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小农户分化转型路径探索
十九大报告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近年来,我省把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衔接水平作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以促进小农户分化转型为主线,大力引导小农户差异化发展,在拓展农业产业链、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方面挖掘潜力,并在集体权益不弱化的前提下,推动社会化服务供给、惠农政策向小农户倾斜,积极构建支持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小农户对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参与度、分享度、满意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共同分享农村改革发展成果。
一、小农再认识
1、现代小农户的现状。小农经营作为江苏比较普遍的农耕方式,并没有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而发生变化,现阶段小农户依然占有较大比重,广大农村一家一户的生产生活习惯没有根本改变,户均10亩以下的分散经营比重大,户均经营面积不足4亩。随着青壮年的外出就学、转移就业等因素,小农户家庭劳动力配置维系了“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模式,从事农业生产以没有市场机会的农村留守老人和妇女构成的“3860部队”为主,据统计,目前江苏农业劳动力平均年龄57岁,其中60岁以上占比57.6%,兼业农民总数超过60%,普遍进行小规模分散经营。
2、现代小农户的理性。长久以来小农户家庭生计以主粮种植与副业为两幅拐杖的兼业形式维持着家庭经营的稳定,通过“高度自我开发”与“过密化”的机制维持着小农的竞争力。笔者调查发现,由小农发展形成的小微家庭农场能够同时依赖两种收入(务农和打工)自我维持、支撑其家庭生产,无论是农业+副业,还是非农业+农业组合,展示出规模化雇工农场所不具备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其稳定性造就了其长期存在的社会现实。
3、现代小农户的无奈。由于小农户无法担当农业现代化的历史重任的认知,在资本下乡、政府推动土地流转的趋势下,缺乏组织性、缺乏要素供给的小农户的生产空间,甚至是生存空间都在被挤压,不少地区出现“既当地主又当长工”的小农户。不是所有或者说大部分小农户都通过农业生产来致富,但农业生产是其收入的基本保障,也是其就业的基本补充。一味地“去小农化”,可能会导致农民工无法回流,失去了“大不了回家种地”的退路。
二、小农户分化转型必要性
1、避免农村内部贫富差距拉大。随着对三农的重视,各项惠农政策的有效实施,城乡收入比在逐年缩小,但随着工商资本的市场化逐利本性和运行逻辑,以及政策扶持受益对象多为大户,不少地区出现亲资本大户,忽视甚至排挤小农户的现象,农村内部的发展不平衡在逐渐扩大,有形成农村内部二元结构的趋势。对小农户的再造升级不仅为他们提供价值实现的载体,还能避免在农村内部形成新的阶层,减少贫富差距,这也是农业领域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应尽之责。
2、有助于农村稳定和谐。小农户用自主创造力和生存智慧为中国小农经济制造了韧性,自给自足的模式为长久以来的农村稳定做出了隐性贡献。但发展的局限性使大多数小农还停留在温饱的边缘,经不起生产上或生活上的风险。引导小农户分化转型,提升小农家庭经营竞争力和生命力,支持小农户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改善自己的生活,活出生活的自信,这应该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对农村经济与社会稳定也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
3、减少阻碍绿色农业发展的隐患。现实中存在部分小农户生态环境意识淡薄的现象,在生产上更多考虑收入的增加、生产经营过程的便捷。农业绿色发展所需要的技术、资金、人才等,对小农户来说依然门槛较高。通过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衔接,创新连接路径,让农业绿色发展融入农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带动小农户进入绿色农业大循环圈。
三、他山之石
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自古以来地狭人众,农村土地关系紧张,都有农民小块土地经营和精细耕作的传统,户均可耕地面积都在1公顷左右,可称之为小农户。台湾地区的农会和韩国的农协与小农生产发生紧密的联系,其多功能性几乎囊括了农民与外界的经济往来,政府通过对农会或农协的监管,从而对小农经济活动进行总体性监督、管理、支配。向小农户提供生产性信贷和科学技术服务,是政府维护和扶持小农经营的一个重要层面,不管是实行“计划性自由经济”的台湾地区或是“指导下的资本主义”的韩国,推广农业科学技术都有两个特点,一是科研与推广的组织系统比较完整,二是主要致力于引进、开发和推广“规模中立性”的、不受土地面积大小限制的现代生产技术,以适应小农的需要。
四、转型路径
1、差异化培育发展。江苏根据各地小农的发展情况不一,主要有三种转型方式,一是由“小”渐“强”型,对有一定的原始积累和农业经营意愿的小农户,引导其通过土地流转、开展创新创业等形式,创办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转入现代高效种养业;二是抱团发展型,培育发展一批彼此间合作或联合的农户,引导小农户参加和领办农民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通过开展统一服务促进小农户应用先进品种技术,通过代储代销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抱团转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三是产业带动型,培育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化带动下的农户,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引导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关系,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方式,带动农民分享农业产业链增值收益。这三种形式可以独立运行也可并驾齐驱。
2、产业链功能拓展。专业化的农业生产排挤了进行多样化经营的小农户,这使多功能的小规模经营所具有的多样化优势逐渐丧失。种植兼养殖的小农,不仅能满足自家需求,还可为区域农产品市场提供丰富的农产品。在区域农产品多样化方面挖掘小农生产经营空间,构建小型区域农产品市场,在满足市场上农产品丰富多样性同时,让小农民直接获得销售环节收益。立足小农户生产的特点和需要,统筹兼顾制定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为小农户参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和拓展农业功能留出空间。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富民,强化农业产业对脱贫攻坚的基础作用,带动更多低收入农户分享产业发展成果。
3、适度规模经营主导。小农户很难演化为大规模经营主体,围绕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土地细碎化、科技应用水平低、务农效益低等问题,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小农户生产经营适度规模水平。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土地流转、经营权入股、互换并地等行为,提升农村土地等资源要素的供给水平,为小农户扩大生产规模、发展土地集中型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4、社会化服务供给扩面提质。耕种“一亩三分地”细碎化土地的小农很难在市场上获得农业机械服务,过去服务千家万户小农的社会服务体系的服务对象变成了少数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业科技体系,把小农户纳入到农业乡土人才特长挖掘计划,鼓励农技人员深入到小农户开展服务,指导科技示范户结对帮扶小农户,引导小农户采用安全、绿色、高效的种养技术。以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水平,为小农户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社会化服务。
5、集体权益不弱化。完善农村产权体系,严格保护小农户对承包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深化农村社区股份合作改革,赋予小农户“股东”身份,确保小农户的各类资产具备保值增值功能。提高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覆盖程度,赋予小农户交易主体资格。认真执行并大力宣传《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加快提升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民主化、信息化水平,确保小农户的集体权益不被弱化。
6、惠农政策补短板。把小农户作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重点服务群体,加快提高小农户农业生产经营能力。依托县级农广校,采取送教下乡、半农半读形式,开展农民中等学历教育。积极鼓励、推广定向委托培养,通过全日制大中专农科学历教育。在农业生产环节鼓励普惠制政策,推动财政、金融、信贷、保险等支农政策更多惠及有志于从事农业生产、具有农业情怀的小农户。同时,将带动一定数量小农户作为新型经营主体申报各级财政支农项目必要条件,补齐小农户在人才、技术、资金、设备等方面的短板,实现节本增效转型升级。
(作者单位: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农经处)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