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近年来粮食连续丰收,现代化农业发展所需资金投入逐年增加,但金融机构农贷产品设计却没有跟上现代化农业发展,农贷产品申请难、审批难等问题突出。毫无疑问,金融要更好支持现代化农业,必须建立融资担保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经济金融良性发展机制,提高对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能力。
如何创新担保机制呢?
首先要强化农业投入风险保障体系。
一是要建立农业风险基金。鉴于农业高风险、低收益特征,国家应设立农业风险基金,按新增农业贷款的一定比例向金融机构提供补贴,并向贷款农户与企业提供财政贴息;向开展农业保险的机构提供补贴,并向投保农户与企业提供保费补贴。同时,对涉农贷款或农业保险进行风险补偿。
二是要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作用。农业发展银行应继续发挥对“三农”的支持和保障职能,保持农产品价格的稳定。同时,应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增设对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农业技术改造和农业综合开发等政策性专项贷款等职能,将政策性目标和市场化手段结合起来,提高对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的支持力度。
三是要组建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建议政府按政策性或市场化运作方式全部出资或适当出资组建商业性农业贷款担保公司,有针对性地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提供融资支持,加快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建设步伐。
四是要实行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待遇。国家从财税政策上支持农村金融的发展,包括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支持“三农”,财政部门当前分档次实行优惠税率;对农行设立在县以下的农村网点减免营业税,并适当提高准备金比例;降低金融业营业税率和所得税率,实行收付发生制的征税管理等,为金融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降低其经营成本,减少其经营风险。
其次要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因此,要建立以政府主导,银行业、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资源共享的农村社会征信体系。一是健全农村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将涉农信贷业务信息全部纳入征信系统;加快推进涉农金融农户信用档案电子化和农户信用标准化建设。二是完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由政府主导规范开展“三农”信用乡(镇)和信用户创评活动,开展涉农企业信用评级,促进金融机构、中介机构与企业合作共赢,完善创评标准与程序,促进农村信用环境优化。三是加大农村诚信教育,在乡规民约、中小学教育中加入诚信教育内容,使诚信教育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四是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引导农村经济主体增强信用意识,培养良好的信用行为。
再次要出台财政支持建立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政策。
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框架, 为农业尤其是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切实解决农业发展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以及市(县)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中央财政利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对地方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提供资金支持,并在政策上给予指导。财政出资建立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必须坚持政策性、专注性和独立性,应优先满足从事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需要,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农业信贷担保余额不得低于总担保规模的70%。在业务范围上,可以对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粮食生产经营的信贷提供担保服务,包括基础设施、扩大和改进生产、引进新技术、市场开拓与品牌建设、土地长期租赁、流动资金等方面,还可以逐步向农业其他领域拓展,并向与农业直接相关的二三产业延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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