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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华:农村改革要给农民留有选择权

[ 作者:肖华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2-10 录入:王惠敏 ]

近年来,不尊重农民选择权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为了做大做强特色农业,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的为了提高城镇化率,把农民赶进城里。

不可否认,有关部门这么做,出发点是好的。如让农民进城,让农民过上城市的生活,不但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还可以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但并非每一个农民都愿意进城。中国社科院发布《中西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处境与对策》,其中的“中西部农民向城镇转移意愿分布”显示:“很想”向城镇转移的农民工占11.83%,“比较想”的占21.73%,“一般”的占17.45%,“不太想”的占24.82%,“完全不想”的占24.13%。也就是说,约一半农民工不想进城,另外66.1%的农民工认为到了一定年龄就想回乡。

这说明城市生活并非对每一个农民都有吸引力。个人由于文化、认识、习惯等不同,对生活环境和方式各有所好,并不是人人都向往城市霓虹闪烁的繁华喧嚣。再加上现在城市的生活成本很高,农民一旦离开农村,离开土地进了城,就意味着衣食住行处处都要花钱,尤其是城市高昂的房价,也很难让进城的农民真正扎下根来。再加上农民进城后的就业、就医、子女上学、养老等,目前还难以得到保障,这些后顾之忧会让不少农民对进城望而却步。

选择权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当前农村很多矛盾都与不尊重农民选择权有关。有的地方不尊重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有的地方为了建设新农村,让农民“被上楼”,等等。的确,进入城市有很多好处,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农民都喜欢进城;提高农业规模化是提高农业效益的一个好办法,但并不是所有农民都愿意把自己承包的耕地流转出去,我们一定要尊重农民的意愿,让农民自己来选择。

一些地方之所以不尊重农民选择,很多时候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或者是主观地认为农民没有多少文化,作不出正确的选择。在这种权力自负和包办思想的主导下,有时候即使为农民做了很多事情,也不会让群众满意。

农村要发展,农民要致富,要推进现代化建设,这就需要政府要有大作为。但政府的大作为不是代替农民选择,让所有农民按照政府的意愿来行事,而是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示范引导、稳妥作为,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才会赢得群众的支持。

尊重农民不是一句空话,需要从尊重农民选择权做起,这无论对政府,还是对农民来说,都很重要。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东方城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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