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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维清:我国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运营及支持政策

[ 作者:赵维清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4-28 录入:王惠敏 ]

摘要: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综合服务平台,随着生鲜农产品的旺盛需求及连锁、配送、电子商务、物流等新型经营业态的应用,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重要性凸显出来。本文结合农产品市场发展的实践,总结了农产品流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要实现的目标,分析了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运营方式,并从市场用地、设备、工商服务、基地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支持政策建议。

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综合服务平台。长期以来,我国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缺乏足够的重视,滞后于农产品流通的需要。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菜篮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鲜、特、优农产品成为品质生活的象征和追求,这就要求农产品生产基地具备快速集散能力,具有品牌化、优质化、特色化、产业化等特点,使优质、品牌、新鲜农产品及时配送到消费者手中。特别是生鲜农产品的旺盛需求及连锁、配送、电子商务、物流等新型经营业态的应用,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重要性凸显出来。

一、农产品流通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农产品流通仍以传统的多级批发市场模式为主,产地批发市场数量少,设施简陋,服务功能弱化。农产品流通模式滞后,致使新型经营业态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农产品资源优势和地域优势没有体现出来[1]。

1、生鲜农产品流通缺乏有效的组织管理,流通效率不高。水果、蔬菜、水产、畜产品等生鲜农产品是农产品的生力军,并且形成一定竞争优势。生鲜农产品具有生物性特质,在流通过程中不易保存,对保鲜技术、冷藏设施、组织管理、流通渠道通畅性等均有较高的要求。从实际情况看,生鲜农产品流通较为分散,缺乏有效的组织管理,农产品流通组织资源整合较为困难,无法形成合力,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流通组织化、规范化程度较低造成生鲜农产品损耗大、成本高,物流效率低,降低了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2]。

2、新型经营业态发展滞后。目前,农产品营销方式仍以传统营销为主,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业态尚处于起步阶段,仅一些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业务,大部分农户、合作社仍然通过传统的经营方式运销农产品。由于缺乏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社区直销、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业态的服务平台,特别是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新型经营业态的优势没有发挥出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社区直销、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业态难以与市场实现有效对接,无法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和能力。

3、区域资源优势没有体现出来。由于农产品流通,特别是生鲜农产品流通缺乏综合服务平台,资源及环境区位优势没有转化为市场优势。一方面,产加销之间脱节,流通主体辐射带动能力弱,难以形成规模采购与销售,优质、特色、新鲜农产品优势没有体现出来。另一方面,这些市场流通主体缺乏有效的配套服务,缺乏整合资源能力,对农户生产的导向作用不强,调节农产品供求能力较弱。

二、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要实现的目标

具体来说,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要实现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整合产业链条。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上联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加工主体,下联广大居民、农民经纪人、直销店、连锁店、超市、学校等流通消费群体,实现了农产品从生产者向消费者的转变,完成了农产品的集散和流通过程,整合了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特别是在保鲜、冷藏、物流环节将发挥其独特的优势,对于发挥农产品新、鲜、特、优的优势,打造生鲜农产品物流圈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规范流通秩序。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不仅要经销本地农产品,而且还应经销周边地区及其他主产区农产品,涉及到大量生产者、加工者、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依托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组织,可以发挥其协调、组织、自律、整合等功能,把分散的生产经营主体有效地组织起来,协调生产者、加工者、消费者、经销者之间的关系,组织和引导市场经营主体按照市场需求安排生产计划,调整各利益主体及各环节的利益关系,强化品牌质量意识,注重品牌效应,注重原产地标识,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实现优质优价,创造规范、有序、文明的市场竞争环境。

3、提升流通效率。一是强化市场的集散效应。通过设立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设置保鲜、冷藏、加工区,可以发挥农产品新、鲜、特、优的特点,加快农场品的集散,特别是鲜活农产品的集散,满足周边大中城市群及农村社区对新鲜农产品的需求。因此,实现快速集散、保鲜、冷藏,是市场要实现的主要目标。二是推行新型经营业态。通过配送、电子商务、拍卖交易、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社对接等方式[3],拓展交易渠道,减少流通环节,提升交易效率,加快鲜活农产品的流通速度。三是整合物流资源。通过市场的协调、组织功能,优化、整合物流资源,充分利用物流设施,达到快捷、高效、保鲜的运输要求,提高物流设施的利用率和周转效率。

