治、重拳出击。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抓好后进党组织整顿,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法治建设,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排查黑恶势力线索,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措施,实现提档升级,在基层政权建设上、现代治理体系建设上达到小康社会标准。

完善村民自治体系。建立以村(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村级治理体系,健全村民委员会议事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建立妇联、团支部、农民合作社等社会组织,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建立村规民约,做到决策科学民主,群众有规可循。通过赋权村民议事会,理顺党支部、村民会议与村委会三者的领导、决策和执行关系,使村民参与到各项公共事物与公益事业之中,不断创新党组织在基层治理的功能,有效激活群众参与共建共治。通过党务村务公开栏、村广播、手机短信、网络电视等载体,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健全内容、形式、程序“三务”公开制度,涉及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补助政策分配等重大村务组织村民大会、党员大会等共同决定,落实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参与权,营造邻里互帮、村民互助、和谐发展的组织氛围,实现村民自治组织的良性运转。

(作者单位: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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