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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旋: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实现湖南全面脱贫

[ 作者:周旋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6-28 录入:实习编辑 ]

  原题:问渠哪得清如许——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实现湖南全面脱贫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的新年贺词中说到:“新年之际,我最牵挂的还是困难群众,他们吃得怎么样、住得怎么样,能不能过好新年、过好春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连续四年在新年贺词中关注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和扶贫工作,充分体现了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被纳入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作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 ”的重要指示。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两会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实施精准扶贫,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施策。进一步阐释了精准扶贫理念,精准扶贫理念开始成为全国脱贫攻坚工作的核心理念。湖南是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重要思想的首倡地,更应该冲锋在前,发扬湖南人“吃得苦、霸得蛮、扎硬寨、打硬仗”的优良传统,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全国脱贫攻坚战交上满意的答卷。

  春风又绿江南岸:湖南扶贫见实效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脱贫攻坚首战之年。经湖南省初步认定,2016年实际减少贫困人口约12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10万人)的113.6%。同时,有1100个以上的贫困村达到脱贫出列标准,武陵源区和洪江区2个省级贫困县达到脱贫摘帽标准。根据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测算,2016年湖南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预计增长11%以上,高出全省平均水平两个百分点。这一年,湖南脱贫攻坚有了大变化,创造了扶贫开发的“湖南速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给党中央和全省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年末答卷。

  (一)立足于把扶贫开发的基本对象找准,推进精准识别

  2016年11月初湖南又启动了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度动态调整工作,在系统中共录入新增贫困人口32.5万人,剔除不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34万人,基本达到了识别准确、动态平衡的要求。通过“一进二访”活动,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档、省市县乡村信息平台共建共享”,进一步推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从“大水漫灌”转向“精确滴灌”的精准识别。

  (二)立足于保障精准扶贫方略顺利实施,强化精准管理

  为确保扶贫“好钢”用在刀刃上,湖南省不断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扶贫项目有序推进,取得积极成效。一是2016年,中央和湖南省共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8.19亿元,较2015年度增加26.68亿元,增长84.7%。其中,省级安排25.22亿元,较2015年度增长207.6%,并新增21亿元地方债券推进精准扶贫。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全省共清查2013—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4亿元,查处问题145个,涉及资金1039万元。三是惠民工程建设如火如荼。确立了投资规模达1016亿元的水利扶贫项目库,预计2017年能完成110万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完成1085个贫困村的农网改造,以及贫困地区干线公路升级204公里、窄路加宽4020公里。超额完成7万户贫困农户的危房改造任务。在6960个贫困村实施“互联网+”扶贫工程。全面启动贫困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了400个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规划建设武陵山、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13条旅游精品线路,带动沿线531个旅游扶贫重点村脱贫。实施各项惠民工程,让全省人民特别是贫困地区人民真切地提升“获得感”,增进“幸福感”。

  (三)立足于推进专项扶贫项目精细管理,坚持精准施策    

  湖南一直坚持“抓法治就是抓发展”的思路,出台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法治建设来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提出“1+10+17”。“1(行动指南)+10(保障措施)+17(具体实施方案)”政策“组合拳”共同构成了湖南大扶贫格局,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省直部门正在抓紧推进17个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出台,包括安全饮水、农村道路、农网改造、信息网络、文化建设、易地搬迁、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医疗保障、产业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万企帮万村、科技扶贫、金融扶贫、兜底保障、生态保护共17项,预期实现民生工程全省全覆盖,用制度保障民生工程出长效。

  (四)立足于“小康路上不落下一人”,开展精准帮扶   

  湖南省级层面派出184支扶贫工作队,深入8000个贫困村开展驻村帮扶,实现了驻村帮扶全覆盖。据统计,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工作队整合投入各类资金81亿元,带动1100个贫困村、50余万贫困人口脱贫。全省组织63万名党员干部与187万户贫困对象结对帮扶,实现了所有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确保小康路上不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

