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者简介

费孝通(1910.11.2-2005.4.24),江苏吴江(今苏州市吴江区)人,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 获燕京大学社会学学士学位,清华大学社会学及人类学硕士学位,英国伦敦经济学院哲学博士学位,后任教于云南大学社会学系。

费孝通从事社会学、人类学研究,写下了数百万字的著作。在其导师马林诺夫斯基指导下完成博士论文《江村经济》,该书被誉为“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成为国际人类学界的经典之作。费孝通晚年提出并阐述了“文化自觉”的重大命题,并出版有《行行重行行》、《学术自述与反思》、《从实求知录》等著作。

费孝通多次进行乡村调研,足迹遍布大半个中国,他三访温州、三访民权、四访贵州、五上瑶山、六访河南、七访山东、八访甘肃、27次回访家乡江村。为中国农民找一条出路,成为费孝通研究一生的大课题。他研究中国的穷人主要是农民,如何摆脱贫困走向富裕之路。

二、内容概要——关于《乡土中国》的内在架构与逻辑关联

《乡土中国》来源于费孝通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首次出版于1948年,是学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全书由14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

《乡土本色》该章是全书的总论,描述了乡土性的三大特征。这一章描述了中国社会的基础,同时也是全书的基础,后文差序格局、礼俗社会之根源,都在于此“乡土性”。

《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这两章分别从空间格局和时间格局上说明了一个问题: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强调乡土社会是文化经验的传承与积累,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从《差序格局》到《男女有别》,主要讨论中国乡土社会的组织结构,其中的核心概念就是“差序格局”。然后从道德层面、家庭层面、家庭成员关系的层面来具体展开,充分阐释“差序格局”的特征。

《礼治秩序》《无讼》对比西方社会和乡土社会的礼治和法治,强调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

《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和《名实的分离》,这三章讲的是四种权力。乡土社会中的四种政治与权力结构: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和时势权力。

《血缘与地缘》《从欲望到需要》重点论述社会变迁的问题。由于乡土社会安定,缺乏变动,是血缘社会;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乡土中国》不同于一般学术性著作的基本结构即“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其结构思路显得有些模糊,没有那么清楚,需要我们细心去“寻找”分析其中的脉络。这是因为《乡土中国》是费孝通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正因为是根据课程讲稿整理的,所以具有演讲稿的特点,语言亲切自然,没有学术著作的生硬与呆板,便于我们阅读理解。

另外《乡土中国》有大量民俗调查案例,费老非常巧妙地筛选案例材料,提炼为可以印证乡村社会结构特征的“现象”,并与其他不同的“文化范式”进行跨文化比较,从而凸显乡土中国的特殊性。选取的材料都极具典型性、代表性,这提醒我们在进行学术研究时,可以将丰富的调查案例提升为“现象”,然后抽象出来一些概念,进入到理论分析的层次。

三、作品思想——《乡土中国》写作的时代背景与中心论点

《乡土中国》是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世纪评论》虽然存在时间很短,才一年多时间,共出版93期,但这份杂志发表了当时很多大学者很有名的文章,除了费孝通,还有梁实秋、潘光旦、冰心、朱自清等,这批知识分子,怀着对中国命运急切的关注,以这个杂志为平台,对当时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外交各种问题进行深刻讨论,可以说承载了当时中国知识分子对国家前途、命运的思考。因此在这样的历史前提下,《世纪评论》向费老约稿,应该是很有时代针对性的。

费孝通写作《乡土中国》是1947年前后,1947-1948年,正值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在重庆进行谈判,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好像马上要迎来和平的曙光;但紧接着内战爆发了,“中国到底会走向何方?”“新中国会建设成什么样?”成为了当时社会上的主流争论,尤其是战后中国会成为一个怎样的国家,成为学界思考的一个大命题。

其实自20世纪初开始,也就是晚清至民国时期,中西方文化的碰撞日益密切,由于西方工业文明及军事力量的强大,随之带来的现代化观念与原有中国社会的价值体系产生了强烈对照,又加之与西方“进化论”结合,似乎使中国一下子从文化上无比优越的“礼仪之邦”变成愚贫弱私的“乡土中国”。自那时起,对于大部分强调现代化论者来说,“乡”和“土”的意思一样,比如“乡里的”、“土得很”都揭示一种性质——“落后”。而一旦把“乡土”看作“落后”,他便自然把中国落后的原因与出路都归在了“乡土”之上,于是若要根本改变“落后”,必得先行改造乡土。正是在这样的认识推动下,引发了一场关于“开化乡村,改造中国”的大讨论,目的是对本国乡土文化的掀翻重建。一场规模浩大的乡村重建运动也在中国各地开展起来,参与运动的突出人物有晏阳初、梁漱溟等。

