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温锐《毛泽东视野中的中国农民问题》

小农经济在中国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自春秋战国起由于生产力的提高,原有的旧的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已经不能适合生产力的发展。于是在商鞅变法的政策下,一种维护国家社会稳定、保障封建中央集权的小农经济应运而生。这种经济体制满足了百姓当时自给自足的生活需要。从春秋战国到晚清,传统的小农经济在维护国家大一统的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在各个地区相继开展土地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保障了农民合理权益。之后进行的“一化三改”中对采取农业合作社形式对农业进行改造。然而这种形式并没有对农业发展带来多大改观。经过农业改革和反复实践中国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小农经济体制。值得一提的是现阶段小农经济体制是区别与封建社会的传统小农经济体制的。小农经济贯穿于中国数千年文明演进当中,是受生产方式和自然因素制约的一种经济形式,以家庭生产资料或个体所有制为基础,主要依靠自我耕作,满足自身物质需求的小规模农业经济。毛泽东的影响很大,毛泽东对农民的认识影响尤其大。民主革命是靠农民取得胜利的,建国以后重大的体制变革都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民问题是中国政治家和学者们治国论道的理论和实践基地。毛泽东关于农民的思想既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拨开中国“三农”问题迷雾的一份宝贵的思想遗产。温锐教授的《毛泽东视野中的中国农民问题》以“读不懂毛泽东理不清当代中国农民问题”为序、“永恒的旋律”、“天翻地覆慨而慷 ”、“让小生产绝种”、“到了黄河也不死心”、“历史的延伸”、“遗产与超越”等篇章纵向考察了毛泽东解决中国农民问题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得出了“让农民自己代表自己”的结论。是对毛泽东农民理论进行了开拓性研究,是一项具有创新意义和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一、关于农民的主体和农民意识的思考

农民是在大批特批农民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中被赶进集体化和人民公社的,农民冒死瓦解了人民公社,怎么又是“一大二工”人民公社的始作俑者呢?平均主义与农民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呢?认清谁是农民的主体,是正确认识农民的前提,也是真正相信和依靠农民的关键所在。根据《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的数据显示,乡村人口中贫农占百分之七十、中农占百分之二十、地主和富农占百分之十。百分之七十的贫农中又分赤贫、次贫两类。全然无业即既无土地又无资金全失去生活依据不得不外出当兵或出去做工或打流当乞丐的都是“赤贫”占百分之二十。半无业即略有土地或略有资金但吃得多收得少终年在劳碌愁苦中过生活的如手工工人佃农(富佃除外 )、半自耕农等都是次贫占百分之五十。”作者认为地主富农和“赤贫”者都不是农民的主体而约占农村人口70%的中农和“次贫”的农民才是农民的主体。毛泽东当年是站在如何发动革命斗争和打碎旧世界的立场上,从发动革命的策略上考虑将50%的“次贫”阶层划分为农民群体中的下层,目的是寻找农村社会革命的支持者和先锋力量。同时,他的兴奋点与聚焦点是哪个群体最具有革命性和破坏力。“穷则思变,越穷越要革命”,在农村居于底层的贫民“特别是赤贫部分”是“最为革命”的阶级,“一切破坏工作”都只有“赤贫”们能做得出来。

平均主义是“赤贫”的意识,也就是说农民的主体并不是追求平均主义。“赤贫”意识并非农民主体部分的意识。

作为“革命先锋”的“赤贫”就成了所有农民的领导与代表,空前成功地组织起亿万农民队伍,打烂了旧世界,成就了辉煌的功业。然而,时势变迁,面对建设一个新世界,仍然采取革命战争非常时期的策略,以“革命先锋”作为“建设先锋”,导致了一个恐富、怕富,以穷为荣、以穷革命的局面,与经济发展相悖,走向了毛泽东良好主观愿望的反面。农民的“主体”与农民的“革命先锋”是农民中两个不同的群体,农民阶级中间的农民主体总是不变的,“先锋”可以随着时代前进与社会中心任务的变化而变化,“先锋”可以是主体的组织者与领导者,但是“先锋”不能等同或替代主体。

温锐教授在书中还提出对于农民意识的认识存在两个需要认清的问题:一是农民的意识划分为主体的意识与非主体的意识(或称为主流意识与非主流意识因为农民是分阶层的各阶层的意识实际上是有差异的);二是农民的主流意识因时代和外部环境变化其思想意识也是变化的没有固定不 变的农民意识例如当年农民的革命意识就是环境变化的结果 (暴政下官逼民反、超经济强制下的土地兼并、大饥荒等)历代农民战争和毛泽东关于农民革命性的论述可以证明;又如以经济社会建设为中心并向现代产业转移的意识就是时代变化与农民主体意识结合的结果(发家致富、多种经营、 乡镇企业发展、民工潮)。在不同的环境和时代面前可能会出现农民中的哪个阶层更突出它主导或引领着整个农民的意识例如在革命的环境下贫雇农和流氓无产者最突出;而在和平建设尤其是工业化、市场化时期兼业农民、率先创业致富农民最突出等等。这是值得我们在研究 “三农 ”问题 时应该特别正视的重要问题。要走出“三农”困境,改变农民弱势地位,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建立起能真正表达农民声音和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是非常必要。赤贫“先锋”冲锋陷阵可以打天下,农民“先富”带头方可搞建设。

二、小农经济的落后性问题

自从世界进入以资本主义经济为标志的工业文明时代以后,对于东方(传统农业)文明基础的所谓“小农经济”,亦即“农民家庭经济”或“农民经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到毛泽东的看法是小农经济最终要灭亡,农业也最终会变成资本主义经济。

