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江村经济》的过程中,发现其对于开弦弓村农业发展以及手工业发展的状况,与舒尔茨所写的《改造传统农业》中的许多说法不谋而合。《改造传统农业》重点讲述了发展中国家如何将传统农业改造成现代农业的,而开弦弓村的情况完全符合舒尔茨所描述的发展中国家传统农业的概况,且条件更为复杂一些。因此,试图将《改造传统农业》中的观点与《江村经济》中费老描述的开弦弓村作对比,分析以开弦弓村为代表的中国农业农村的发展与舒尔茨观点的共性与个性。

一、两著的比较分析

费孝通是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写下了数百万字的著作。在其导师马林诺夫斯基指导下完成了博士论文《江村经济》,该书被誉为“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江村经济》描述的是1936年的开弦弓村,它坐落于苏杭之间,太湖之滨,同时是当时中国的蚕丝业中心之一。这个村的经济发展在当时属于全国上游偏中的地区,费老以开弦弓村为窗口,观察中国农村的变化。《改造传统农业》是由西奥多舒尔茨所著,在本书中他分析研究了三个核心问题,即传统农业的基本特征是什么、传统农业为什么不能成为经济增长的源泉以及如何改造传统农业。

二者的共性包括:教育对农民的重要性、农业农村的重要性、不在地主所有制应废除、粮食增产要引进新的生产要素、新的生产要素要用“有利性”刺激农民接受、农民会创造现有生产要素的最大价值。

二者的个性分别是:其一,关于农业的界定。费老认为农业是使用土地来种植人们想要种的作物,而舒尔茨认为农业是生产特殊种类产品的经济部门,这类产品主要来自于植物,以及包括家禽在内的动物,其中,某些产品由纤维和其他工业用的原料组成;其二,关于农民增收。费老更侧重于增加收入流的数量,用农副业的收入带动农民的收入,舒尔茨更侧重降低收入流的价格,提高投资汇报率;其三,关于土地制度,舒尔茨认为应该改不在所有制为居住所有制,中国共产党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改不在所有制为成员制的集体所有制。

二、两著的共性分析

1.教育对农民的重要性

《改造传统农业》的研究中心是把人力资本作为农业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要增加农民的质量因素,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教育、在职培训以及提高健康水平,而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大且最容易理解的组成部分是教育。费老有句话让我印象非常深刻:“文化把土地变成了农田”,并用实例说明了教育跟不上技术变革导致江村经济革命失败的表现。在开弦弓村,教育可以分为职业教育与学校教育两个部分,职业教育指的是传授小麦、油菜籽、水稻的种植技术以及蚕种养殖技术等,学校教育指的是学校教授文化知识、法律常识以及专业的农业知识等。

其一,开弦弓村的职业教育一般由父母传授农业、蚕丝业的技术技能,尽管这对于传承农业职业技术有很大的帮助,但是多年的职业教育,几乎只有继承未见创新。可以看到,开弦弓村未开始学习较为先进的养蚕、缫丝技术之前,由于不能及时消毒、控温等,生产出来的丝的质量不符合机器工业加工的要求。因此,农业职业教育不能仅仅依赖于家庭。中国的技术学校,是传播现代工业技术的中心,并且技术不能停留在纯教育机构的性质。(p147)当苏州附近浒墅关的女子蚕业学校开始教授养蚕的更专业更科学的技能时,开弦弓村的蚕种、蚕丝的质量直线上升。用传统的方法,在最坏的年景,只有30%的蚕能成活到最后阶段并结茧。而新的办法实验之后,因病坏死的蚕可以控制在20%下,蚕茧总产量同用传统方法喂养时相比至少增加40%。

其二,开弦弓村同中国绝大多数的农村一样,学校教育全面普及缺席了千年。1936年的开弦弓村,村里的小孩很少接受学校教育的。一方面,学堂的上课时间刚好与农忙时间冲突,超过12岁的孩子需要开始接受家长所传授的农业技能,而最近的十年由于养羊成为家中重要的家庭副业,孩子6岁左右就要开始参加打草、喂羊的劳动;另一方面,教师上课不注重缺课学生的感受,对学生的投入缺乏连贯性;且女教师的威信比较低。这就造成了文化教育与工业改革的脱节,然而很明显教育是非常重要的。这种重要性直接体现到了农民的经济生活中。譬如,合作丝厂改革遇到困难,其中一个原因便是文化教育的发展没有跟上丝厂改革发展的步伐;农民由于缺少知识,不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面对高于60%的高利贷,只能选择承担高昂的地租,从而导致农民的储蓄率几近于零。