三、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定位、规模

1、市场定位。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定位为区域性、特色化、专业化批发市场,围绕周边中心城市及农村社区,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和辐射能力的大众菜篮子生产、流通、配送中心[4]。从市场功能定位看,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鉴于其地域优势,可以承担起周边地区调剂余缺、旺出淡入、平衡供求的作用,即在当地生产旺季时,主要是通过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把本地及外地农产品销往周边城市市场,淡季时则大量调入外地农产品批发给周边城市及本地市场。从市场需求定位看,主要面向周边中心城市及农村社区居民,为居民菜篮子提供优质安全、鲜活农产品。从差异定位看,应突出区位优势及农产品特色,注重原产地标识的效应,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围绕都市圈物流及新、鲜、特、优上做文章,特别是中心城市有机、绿色食品,满足中心城市居民对于自然、生态型农产品的偏好及需求。从产品定位看,主要为农产品超市、直销店、机关企业等单位提供优质农产品,应在区域品牌上下工夫,重点领域放在水产、水果、蔬菜、畜牧等生鲜农产品。

2、市场规模及布局。根据区域农业生产状况及对周边农户的吸引能力,借鉴一些地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经验,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规模大致可以设定为单个交易规模2-5亿,应按照区域产业规划合理安排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布局,不仅要经销本地农产品,还要起到一个区域性特色农产品调剂、周转中心的作用。从区域布局来看,可围绕水产、蔬菜、水果、畜牧、粮食等几大类农产品,依托产业集中度高的若干乡镇,设置专业型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也可以一个大宗产品为主,兼顾区域内的若干重要农产品[5]。

3、市场辐射范围。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定位为区域性、特色化、专业化批发市场,以服务周边中心城市及农村社区菜篮子为核心目标,突出区域农产品特色,开发新、鲜、特、优农产品,特别是本地水产、蔬菜、水果、畜牧等农产品,通过先进的保鲜设备及物流条件,为周边中心城市及农村社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服务对象为大众化市民及农村居民,通过配送、电子商务、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社对接等方式,实现产地市场与这些中心城市及农村超市、社区蔬菜店等销售网点对接,为周边大中城市市民及农村社区居民及时供应优质、鲜活农产品。

四、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运营

1、市场组织及运作方式。市场组织是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运营的核心机构。从目前通行情况看,应由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的组织者,并且应该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组织能力,可以采取由具备实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以股份制的形式,吸收相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纪人等参股,形成独立运作的现代企业,构建风险共担、利益均沾、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依托牵头龙头企业形成行业协会,综合调节产加销各环节的利益,实现行业自律。从运作方式上看,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纪人等进场经营,配套建立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网络服务中心,采取网上交易与网下交易相结合,通过市场与基地农户对接,发展订单农业。运用总代理、连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实行批发、零售相结合,逐步引进和探索拍卖方式,提高市场的运营效率。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完善市场管理条例、准入条件、质量安全措施。创新农产品营销方式和经营机制,通过直供直销,设立直销店,以减少流通环、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建立仓储加工配送区,完善加工保鲜服务设备。建立快速物流通道,充分利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物流企业的条件,规范服务标准,完善配送服务体系。

2、市场交易方式。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以现货交易为主,采取批发与零售相结合、网上交易与网下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可参考一些地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经验,选择特定时段批发和特定时段零售。完善电子商务平台,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及时发布农产品主要品种价格,为商户及农户传递市场的准确信息。建立科学、严谨、及时、便捷的结算和公平安全的交易方式,实行电子交易结算系统,准确掌握批发市场中全部市场商户信息。实施商户之间“一卡通” 电子交易,买卖双方应把货款结算业务委托给第三者处理,迅速、准确地处理货款结算,促进批发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探索拍卖制度,产品按照质量标准规定进行分类、分级和包装并经检验合格后,送入拍卖大厅,购买者按照规则进行竞价,成交后市场内部系统自动结算货款和配发产品[6]。

