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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广富等: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多维解读

[ 作者:韩广富 昝瑞语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7-09 录入:王惠敏 ]

摘要:新时代以来,中国的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成功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中国的脱贫攻坚是以农村扶贫开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减贫行动的阶段性任务,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科学内涵凝结了中国特色减贫道路的内涵和要求。脱贫攻坚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写照,体现了人民至高无上的价值取向。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基本制度包括开发式扶贫制度和救助式扶贫制度。中国共产党在推进脱贫攻坚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创新脱贫攻坚模式来培育扶贫对象脱贫致富和贫困地区振兴发展的内生力,逐步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实践模式和创新机制。

关键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开发式扶贫;救助式扶贫

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出发,非常明确地提出,至2020年必须“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中国的农村扶贫开发由此进入脱贫攻坚阶段。随后,11月27日至28日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11月29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11月23日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等,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了顶层设计,并对此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和广泛的动员。党的十九大再次吹响了脱贫攻坚的号角,再次强调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背景下,对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科学内涵、价值取向、基本制度、实践模式、创新机制等问题进行系统解读,不仅具有从新的视角诠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经验启示的应用价值。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科学内涵

习近平指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直是世界减贫事业的积极倡导者和有力推动者”。改革开放至今,“中国人民积极探索、顽强奋斗,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脱贫攻坚是以农村扶贫开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减贫行动的阶段性任务,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科学内涵凝结了中国特色减贫道路的内涵和要求。

其一,坚持依靠发展解决贫困问题。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解决中国的所有问题最根本的途径要靠发展,解决贫困问题最根本的方法也要靠发展。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发展是甩掉贫困帽子的总办法。”必须把加快发展作为实现减贫的根本举措。据统计资料显示:1979年至201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同期世界经济年均增速只有2.8%。我国高速增长期持续的时间和增长速度都超过了经济起飞时期的日本和亚洲‘四小龙’。”2013年至201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从54万亿元增长到80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财政实力的显著增强,为实现大规模减贫提供了物质基础。坚持依靠发展解决贫困问题,这是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基本特征。

其二,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该方针,也就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引导贫困地区群众在国家必要的帮助和扶持下,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改善生产条件,走出一条符合实际的、有自己特色的发展道路。通过发展生产力,提高贫困农户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开发式扶贫是消除贫困必须坚持的根本方针,目的在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激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和贫困地区振兴发展的内生动力。开发式扶贫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单纯救济的扶贫方法,成为中国扶贫开发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这是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真谛所在。

其三,坚持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相结合。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中国的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农村。国家在实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国家八七脱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武陵山区等14个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陕甘宁等5个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以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规划、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等反贫专项规划,对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实施有利于减贫的特惠政策,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坚持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相结合,这是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内在意蕴。

其四,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脱贫攻坚。这是由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宗旨所决定的。习近平指出:“越是进行脱贫攻坚战,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委领导就是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的核心作用,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扶贫,层层落实责任制的治理格局;选好配强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县乡党政主要领导,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建设好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政府主导就是把脱贫攻坚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制定脱贫攻坚规划纲要,组织实施大规模脱贫攻坚行动;把贫困地区作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区域,对贫困户、贫困地区予以政策扶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这是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政治优势。

其五,坚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民群众中蕴藏着脱贫攻坚丰厚的社会资源和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习近平强调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中国共产党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构建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紧密结合,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形成了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的社会扶贫机制和体系;同时,以开放的态度积极吸收和借鉴国际社会成功的减贫经验、先进的减贫理念,广泛争取国际社会对我国脱贫攻坚的援助。坚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是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重要经验与理念。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价值取向

习近平指出:“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脱贫攻坚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写照,体现了人民至高无上的价值取向。

脱贫攻坚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要求。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因此,脱贫攻坚作为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要求,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重大职责。习近平指出:“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对此,他要求贫困问题较突出地区的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感紧迫感,要认真履行领导职责,把脱贫攻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关心和支持贫困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心无旁骛、聚精会神抓紧抓好抓实这项工作,帮助贫困群众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向着共同富裕目标稳步前进。