  雄关漫道真如铁:脱贫攻坚困难多

   “全党全社会要继续关心和帮助贫困人口和有困难的群众,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铿锵有力。湖南成绩的取得令人欣喜,但是,脱贫攻坚任务依旧十分艰巨。从2016年11月2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数据显示:全省还有445万农村贫困人口、8000个贫困村、51个贫困县。正如省委书记杜家毫所言,扶贫脱贫犹如滚石上山,越往后难度就越大。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与全省人民一道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是省委、省政府向中央立下的“军令状”、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从面临的挑战看,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扶贫开发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

  (一)贫困因素的叠加性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现阶段全党的奋斗目标,也是湖南人民的殷切期盼。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求,现在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有4年时间了。2016年,湖南省全面小康水平整体提升,但发展很不平衡:一是贫困人口规模仍然很大。贫困人口基本解决生存和温饱问题,并不等于脱贫,更不等于致富。2015年湖南贫困人口列全国第五;贫困发生率为7.84%。湖南山地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51.2%,这些贫困人口大多居住在自然环境条件较差的武陵山脉和罗霄山脉、少数民族聚居区、干旱偏远山区等。并且,大部分贫困户强壮劳力少、文化程度低、抗风险能力弱、自我发展能力差,具有明显的脆弱性、累积性和代际传递特征。二是存在因病因学致贫现象。对贫困农户来说,生病以后,常常是小病扛,大病拖,对不能再扛、不能再拖的病,治疗费用就成了这些农户的沉重负担,这类贫困户因为长期生病和积累的医疗费用,自身无精力和信心摆脱贫困,陷入了“因贫致病、因病致贫”的恶性循环。因贫困想通过教育改变贫困现状的人员,在农村不在少数,虽然基础教育阶段国家免收学杂费,但是一旦上高中,考上大学,沉重的学费和生活费会让贫困户难以承受。三是返贫问题不容乐观。贫困地区自然灾害发生率高、防灾抗灾能力弱、灾后重建任务重。一遇灾害,往往使多年的扶贫成果毁于一旦。在因病因灾等传统致贫因素尚未消减的情况下,市场变化、工程移民、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等新的致贫因素日益增加。四是相对贫困凸显。2016年,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8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30元,两者比例约为2.62:1。长株潭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36元,大湘西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14198元,两地区比例为2.34:1。由此可见,湖南省无论从地区间的收入差距,还是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比率都仍有较大差距。贫困的多重性,给扶贫脱贫增加了难度。只有找准“贫根”,有的放矢,才能确保实现到2020年现有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让全省人民一起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经济新常态的挑战性

  “十三五”期间,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态势发生了重大变化,湖南省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面临的扶贫脱贫方面的新挑战更为严峻。一是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将会相应地降低减贫效应。新常态下,我国经济进入增速换挡期,由高速增长转入中高速增长后所出现的趋势性下滑,会影响到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以及扶贫开发政策效果,从而使经济增长的减贫效应和投资增长的减贫效应降低。二是扶贫开发和减贫的战略方式发生转化。经济新常态下,传统的依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主导性产业扶贫开发模式,将会被以环境保护为核心的生态绿色产业为主导的扶贫开发和减贫动力新体系所替代,这个过程对于扶贫开发来说,难度是非常大的。三是减贫脱贫的路径发生新变化。外出务工成为湖南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由于新常态带来经济结构调整变化,资源和就业机会的限制,农民外出打工将会相应减少,收入来源结构也将发生新变化,贫困地区如何适应这种变化,是一个现实挑战。四是新常态会带来扶贫脱贫资金的新压力。经济增长放缓,企业利润有所下降,也预示着社会扶贫资金增加压力增大。金融机构在经济新常态下对资金管理出台新政策,金融扶贫意愿和积极性也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抑制,这同样会带来扶贫脱贫资金的新压力和新考验。