晏阳初认为当时的中国乡土几乎找不出什么正面意义,相反倒存在着明显的四大弊端,那就是:愚、贫、弱、私,需要彻底改造和重建。由此推之,所谓乡村重建,核心即为进化农村,重建乡土。梁漱溟认为,中国根基在乡村。他说:“中国社会是以乡村为基础,并以乡村为主体的。”他指出:“乡村建设,实非乡村建设,而意在整个中国社会之建设。”但与晏阳初不同的是,梁漱溟认为乡土不是中国的病体 ,而是传统的根基。正是因为我们学西方,破坏了中国的乡土性,破坏了中国的根基。由此可以看出晏阳初和梁漱溟正好代表了两种不同倾向,前者否定乡村,后者肯定乡村。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则充分肯定了乡土作为中国传统之根基,并针对当时瞧不起乡村传统、把其讥讽为“土气”的说法 ,费孝通给予了正面回应 , 认为“土字用的很好,”对《乡土中国》一书的英文名称 ,他也译为“ From the Soil” ,直译是“来自土地”,由此看出“乡土中国”是始终围绕着“土”为论述中心的,“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 正因为处于“乡村重建运动”这样的时代背景,《乡土中国》一书虽然没有直接明说 ,但通过文章中对一些理念的批评论述可以发现 , 费孝通针对晏阳初等提出的所谓乡村“愚、贫、弱、私”四大痼疾 ,几乎都一一进行了反驳,论述的十分精彩。比如针对“愚”,费孝通通过举例一个个具体的现象故事入手,论证乡下人不是没有识字能力,而是没有识字机会,文字在面对面的熟人社群用处不大,直接接触的肢体语言远胜于间接接触的文字。

可以说,《乡土中国》一直在问问题,而“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P4)这一问题是费孝通核心要追问的。其实先不论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光是提出这一问题,费老已经使我们看待中国的视角改变了。在费孝通之前,一些历史学家都是自上而下看待中国社会,认为中国社会的皇权可以一直伸展下去的,而费老把我们由上而下的视角翻过来,使我们由下而上地去看,也就是从一个最基层的社会去看社会结构,发现有一个中间层,士绅阶层,用文化等方式把皇权挡在外面,形成一个相对而言自治的体系。

四:经典赏析——《乡土中国》主要论述的三大核心概念问题

1.乡土本色

第一篇“乡土本色”一章开篇首先圈定研究范围,即中国社会的基层,而不是上层社会——“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其次解释了为什么“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

随后费老描述了乡土社会的三大特性:①离不了泥土。因为“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P1-2)从土里来的民族,有过优势——中华传统农耕文明的繁荣,现在也有劣势——受到土地束缚,没有跟上现代化的脚步。

②不流动性。这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农民从最开始一小块土地不断开垦,等这块土地饱和了,新生一代就扛着锄头走出去,在周围开垦新的土地。虽然面积不断扩大,但他们劳作模式没有丝毫改变。费孝通书中举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他在靠近蒙古的一个村落考察的时候发现这个村子的语言丝毫没有受到蒙古语的影响,不仅如此,村子里的姓氏也没有发生过变化。几百年来来回回就这几个姓氏,没有让外人进来过。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土地是无法流动的,庄稼自然也动不了,对于完全依靠土地吃饭的农民来说,没有什么比当下的稳定更重要的了,于是重复成为了中国真正的乡土本色,日复一日重复中国上代甚至上上代的事情,安于现状。

③地方性,也可称作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是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P3-4)也就是说孤立、隔膜是针对村与村之间的关系来说,因为“活动范围在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于是生活隔离,各自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所以在村庄内部大都是“熟人社会”。“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渝规矩的自由”,因为“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P7)在这里费孝通还介绍了两个社会学的概念:一是礼俗社会中的“有机的团结”——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二是在法理社会中的“机械的团结”——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P6)

总的来说,乡土社会因为是长在泥土上的,而泥土是固定不动的,因此长在泥土上的人也就是不流动的了,而不流动的特性导致村与村之间互相隔绝;村庄内部的成员因为没有与外部接触的机会,一辈子都在村庄内部成长、生活,所以村庄内部是一个无比熟悉的、没有陌生人的面对面社群。

2.血缘社会与差序格局

很多西方国家礼俗的形成来源都是宗教,宗教的教义告诉大家,众生平等,神爱每一个人,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我在神面前需要遵守的道德规范和约束都是一样的。但是中国的乡土社会却不是这样的,中国社会所要遵守的道德规范是缺乏普遍性的,因为每个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依此对人对事进行评判。这也就是费孝通说的差序格局。“我们的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P28)所有人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然后向外不断辐射,形成一个庞大关系网。重要的关系比如夫妻、父母、子女在内圈,因为一般来说这种关系是牢不可破的,外面一圈比如说姑姑叔叔。这样一圈一圈往外走,一个大家族就诞生了,村落也就诞生了。值得一提的是,差序格局有一个特性,即可以伸缩——“每一个网络有个己作为中心,各个网络的中心都不同。”“范围的大小也要依着中心的势力厚薄而定。”“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具有这种伸缩能力。”“这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P29)《红楼梦》里中心势力的变化便是“差序格局具有伸缩能力”的明证。