脱贫攻坚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要求。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攻坚的主体,脱贫攻坚最终目标是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贫困群众生活水平,由此决定了脱贫攻坚必须坚持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好贫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因此,习近平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工作重心下移,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是对各类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时刻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他们的疾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通过扶持特色产业、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环境保护、引导劳务输出、资产收益扶贫、文化教育发展、就业创业服务、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实行低保救助等措施保障贫困群众的生存权及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脱贫攻坚体现了共享发展理念的要求。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这体现了全民共享;打赢脱贫攻坚战,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这体现了全面共享;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要激发贫困地区振兴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这体现了共建共享;打赢脱贫攻坚战,消灭绝对贫困现象,反贫困工作重点由消除绝对贫困转向缓解相对贫困,这体现了渐进共享。树立和贯彻共享发展理念,要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通过更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建设,让贫困人口共同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脱贫攻坚体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我国城乡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发展差距,这决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这决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在贫困地区。习近平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为此,他强调,“我们不能一边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另一边还有几千万人口的生活水平处在扶贫标准线以下,这既影响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满意度,也影响国际社会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认可度。”打赢脱贫攻坚战,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决不让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掉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底线任务。

脱贫攻坚体现了精准扶贫促进精准脱贫的要求。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有效地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确保各项政策好处落到扶贫对象身上”。通过精准识别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解决“扶持谁”问题;实行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解决“谁来扶”问题;按照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的具体情况,“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解决“怎么扶”问题;建立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机制,严格退出标准和退出程序,明确后续扶持政策,解决“如何退”问题。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基本制度

习近平指出,通过实施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等脱贫攻坚工程,确保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脱离贫困,“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以通过全部纳入低保覆盖范围,实现社保政策兜底脱贫”。有鉴于此,中国共产党在推进脱贫攻坚的过程中,不断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基本制度。

总体上看,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基本制度包括开发式扶贫制度和救助式扶贫制度。理论上,两者都是缓解贫困的重要制度,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实践上,两项工作相互衔接,并行不悖;功能上,前者侧重于促进发展,后者侧重于保障生存,两者的作用完全不同。

改革开放初期,针对中国农村的贫困状况,邓小平特别指出:“在西北、西南和其他一些地区,那里的生产和群众生活还很困难,国家应当从各方面给以帮助,特别要从物质上给以有力的支持。”为此,国务院于1980年决定中央财政设立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以帮助经济不发达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及其他贫困地区进行农业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开展农业职业技术培训,发展农村多种经营和文教卫生事业等。至1983年,国务院又决定中央财政设立“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改善甘肃河西地区、定西地区和宁夏西海固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解决三地人畜饮水困难的情况,进而发展乡镇企业。次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各级政府务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帮助贫困地区尽快解决温饱问题。由此,开启了全国农村范围内的扶贫开发工作。同时,对以往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改革调整,建立了开发式扶贫制度。随着扶贫开发实践的深入发展,开发式扶贫制度的内涵也逐步得到完善发展:(1)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从改善贫困村道路、饮水、住房、通讯、农田、环境等生产生活条件,向加强贫困地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2)在资源开发向度上,从着重开发自然资源向开发自然资源、开发人文资源、开发人力资源并举转变。对自然资源的开发是适度开发与合理利用,强调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结合。(3)在贫困人口增收上,从种植业、养殖业及相关的加工业向家政、养老、物流、旅游等行业拓展;从立足本地开发向劳务输出、易地搬迁、转移就业等渠道延伸。(4)在开发建设内容上,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向推动经济全面发展、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并举转变。(5)在扶贫对象动员上,从强调要克服扶贫对象较普遍存在的“等、靠、要”依赖思想,向既扶贫又扶志(智),引导扶贫对象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观念、发扬自力更生精神转变。

