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恩格斯在整理马克思关于读摩尔根的《古代社会》的笔记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人类学研究写成的。该书副标题为“就路易斯·亨·摩尔根的研究成果而作”。在这部著作中,恩格斯运用唯物史观系统地研究了人类社会早期发展阶段的历史,论述了氏族组织的结构、特点和作用以及家庭的起源和发展,揭示了原始社会制度解体和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形成过程,指出家庭的形式是随着生产的发展而改变的,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早期阶段,家庭血缘关系曾对社会制度起过重要作用;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以血族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就被受私有制支配的社会所代替;私有制是人类社会在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与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相联系的;私有制的出现导致剥削制度的产生和对抗阶级的形成。
一、家庭的起源和发展
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资源,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1]
(一)原始社会历史变革的过程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对于家庭起源和发展的研究,是理解人类社会早期阶段历史发展的真相。恩格斯在 1891 年《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第四版序言中说: “确定原始的母权制氏族是文明民族的父权制氏族以前的阶段的这个重新发现,对于原始历史所具有的意义,正如达尔文的进化理论对于生物学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意义一样。[2]理解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尤其是私有制和国家问题的根源和本质,需要对原始社会家庭的起源和发展进行充分的理论和文本研究。
家庭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恩格斯在马克思研究的基础上,吸收了当时人类学研究,尤其是摩尔根研究的最高成果。摩尔根依据生活资料生产的进步把人类发展时代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社会三个时期。每个时期又分为低级、中级和高级阶段。蒙昧时代以获取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有一些人工生产的辅助工具;野蛮时代发展出畜牧和农耕,人学会了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文明时代人已经学会对天然物进一步加工,有了真正的工业和艺术。[3]恩格斯基本同意摩尔根对人类历史的分期,并进一步提出,摩尔根对历史进行分期的这些新特征足够多,而且“是直接从生产中得来的”。家庭的发展与时代的发展相并行,不过在前两个时代以及向第三个时代过渡的时期,家庭的发展还没有成为时期划分的显著标志。
(二)家庭由低级到高级的演变
原始社会家庭形式的演变早期更多受自然条件的影响,由人类支配自然的程度决定。从血缘家庭到普那路亚家庭的演化排除了近亲繁殖,后代在体质和智力上都更为强健,部落的发展更为迅速,其他部落纷纷效仿,并直接导致了氏族的建立。
氏族是大多数野蛮民族社会制度的基础。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交替的时期产生了对偶制家庭。随着家畜的驯养和畜群繁殖,大量财富转归家庭私有,产生了全新的社会关系。丈夫也是家畜和奴隶的所有者,妇女在家内居于统治地位的共产制经济逐渐解体,按母系权利来继承的制度逐渐被废除,而代之以父权制。对偶制家庭确立了父亲的地位,并随着氏族的日趋发达而不断巩固。大量财产的产生和子女继承财产的愿望成为父权制的真正基础,专偶制家庭进一步巩固了父权地位。专偶制家庭“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产生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4]
专偶制的典型是雅典人的家庭,妻子只是用来照管家庭的一个物件,是一个婢女的头领,不允许参加丈夫从事的竞技运动和公共事业。与对偶制相比,父权制的专偶制婚姻关系更为牢固,通常只有丈夫可以解除婚姻关系,赶走妻子。专偶制一开始就是只对妇女而不对男子的专偶制。家庭形式从低到高的演变遵循客观规律,从最初的受自然条件约束到与经济条件的发展相匹配能动发展,正是生活资料的生产变化才造成了家庭这一社会关系的变化。恩格斯从家庭形式的演变科学地论证了原始社会的发展同样也遵循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规律。
二、家庭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家庭是制约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恩格斯在该书的1884 年第一版序言中明确提出: “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
(一)家庭的发展阶段制约社会制度
家庭的发展和劳动的发展密切联系,相互作用。物质资料的生产都是由人进行的,因此物质资料的生产离不开人种的繁衍。而人种的繁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物质生活资料来维持。劳动的发展阶段不仅影响人口生产的速度、数量和质量,而且对于人们的生活、健康、教育等具有重要影响。反过来,家庭的发展阶段,如人口的数量、质量及构成等也会影响劳动生产。但如果夸大人口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就会陷入人口决定论,这是荒谬的;同样,如果忽视人口生产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也是不正确的。