  (三)健全法制的紧迫性

  在扶贫工作中要自觉用法守法。紧密结合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实际,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推进扶贫立法。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是湖南省对多年扶贫路径思考的产物,弥补了湖南省长期依靠政策,短期突击扶贫的短板,是推进依法扶贫的重要方式。但是仅仅靠政府发挥主体作用是有限的,还要让贫困主体、企业、社会一齐发力,共谱脱贫攻坚完胜曲。目前,亟待完善的扶贫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凸显在三个方面。一是部分贫困人员法治意识淡薄。一些贫困地区由于教育水平不高,劳动者素质偏低、缺乏法律维权意识、法律认知水平偏低等现象,形成了不会“遇事依法、办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状况,导致问题恶性循环。这些地区的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难度更大。二是社会组织扶贫模式面临法律障碍。社会组织作为广泛利益群体的代表,其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例如,2016年感动中国人物大学生村官秦玥飞创办的黑土麦田公益,就是致力于招募优秀大学生和有志人士到贫困村去从事精准扶贫和创业创新工作,为贫困村开发出多个接地气的创新产业,带动当地村民自主脱贫。但是,当前在省内甚至国内,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模式面临许多法律障碍。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程,需要对社会组织本身提出很高的要求,同时须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的产生、认定、活动、监督等一系列程序进行规定。然而,由于诸多原因,湖南省的社会组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设立明显远远不能满足扶贫工程的要求。三是公私合作模式的法律缺失。企业是价值的创造者,以扶持企业的形式扶贫,是真正“授人以渔”式的扶贫,是最能实现“由脱贫到致富”美好愿景的扶贫方式。湖南省在公共事业领域的公私合作虽然收获颇丰,但总体上是通过政策来指导工作的,因而目前仍然没有公共领域公私合作的专门立法,对合作如何进行、谁来监管以及市场化过程中各个环节发生争议如何解决等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则。现如今,湖南在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领域,面临着既缺乏法制,更缺乏法治的局面,从而使得各项工作,在若干不定因素的影响下,充满了随意性,影响和制约双方合作的进程。

  (四)基层党建的重要性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全省上下也形成浓厚的脱贫攻坚工作氛围。但基层党建工作仍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一是行政性太强。精准扶贫工作推进表象为以行政命令为主力,以目标考核为主导。有些乡镇党委政府、对口帮扶部门(单位)一厢情愿按自身主观意志为精准扶贫村设计脱贫方案和村域经济发展方向,没有广泛征求村民,尤其是精准扶贫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又在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具体工作中,积极追求整齐划一、一步到位,严重捆绑了村民的手脚、限制了村民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二是党建扶贫的“领头羊”力量不充足。贫困村党建扶贫的“领头羊”力量主要集中在第一书记和村支部书记身上。第一书记往往缺少基层工作经验,工作难以抓住要害,帮扶不到点位上。再加上帮扶部门自身业务繁重,无法保证第一书记能够抽离原单位工作,全力投入脱贫攻坚事业。在结对帮扶过程中存在“扶贫等于救济慈善”的错觉,把扶贫的重点放在对贫困群众的“输血”上,忽视了对贫困群众“造血功能”的建设。致使扶贫工作很难持续有效开展起来。在精准扶贫的战略实施过程中,往往会有教育、医疗、社保、产业项目、交通建设等多领域的投入,但是这些投入政策性非常强,部分村支书因能力所限,对扶贫政策文件吃不透摸不准,无法充分运转好这些项目及资金。三是部分农村党员模范作用欠缺,“双带”能力不强。由于一些农村党员政治理论水平较低,对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的方针政策理解不深,对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应有的对策,习惯于老框框、老套套,存在小富即安、小进即满思想,缺乏创业精神和勇闯市场的意识,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不强,难以扛起精准扶贫的重任。体现不出党员的先进性,甚至有的党员自身还属于“扶贫”对象。四是能人党员结对帮扶的内驱力不充沛。部分能人党员忙于发展自身产业,认为结对帮扶是村干部的工作,缺少主动帮扶贫困户的意愿。部分党员对结对帮扶有顾虑,担心把技术传给贫困户后会抢了自己的饭碗。个别党员认为结对帮扶就是给钱给物,导致帮扶成效不明显。部分贫困村党组织未充分认识到能人党员和贫困户结对帮扶的意义,没有大力宣扬结对帮扶的必要性,缺少行之有效的结对帮扶措施,未充分挖掘能人党员的帮扶资源。