救助式扶贫制度由基本生活救助制度、专项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等构成。(1)基本生活救助制度。一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即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二是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即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三是受灾人员救助制度,即国家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给予生活救助。(2)专项救助制度。一是医疗救助制度,即国家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提供医疗救助。二是教育救助制度,即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三是住房救助制度,即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四是就业救助制度,即国家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给予就业救助。(3)临时救助制度。即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四、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实践模式

习近平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坚持统筹发展,注重增强扶贫对象和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此为指导,中国共产党在推进脱贫攻坚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创新脱贫攻坚模式来培育扶贫对象脱贫致富和贫困地区振兴发展的内生力,逐步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实践模式。

以工代赈扶贫模式是一项特殊的扶持困难群众的政策措施,它是指组织贫困地区劳动力参加政府投资的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以获得劳务报酬,由此取代直接赈济。这主要是针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的现实而提出来的。以工代赈建设内容包括基本农田、农田水利、乡村道路、草场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小流域治理、片区综合开发,以及根据国家要求安排的其他工程。

易地搬迁扶贫模式是指对居住在缺乏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地方的贫困人口实行自愿移民搬迁。易地搬迁方式包括自然村整村搬迁和分散搬迁;易地搬迁安置是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即依托小城镇、工业园区、乡村旅游区等进行集中安置,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进行分散安置;易地搬迁建设主要是安置住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迁出区生态建设等。

小额信贷扶贫模式是指金融机构为贫困户提供五万元以下、三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小额信贷主要用于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生产经营项目或支持贫困户带资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

科技扶贫模式是指向贫困地区推广先进、实用的科学技术,以改变当地落后的生产方式,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科技素质,提升其劳动能力和劳动效率。科技扶贫主要内容是推广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开展技术培训及科普宣传活动,实施科技信息扶贫行动,建立科技扶贫示范基地,选派科技扶贫团、科技副县长和科技副乡长、科技特派员到贫困地区帮助开发建设。

整村推进扶贫模式是指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资源整合、群众参与的原则,以贫困村为基本单元,进行综合治理。整村推进扶贫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建设,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特色优势产业建设,增加贫困人口经济收入;乡风文明建设,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产业化扶贫模式是指根据贫困地区的资源、区位和技术优势,确定市场竞争力强、占有率高、覆盖面大的产业为主导产业,把基地建设作为支撑主导产业发展的基础,通过扶贫龙头企业为贫困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持续稳定地带动贫困农户增产增收。推进产业化扶贫的关键是要科学编制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培育和支持农村小微型企业发展,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加大扶贫产业基地建设力度,强化金融机构对产业发展的支持。

雨露计划扶贫模式是指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贫困地区开展的有助于青壮年农民和复员军人转移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有助于贫困村干部及致富骨干成为乡村振兴带头人的创业培训,有助于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实用技术培训。雨露计划是脱贫攻坚措施中直接面向和支持贫困劳动力的专项扶贫项目,是以提高扶贫对象素质和就业能力为目标的“软”措施,是针对贫困地区提高劳动力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增加收入的实现方式,也是根治贫困症结、切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有效途径。

深度贫困综合治理扶贫模式主要针对深度贫困片区,包括西藏和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云南怒江、甘肃临夏等地区,它们都存在着生存环境恶劣、致贫原因复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缺口大,贫困发生率普遍在20%左右的特点。深度贫困县约占全国贫困县的20%,贫困发生率平均在23%左右,县均贫困人口近3万,分布在全国14个省区。在全国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中有3/4的村无合作经济组织,2/3的村无集体经济,无人管事、无人干事、无钱办事现象突出。深度贫困是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是脱贫攻坚的坚中之坚。深度贫困综合治理扶贫是指根据深度贫困地区致贫的主要原因,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举措,从而提高脱贫攻坚成效。例如四川阿坝脱贫攻坚与综合防治大骨节病结合模式、四川凉山地区脱贫攻坚与综合防治艾滋病结合模式、云南布朗族及瑶族山瑶支系综合治理扶贫模式等。