2.农民会创造现有生产要素的最大价值

二者都认为农民会利用现有的生产要素创造出最大的价值,农民并非愚昧无知。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中提出一个假说,即:在传统农业中,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低下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没有一种生产要素仍未得到利用)。用危地马拉的帕那加撤尔、印度的塞纳普尔为例,来验证上述提出的假说。还对文盲做了一定的解释,文盲并不意味着他们在配置自己所拥有的要素时对边际成本和收益所决定的标准反应迟钝,文盲只表明,人的因素所具有的能力小于他们获得了与教育相关的技能和有用知识时所应具有的能力。

费老在《江村经济》中,也讲到开弦弓村的人民在最大的限度上利用了土地,将土地资源尽可能的利用起来了。例如:在原有种植业和缫丝业的基础上,根据市场上羊胎和羊羔价格高,而开始养羊,尽管开弦弓村的地理位置并不适合养羊。但是由于羊的价格高,能为村民带来收入,因此,几乎每家每户都会养羊。并且,在第二版的书中,作者时隔21后再访开弦弓村,村中甚至又开始养兔,并将在费老的建议下利用河道养鱼鳔等。因此,关于传统农业社会中农民愚昧、落后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通过观察开弦弓村村民对土地的利用就可以发现农民勤劳且聪明。

3.不在地主所有制应废除

不在地主亦称“在外地主”。长期不在本乡居住的地主。在旧中国,有的是居住在城市或外乡的官吏、工商业者,在乡村购置并出租土地,委托他人收取地租;有的原是本乡的地主,因故离乡,长期在外居住。

舒尔茨认为不在所有者通过公司、合营企业、经理等形式控制自己所占有的农业要素,并通过对英国、美国和西欧一些数据的分析,指出农场的不在所有制是一种低效率的安排。

费孝通指出1936年的开弦弓村有90%的村民属于土地的承租者或佃农,真正拥有自己土地的只有不到10%的人,这种不在所有制形式下的农民生产积极性与效率是非常低的。特别是这种不在所有制让农民肩负沉重的地租,只能成为城市资本积累之源。而新中国成立以来,开弦弓村改变最大的便是土地制度。党对农村土地的改变分成了四个阶段,首先通过1951年的土地改革废除地主所有制,把土地重新分配给农民;其次是组织村民成立互助组,仍在其组员个体所有的土地上一起耕作,使农民习惯集体劳动的方式;再次,根据总的计划合作耕种全部的土地,个人所有权部分取消;最后,土地完全集体化,个体所有制完全取消,所有土地的全部收成完全按照劳动量大小及工作优劣来分配。

4.粮食增产要引进新的生产要素

舒尔茨提出,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是要引进新的现代农业生产要素,这些要素可以使农业收入流价格下降,从而使农业成为经济增长的源泉。舒尔茨特别强调,引进新生产要素实际就是许多经济学家反复强调的、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技术变化。农业部门的生产要素包括:土地、一切再生产性的物质生产资料及人力。在开弦弓村,水利工具是人工水车,由于地形以及田地面积的特殊性,只能使用“铁塔”用作生产,而不能使用畜力,种植作物的肥料一般采用的人粪肥、畜粪肥以及豆饼。这些生产要素确实是舒尔茨所描述的“农民世代使用的”。对于封建传统的中国小农经济而言,技术变化一开始可以表现为水利工具和肥料的提高。

舒尔茨认为,为了供给新生产要素,就需要政府或其他非营利企业研究出适于本国条件的生产要素,并通过农业推广站等机构将它分发出去。费孝通指出,1936年的开弦弓村,在种植水稻方面,政府没有给出任何实质性的帮助,所有的生产都是农民按部就班。唯独对蚕丝业开展了一些帮助,特别是在新蚕种的推广问题上,不仅严令禁止非优质蚕种的售卖,当其他私人售卖蚕种售出的品种良莠不齐时,会特意设立第三方鉴定机构,稳住市场。尽管改革还是出现了困难,甚至在日本侵略中国后,合作丝厂遭到了破坏。但蚕丝业的发展总是比之前要高了。

新中国成立以来,新要素的引入特别是双季稻的播种、畜力的使用、水利改进和肥料的增加,开弦弓1956年水稻产量每亩达559斤,农业总产值增产61%。从不种春花到种春花;从各自灌溉自己的田地甚至因为灌溉问题争吵,到开沟渠、使用抽水机;从人力耕种到畜力的使用;从只用基肥和天然肥到化肥的使用。这些新要素的投入,大大提高了农业的生产率。