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区,由于家庭发展阶段和劳动发展阶段的不同,对社会制度的制约作用也不同。原始社会早期,由于生产力极度低下,人类几乎完全受大自然支配,原始人自身的生产对社会制度有更大的制约作用。劳动越不发达,物质资料越匮乏,家庭等社会制度就越多受血族关系的支配。而随着劳动产品和社会财富的增加,社会制度受家庭要素的制约作用越小,劳动的发展对社会制度的制约作用越大。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对于家庭的发展阶段和劳动的发展阶段,即两种生产理论的具体阐述丰富和发展了唯物史观。
(二)家庭的发展受所有制关系的影响
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交替的时期,专偶制家庭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它标志着现代资产阶级家庭的萌芽。子女继承财产的父权制,促使财产积累于家庭中。此外,随着商人阶级的出现,商业和产业分离,财富迅速集中到占很少数的阶级手中。贫困者日益增长,劳动者日渐沦为奴隶,“奴隶的强制性劳动构成了整个社会的上层建筑所赖以建立的基础”。
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取代了氏族社会,私有制和奴隶制确立起来了。现代家庭的萌芽中包含着奴隶制和私有制。专偶制家庭形式的第一个结果,就是表现为家长制家庭这一过渡形式。这种家庭形式的典型是罗马人的家庭。家庭在罗马人那里,指的并非夫妻及子女,而是指作为非自由人的奴隶。家庭指一个家庭奴隶,是一个人的全体奴隶。
父权之下的家庭中,自由人和非自由人的区分是奴隶制的最初形态。这些非自由人作为奴隶不仅在家庭里劳动,还需要在家庭私有的田间劳作。专偶制家庭中包含的奴隶制和私有制一起,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个体婚制宣告了前所未有的两性冲突,男性奴役女性的现象开始出现。夫妻对抗是历史上最初的阶级压迫,“在历史上出现的最初的阶级对立,是同个体婚制下夫妻间的对抗的发展同时发生的,而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同时发生的”。[5]
个体婚制是一个进步,但同时也体现了文明社会内部对立和矛盾的本质。只要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私有制关系存在,专偶制家庭中的不平等现象就不会消失。新的富人阶层想要维护自己占有的社会财富,摆脱旧的社会规则束缚,日益要求破坏旧的氏族制度,建立维护自己利益、解决社会矛盾冲突的新制度。国家产生了,它并非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而是建立在氏族制度的废墟上,直接和主要地从氏族社会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产生的。国家作为强制机关,代表的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利益。资产阶级的婚姻仍然是阶级的婚姻,只是在阶级内部才享有某种程度的选择自由。充分的结婚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附加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6]
家庭的发展和劳动的发展一起,制约社会制度的变迁,同时也受社会生产关系,尤其是所有制关系的影响。由两种生产构成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对社会发展起决定性作用。
三、恩格斯家庭理论对当代的启示
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原始社会家庭的理论研究,科学地证明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从认识家庭的起源和本质出发,充分理解家庭对于社会发展的作用,在当代仍具有重要意义。
(一)适应新发展阶段,回应家庭建设新要求
新发展阶段要根据家庭发展的新变化,积极回应家庭建设的新需求。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开启了全面建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随着人民群众物质条件的变好,新时代的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都已经发生了新变化。
(二)加强家庭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总书记强调,“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不是抽象的,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上,体现在亿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同时只有国家富强,实现中国民族的伟大复兴,家庭才能幸福。“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家庭的发展建设具有重要的决定性作用,需要我们给予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3.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5.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5.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74.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76.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92.
[7]王晓红.《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家庭理论及其当代意义[J].殷都学刊,2021.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