五、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创新机制

习近平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在提高脱贫攻坚成效,其“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必须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由此,中国共产党在推进脱贫攻坚的过程中始终高度重视脱贫攻坚机制的创新,逐步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创新机制。这些机制包括:

组织动员机制。在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责任基础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中央、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武警部队开展定点扶贫,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贫困地区开展扶贫协作,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等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事业,发挥贫困人口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

目标瞄准机制。在瞄准单元上,经历了以贫困县为主向贫困县与贫困村并重,进而向连片特困地区与贫困县、贫困村并举转变,重点目标是深度贫困片区、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在瞄准对象上实现了以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为主,向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并举的转变。同时,通过开发式扶贫制度和救助式扶贫制度实现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覆盖。

精准识别机制。“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等步骤,将贫困户和贫困村有效识别出来,并建档立卡。”通过这一机制,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问题搞清楚,做到扶持对象精准。精准识别是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实现扶贫到村到户,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

资源投入机制。构建脱贫攻坚资源多元投入体系,创新资源整合模式,提高资源使用的有效性。要“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资源,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与企业合作等模式,建立健全招投标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竞争机制对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作用”。

贫困群众参与机制。坚持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贫困群众利益与需求表达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切实回应群众需求;积极推行参与式扶贫,不断提高参与式扶贫的整体水平,倡导贫困群众积极依靠自身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保障贫困群众对脱贫攻坚的知情权、参与权、实施权和管理权,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创造性。

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建立这一机制,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驻村帮扶工作队全力负责“协助村两委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协调帮扶资源,统筹安排使用帮扶资金,监督帮扶项目实施,帮助贫困户、贫困村脱贫致富,不脱贫、不脱钩;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各项扶贫开发工作”。

财政资金管理机制。以精准扶持、突出重点、权责匹配、公开透明的原则为指导,改革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管机制。建立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增强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的正向激励作用,“强化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资金分配与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挂钩,中央财政大幅提高奖励资金规模”,“把资金分配与扶贫目标、任务结合起来”。

金融服务机制。大力鼓励商业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重心放在支持贫困地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通过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资金审计机制。各级审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扶贫资金进行全面严格的专项审计,并实现经常化和制度化。对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扶贫资金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有关主管机关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宣传激励机制。明确脱贫攻坚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基本原则、重点内容等问题,把脱贫攻坚纳入国情教育范畴,广泛宣传脱贫攻坚的政策、成就、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脱贫攻坚良好氛围。同时,“建立国家扶贫荣誉制度,表彰对扶贫开发做出杰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加强对外宣传,讲好减贫的中国故事,传播好减贫的中国声音,阐述好减贫的中国理念。”

考核问责机制。对精准识别、精准帮扶、资金投入、减贫成效等考核内容,对省级总结、第三方评估、数据汇总、综合评价、沟通反馈等考核步骤做出明确规定;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违反贫困县约束和退出规定的、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部门的党政负责人进行问责。

约束退出机制。对贫困县必须作为、提倡作为和禁止作为的事项做出明确规定,“严禁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坚决刹住穷县‘富衙’‘戴帽’炫富之风”;明确扶贫对象脱贫以及贫困村、贫困县退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标准程序、核查办法等问题,解决“如何退”的问题,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新时代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贫困地区经济全面发展、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贫困人口大幅减少。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77039万减少到2015年的5575万,贫困率从97.5%下降到5.7%。2016年底,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4335万人。2017年底,中国农村贫困人口进一步减少到3046万人,贫困率为3.1%。另据联合国《2015年千年发展目标报告》显示,从1990年到2002年,中国极端贫困人口的比例由61%下降到30%以下,2014年则下降到4.2%。由此,中国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了70%。中国是世界上减贫成效最为显著的国家,为全球减贫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作者简介:韩广富,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昝瑞语,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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