5.新的生产要素要用“有利性”刺激农民接受

舒尔茨认为决定农民接受要素速度的是“有利性”,而决定“有利性”的关键在于这些新要素的价格和产量,即运用以经济刺激为基础的市场方式,通过农产品和和生产要素的价格变动来刺激农民。农民对“有利性”的敏感在开弦弓村得到了体现:一方面,1936年的开弦弓村蚕丝合作工厂改革遇到的两大困难,除了资金问题,便是改革者未能控制价格水平。开弦弓村合作共产生产的缫丝质量之高,相应的报酬却没有得到增加,这样的变动,或者说这样的“有利性”无法刺激农民。另一方,1934年左右动力抽水泵就已经出现并已经可以投入到灌溉中去了,但是这种机器却尚未被普遍采用。其原因是,抽水泵的出现可以节省出大量的劳动力,但是这种大量空闲的劳动力村民无法有效的利用,大部分人只能用空闲的时间去城里赌博,导致家庭经济破产。所以抽水泵的出现,在农民眼里更多的表现为“不利性”,故使用抽水泵的人只占极少数。

运用以经济刺激为基础的市场方式,通过农产品和生产要素的价格变动来刺激农民。费老重返开弦弓村是1956年,时隔20年,开弦弓已经面貌一新了。村民们加入了生产合作社,除了上交给国家的粮食,除去口粮和储备粮,多余的粮食国家会按市场的最高价收购。

而这种“有利性”的刺激还体现在教育层面:正如吸引农民引进新的生产要素一样,对教育投入的“有利性”由于教育回报周期长、宣传不到位、孩子也是劳力等原因,农民不愿意在孩子身上投资教育。在农民的眼中:“文化教育的价值在人民眼里,还不如孩子们割草直接为家庭收入做出的贡献大。”(p168)

三、两者的差异性分析

1.农业的界定

舒尔茨认为农业是生产特殊种类产品的经济部门,这类产品主要来自于植物,以及包括家禽在内的动物,其中,某些产品由纤维和其他工业用的原料组成。舒尔茨的农业范畴更为广泛,涉及到了加工产业、畜牧业、轻工业等,是一整个农业经济范畴。但是本人更倾向于舒尔茨所规定的农业界定。

2.关于农民增收

二者都认为农业的增长可以直接带动一个国家整体经济的增长,实际上农民的增收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农业对经济率的提高。舒尔次曾经提出过收入流价格理论来说明传统农业不能成为经济增长的源泉,包括持久收入流的均衡价格长期居高不下,导致资本的收益率低下;农民对增加收入流来源的需求长期保持不变;生产要素和技术状况长期保持不变导致收入流的供给不变。可以看出,舒尔茨更多的是站于国家的角度,讨论农业的增收问题,并且认为降低持久收入流的均衡价格更为重要。而费孝通更加侧重站在农民的视角下,侧重于论述增加收入流的数量叙述农民增收的问题。

费老认为,使农民增收首先要增加农民收入流的数量。开弦弓村的村民会尽可能的利用现有的生产要素增加自己的收入流,养羊的村民会修建羊毛做衣服、羊粪拿去售卖以及出售小羊羔,有的家庭饲养了公羊还可以用来出租配种繁殖;航船主会充当生产者的销售代理人,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包装加工的作用。然而,在1956年的村庄里,农民的“农业”(主要指农产品)增产了60%,但是由于各种政策和心理因素的影响,农副业的发展未能跟上农业的增产。于是,费老指出,要使农民增收,关键还是在农副业,即增加农民收入流的数量。比如说农业社并不一定只能发展农业,很多加工性质的生产活动,应该适当的交到村庄里发展。

3.土地所有制

舒尔茨认为土地所有制应该由不在所有制变为居住所有制,一方面能够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居住所有制能让农民更有效率的投入生产要素,以应对市场环境、气候变化等。但是中国的国情:人均土地面积少,小农占比多,地形影响大规模农业的开展等,并不适用于使用居住所有制,这样不利于保护农民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开弦弓村改变最大的便是土地制度。三大改造将土地改造成了土地集体所有制。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国内农业供给相对有限,所以又一次进行土地改革1957年-1978年土地制度由集体所有改为三级集体所有。在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土地属于三级集体所有,即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农村生产小队三级所有。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让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邓小平提出并主张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改革开放之后,相比改革开放前人均年收入不足百元,开弦弓村民的人均年收入达到了300多元。2008年10月12日,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允许土地流转。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保障农民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坚持土地所有权不买卖原则,松动土地使用权转让,让农民盘活资产,参与城市化和工业化。

土地制度改革这么多次,都不是居住所有制的形式,但是在党的领导下,农民的利益被保护得更好。因此,可能集体土地所有制不是最好的土地制度,但是就目前中国的国情而言,是最适用的土地制度。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