  长风破浪会有时:“四个全面”促脱贫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总方略,保证2020年全面脱贫是在这个总方略统领下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举措。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必须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全面依法治国为保障、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证,坚持精准扶贫,实现全面脱贫攻坚战的完胜。

  (一)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处于引领地位的战略目标。推进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时代抉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表征了二者的辩证关系,只有贫困地区同步实现小康才是真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是实现共富达到全面小康的战略选择和关键考量,是打通贫困地区同步实现小康社会“最后一公里”的政治经济保证。在新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不能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掉队。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要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一是要切实抓好民生工程。尽力提供公共服务和基本保障,湖南要继续优先解决好“六到农家”工程(水、电、路、房、气和环境整治)和“六个落实”工程(上学、就医、养老、低保、五保和集体经济)。二是要重点关注代际贫困问题。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跳出贫困陷阱、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根本要靠教育、靠提高贫困人口素质。继续通过抓好“雨露计划”实施工作,为贫困农民转移就业创造条件,提供机会。教育经费要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基础教育倾斜、向职业教育倾斜。大力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好生活补助政策,建立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使贫困家庭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受高质量的教育,为贫困地区培养更多人才。职业教育是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金钥匙”,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质量,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通过接受职业教育、掌握技能,实现就业、改变人生。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遏制脆弱群体返贫,尽量覆盖大病医疗和常见的门诊医疗,要明确补偿范围,克服只有住院治疗才能补偿的笼统制度设计,避免不必要的医疗费用和医疗资源浪费,同时尽量将慢性病纳入医疗补偿范围,此外合理引入商业保险,将意外伤害保险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规范灾时救助机制降低灾害导致损失,湖南要制定并落实灾害发生时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机制,完善灾后救助体系增强群体脱贫能力,全力拓展减灾减贫领域的国际合作,加强减灾减贫的区域政府间交流合作。四是协同实施贫困区域的科学发展战略。注重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因地制宜推进生态移民战略、整村推进示范村;积极探索构建贫困区域协同发展机制,建立省级层面的区域政府管理协调机构以及建立县市级协调管理机构,使局部性规划与整体规划有效衔接。

  (二)全面深化改革是全面脱贫的强大动力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统领下,实现精准脱贫必须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以全面深化改革引领精准扶贫的顶层设计,针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自觉向改革找突破、要效益,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非常时期要有非常之策”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面对艰巨繁重的脱贫攻坚任务,常规手段往往效果有限,必须在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识真贫、扶真贫、真扶贫,才能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一是扎实推进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制定出台湖南创新体制机制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去产能、去库存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重点在去杆杆、降成本、补短板上下功夫。二是在农村开创自主创业、创新的自我扶贫路径。通过开发式扶贫、产业扶贫和绿色低碳扶贫的方式提升区域发展能力和家庭生计能力,实现可持续的脱贫能力提升。武陵山、罗霄山是湖南省两大连片特困地区,也是旅游资源的富集区。这些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聚焦优势,突出特色,编制专项规划,加强对生态环境、文化遗存的保护,防止跟风式、掠夺式地开发。三是振兴实体经济。紧扣主线“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对接“中国制造 2025”、“互联网”+ 等重大发展战略。发挥湖南“一带一部”区位优势,稳定扩大外贸规模,整合对外交往资源;推动口岸通关便利化,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合作。大力推进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构建以中国智能制造示范引领区为目标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大力扶持民营产业经济,要对接好之前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培育新供给新动能的发展战略,打造多个千亿级的产业园区。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继续实施农业农村三个“百千万”工程,构建现代农业新格局,开启“三农”发展新时代。四是积极推进金融扶贫创新机制。建议湖南省委、省政府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扶贫资金投入,逐年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尤其确保增量部分用于连片特困地区发展。加大对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督导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定额补助,撬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金融政策的造血作用,推动贫困地区各个县市细化和落实《湖南省金融精准扶贫规划( 2016-2020 年) 》,确保11项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精准扶贫的支持力度。发展新型微型金融机构,降低准入门槛,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参股新型微型金融机构;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解决特困地区金融有效供给不足、缺乏竞争、金融业活力不够等问题。立下愚公移山志,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力争开创湖南省金融精准扶贫的新局面。