农户家庭经济被“静止”为自给自足的封建“小农经济”,认为其排斥市场与商品经济,只具生存理性,偏好生存最大化与平均主义,因而导致中国传统经济发展的停滞不前和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后。同时,农户家庭经营作为“小私有者”,又被圈定为导致两极分化和大量地产生“资本主义”的罪魁祸首。两者结合,要让家庭经营这一“小生产”绝种的集体化运动。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农村的生产资料相当匮乏,人口基数又增长得非常快,每个农民占有的农耕农具只有半件不到,农民们自然支持和采用相互合作的形式,互助组和初级社能弥补农业生产资料的不足,具有积极的意义。由于传统个体农业生产与农作物生长规律一定程度上的吻合性,有专家指出:“农作物生长有周期性、季节性、生产过程的有序性以及劳作的非连续性等特征,不需要人力的过多参与。自然性是农业的根本特点,它在新农业中展现了强大的生命力。”因此,“农作物的生长主要取决于自然环境,不需要农民过多的投入劳动力,只要它不违农时,农作物就会着自然季节而生长。”“三大改造”完成后,农村的土地所有制发生了根本变化,耕种方式也由过去一家一户生产发展到集体劳动。但过于集中的农业生产只是改变了农业经济的分散经营状态,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并不能快速提粮食产量,一定程度上是对农业种植的一种过量投入。土地集体所有制下高级农业合作社和人民公社的发展,使小农经济出现了解体。在人民公社内部“搭便车”现象严重,劳动参与率高但是生产率不高,小农生产的基础被破坏,小农户服从了国家的制度安排,但其中有些农户也失去了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效率增长很缓慢甚至停滞。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在“文革”的影响下,中国农村、农业和农民面临诸多困难,形势严峻。全国大面积地区群众陷入贫苦,一些地方农民陷入贫困,甚至连基本生计无法得到保证。但小农经济在这一期间退出了中国农业经济的舞台。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在人民公社内部实行生产责任制和定额计酬制。一年后,《决定》正式生效。这一制度的运行瓦解了人民公社,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与此同时,1978年11月,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十八户农民以“生死手印”的方式,自发性地推进了农业改革,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实施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联产承包家庭经营的个体生产模式开辟了中国农村发展史上的新篇章,中国的农业经济又一次出现属性上的变革。

1998年9月江泽民在安徽视察时肯定地说:“农业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是农业生产的规律决定的也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决定的。”“从实践看家庭承包经营再加上服务能够容纳不同水平的农业生产力,既适应传统农业也适应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不存在生产力水平提高以后就要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问题。”1998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则对家庭承包经营作出了相同判断:“这种经营方式不仅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能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必须坚持。家庭承包经营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个经营层次,是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不能把它与集体统一经营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认为只有统一经营才是集体经济。”温锐教授根据自己长期的实证调研立足于从历史与现实的结合上从重新认识农民和重新认识农民经济明确提出了中国农民家庭经济为 “动态开放小农经济 ”的概念。他认为:农民家庭(小农)经济具有自发的激励功能和伴随商品市场经济发展的适应、转化功能,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经济经营模式,是能够与时俱进的生产组织形式,在封建社会里它可以跟商品经济与地主阶级并存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它又可以与资本主义经济并存、与规模经济并存;而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它同样可以同市场经济与公有制和现代企业并存。中国的农民不仅不保守甚至更富有学习和吸收现代科技的精神。建立在重新认识农民和农民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动态小农”论对准确把握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农民问题和发挥亿万中国农民的主体创造性具有理论与现实参考价值。

三、小农经济条件下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路径分析

“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的提出,中国农业经济无疑面临难得的发展契机。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全面推进,农业农村也迫切需要进行现代化改造和发展,这也是进行现代农业经济治理的应有之义。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是国家繁荣稳定的基石。国家对农业的发展历来重视,从2006年国家出台减免农业税到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一)把握农民的主体特征,加强农户职业教育,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首先,必须祛除既往以来我们对农民的不准确的分析,判断了解农民的真实需求,赋予农民经济理性的最高追求。其次,要大力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知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培养新型专业农民,推进农业技术发展。通过对农户技能以及素质的培训,提高小农户的生产效率与服务水平,提升其综合能力。最后,通过培养农户的农业管理方法和生产技术,科学有效地引导农民树立市场意识和管理意识,促进小农与市场的沟通和有效结合。采取多种措施、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培训,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创造有利条件,使现代农业的发展更顺畅,实现农民富裕。

 (二)发挥农户经营优势,推进特色农业发展

在现代农业发展模式下,农户分散经营发展空间有限,但农户分散经营与生俱来的比较优势较为明显,可以借此发展特色农业。 一方面是农户分散经营规模较小,可塑性强。可以根据农户所在地域的特征,结合环境、气候、人文等因素,通过对农户提供针对性的指导,在种植、特色农产品、观光休闲等方面打造地域品牌,形成特色发展。尤其是要结合全域旅游的推进,通过发展生态农业、体验农业、观光农业等,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吸引当地广大农户参与,实现当地就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另一方面要提高农产品质量,打造产销一条龙服务。充分发挥农户的主观能动性,突出地域特色,因地制宜地种植高价值性产品,并有意识地创造出价值品牌。 同时,充分提高土地利用率,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品质和效益。可以根据当地农产品特点将农产品价值链条进行延伸,推进农产品适度加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 还可以与当前进行的“精准扶贫”相结合,多种方式引导形成特色农业,通过多种方式和平台引导销售和消费。在确保主要农产品满足村民生活需求的基础上,对现有产品结构、生产结构予以有效整合和优化,以“大农业、大食物”作为农业革新的主要导向,再结合不同地区的优势特点,合理开发各类农业资源,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果则果,不断开创农业生产力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生产新格局。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