3、市场配套服务。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配套服务包括产品保鲜、加工、储藏、物流、质量检测、信息、结算等服务。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特色在于鲜、优,特别是水产品,需要及时保鲜、加工,应设置专门保鲜加工区,对农产品进行保鲜、加工、冷藏处理。产地批发市场应重视质量检测,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专门的检测人员,把牢农产品入市的第一道关口,切实保障入场、出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物流对于鲜活农产品运输极其重要,特别是要打造周边城市快速物流圈,应充分利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物流企业的资源条件,组建市场物流调度部,依靠市场综合调节、整合运力,打造高效、安全、快捷、绿色的鲜活、特色农产品通道。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及时公布农产品供求、交易、价格信息,确立区域主要农产品价格中心地位,为进场商户、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为调整经营计划、指导农户及企业生产提供决策参考。建立高效、快捷的电子结算系统,通过实行商户之间“一卡通” 电子交易,实现安全、及时的货款结算。

4、市场自律。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由龙头企业牵头,以股份制形式运作,应以牵头龙头企业为核心,依托市场组建行业协会,该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能是市场服务、自律、维权、协调,宗旨是为市场服务,协调利益纠纷,调节利益分配,规范企业和农户行为,反映会员的利益诉求,构建起政府与企业、农户、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市场应严格实行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坚持日常检测和抽查相结合,配合工商部门做好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从流通环节引导农业企业、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增强质量意识,从源头控制产品质量。从分级包装入手,建立农产品产地追溯制度。推行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原产地标识,树立农产品品牌和产地信誉,有效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托市场自律功能,协调农户、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物流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合理调节生产基地与产地批发市场的相关利益环节,通过订单等形式保护农户的合理收益,鼓励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

五、政府支持方式

政府支持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费和市场用地支持。对于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所需市场用地,政府部门可参照龙头企业支持政策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并对短期内的经营给予一定税费减免。加强市场交易场地、交易大棚等交易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改善交易环境,提升交易功能。对于刚刚组建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可以在开设一定期限内对入场经营商户实行免税费,时间长度可以选择1-3 年,以鼓励商户入场经营。

2、配套设备支持。引导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完善储藏、保鲜、加工、配送功能,并在关键领域实施财政补贴、贴息等支持,提高储藏、保鲜、加工、配送能力;支持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在周边大中城市和农村社区设立冷藏、保鲜设施,加强市场冷链运输、保鲜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冷链服务功能,形成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与连锁超市、精深加工企业和大宗末端消费者之间的有机链条。支持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电子结算、监控、信息发布、综合管理、数据交换等功能,逐步实行订单交易、拍卖交易等现代化交易方式。支持市场检验检测系统建设,完善药物残留检测功能。

3、工商服务支持。工商管理部门应配合市场做好工商执法监督检查,打击伪劣产品,强化质量监督,维持市场安全运行。大力推广本地名优产品,加强商标宣传和规范化管理,保护地方名牌产品和原产地标识。本着高效、简化的原则,在商户资质审核和材料提交等方面尽可能地降低准入门槛,放宽条件,提高登记工作效率。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包括税费减免、登记注册等相关内容,帮助商户解决品牌、流通等相关问题。充分利用登记资源,做好市场数据库建设,要及时利用登记数据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做好信息咨询服务。

4、基地建设扶持。培育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精品园,支持农业产业化建设,支持做大做强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名特优农产品基地和名牌产品。同时,做好区域规划和布局,打造特色农产品产业带,优势产品向优势生产区域集中,以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为龙头,形成市场+ 基地+ 农户的产业化模式。

5、信息化扶持。支持农村信息化建设,支持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强信息技术培训,鼓励和支持农民、农民经纪人、合作社、龙头企业有效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咨询、产品交易,并在培训、网络建设等环节给予适当补贴。

6、培育壮大主体。培育和支持规模性经营主体,特别是支持组建产地批发市场行业协会,在协调、指导、培训等方面多下功夫,在批发市场的带动下,让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经纪人、农户等市场主体有效联结起来,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益衔接,鼓励规模性经营主体进场经营。探索产地批发市场到零售市场的流通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物流配送,支持经营主体通过产地批发市场与超市、连锁店、直销店建立利益联结关系。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农业经济2016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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