  (三)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脱贫的可靠保障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统领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都需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并提供有力可靠的法治保障。新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指出,扶贫开发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扶贫开发是长期历史任务,扶贫开发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决定了这项工作要用法制来保障其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实现目标。

  以全面依法治国营造精准扶贫的法治环境在扶贫工作中要自觉用法守法。紧密结合湖南精准扶贫工作实际,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推进扶贫立法。一是加强农民政策法制教育。广泛开展党的支农强农政策宣传教育,组织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素质,引导农民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合法权益。二是要进一步形成政策法规合力。围绕“五个一批”落实、产业政策、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发挥科技和人才支撑作用、用地指标等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快构建各类支撑政策良性互动,共同发力的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三是确定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合法性。湖南须制定专门的法律或法规,确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合法性;规范社会组织的准入标准;详细规范社会组织的运行机制以及其法律责任和监管机制。四是加强社会组织扶贫的监管与追责。良法必须善治,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法律的生命力也在于实施。政府作为主管机关,应依法做好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指导和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各社会组织的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使其在制度制定、工作方式、等级评定、奖惩处置等问题上有充分的决定权。同时,要重视建立健全专业人员的评估体系,探索制定公私合作扶贫的标准合同,完善合作扶贫方案和措施的报备、公开和监督体系等。构建公私合作并以法律作为其强大后盾,将是我国扶贫工程取得最终胜利的最强保障。

  (四)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脱贫的根本保证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关键在党,搞好扶贫工作,尤其是精准扶贫工作离不开广大基层党员的参与。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工作时就曾指出,基层就是基础。正是依靠广泛的基层组织,使党有了坚实的基础,形成了一个团结统一的整体。到中央工作后多次强调,抓基层、打基础,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尤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作风是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保证,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湖南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重在加强党的领导,解决农村突出问题,强基固本,打好扶贫开发整体战。一是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深入实施扶贫开发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双推进”,以党建带扶贫,以扶贫促党建,在体系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服务建设、资源优化、服务群众等方面统筹推进,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乡镇层面,着力选好贫困乡镇一把手、配强领导班子,使乡镇整个班子和干部队伍具有较强的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在村级层面,注重选拔一批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和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根据贫困村的实际需求精准选配第一书记、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加强对各县村干部的专题培训和业务培训。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增强农村脱贫第一线的核心力量。建立和完善农村组织体系,使各类组织各有其位、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创新激励机制。在坚持公平的基础上,设计新的激励考核机制。通过干部任用、资金奖补等手段,调动地方政府支持扶贫开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而提高扶贫开发成效。激励党员能人帮带、发展村集体经济和“菜单式”帮扶为抓手,对帮扶成效明显的党员能人在村支部公开栏或“荣誉墙”上公开表扬精神激励,并在项目和基础设施上予以支持和倾斜。三是严管扶贫资金。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确保精准到贫困人口。一方面,按照贫困类型、贫困人口的规模、贫困发生率、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财政收入等五个因素,来测算分配扶贫资金。另一方面,在资金监管上,湖南还需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积极营造“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脱贫攻坚氛围,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安得广夏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全省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聚7200万三湘儿女之力,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力推进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谱写中国梦的湖南篇章而不懈奋斗!

  作者单位:衡阳市委党校

  参考文献:略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微信公众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HNDRC-GOV  《研究与决策》2017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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