另外在差序格局中,权利义务关系也是不一样的,我对内圈的义务大于外圈的义务,所以我为内圈的利益可以牺牲外圈的利益。越里面的人对我越亲,我要对她做的事情也就越多,为个人可以牺牲家庭,为家庭可以牺牲家族,为家族可以牺牲党,为党可以牺牲国家,为国家可以牺牲天下。“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P33)

通过对中国与西方“差序格局”与的“团体格局”的比较,“自我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剖析,就深刻明白了为什么传统中国是如此重视克己修身,因为在中国“自我主义”意识中,“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P31),在乡土中国是没有一个明确的团体概念的,因此也就无所谓公与私。

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也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不同于西方社会的核心家庭,一般只包括夫妻与孩子,中国社会的家庭其实要看成家族,“可以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P46)

“血缘社会是稳定的,缺乏变动。社会的稳定是指它结构的静止。”(P87)所以在稳定的血缘社会中,家族也是稳定的,倾向于恒久不变。“乡土社会中,家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P48)所以在中国式婚姻中,感情不是放在第一位的,夫妻之间感情淡薄,甚至毫无感情,在一起就好像合作伙伴,“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P49)。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中国人感情流露总是比较矜持、保守,也是在社会这种格局中长期养成的性格。

3.礼治法治

那要如何保持这种乡土中国的社会关系正常运转呢?想在熟人社会中保障关系正常运转,靠法律没有用,最有用的办法是依靠老祖宗留下的传统和约定俗成的规矩,这种经验规矩就叫做礼治秩序。

作者首先提出一般人对人治和法治的误解。“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P59)所以澄清了一些人所谓中国 “人治”的错误看法,因为如果是随便任意由人发号施令统治,社会会乱套,所以“人治”是不可能发生的。

随后提出礼治和法治的区别,“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维持礼的是传统。”(P61)传统是过去的经验累积。不同于法律是强制执行,“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人服礼是主动的。”(P63)又因为如果社会环境一改变,过去累积的经验就不能解决现在发生的问题,所以“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P64-65)

在村民眼中看似公平的法治,往往有不合情理的问题,不在于至高无上的法律,而在于自己的良心。“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地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P68)所以最后维系社会秩序的不是法律,而是人伦。

社会运行的四种权力

任何一种社会关系的运行都需要长期存在四种权力,分别是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横暴权力偏重社会冲突一方面,“在上的是握有权力的,他们利用权力去支配在下的,发施号令,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P73)是统治者对被统治者进行压迫的工具。同意权力偏重社会合作一方面,“基础是社会契约,是同意。各人有维持各人的工作,维持各人可以互相监督的责任。”(P74)教化权力也称长老权力,发生在社会继替过程中,这并不是一种统治关系,而是文化性的。每一个年长的人都握有强制年幼的人的教化权力,而差序格局道德中的孝,让年轻人都得对长辈恭敬,服从这种权力,由此产生了长幼原则。“被教化者并没有选择的机会。他所要学习的那一套,我们称作文化的,是先于他存在的。我们不用‘意志’加在未成年的孩子的人格中,因为在教化过程里并不需要这种承认。”(P81)最后一种时势权力,发生在社会变迁之时,产生有能力的“文化英雄”,从而发生一种权力关系。

五、心得体会——《乡土中国》对乡村文化振兴的启迪与思考

《乡土中国》很薄,很快可以读完,但是真的要读懂它,实际上不容易。14篇的每一篇都可以单独来读,虽然当时是为了一个杂志来写的,一个无意的结果却成就了一部经典著作。

《乡土中国》并不是面面俱到的教科书,而是与学术界既有观点的“对话”,费老在书中主要做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对既有观点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二是通过阐述自己的见解提出相关概念与定义,如“团体格局”“差序格局”“横暴权力”“同意全力”等,即“命名”。整本书读完,不由得佩服费老深厚扎实的学术功底,感觉句句都说到我的心坎里了,也让我一下子明白了很多原来想不通的事情,意识到了原来不曾意识到的、见惯不怪的乡村现象,比如为什么中国社会长期以来男女有别、长幼有序的伦理观念长期存在并占主流,为什么中国人看似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等等。

费孝通实际上早在1948年已经看到并指出了问题的严重性 ,那就是一方面“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已开始抛离乡土社会”,导致以往的传统尚难存留;另一方面当时的乡村重建运动未必正确有效,前景让人不乐观。虽然七十二年过去了,回到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依然可以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因为中国许多阶层都是从农村分离出去的,农民逐步形成的行为习惯、人际关系以及农村社会中具有的特色,构成了中国社会的根基。无论今天中国的城镇化率怎样大幅提高,中国人的乡土性始终根植在我们的基因之中。但是对于《乡土中国》中提到的一些问题,我们依旧在追问:中国的乡土性还有多少保留?如何解决城市化进程中乡村文化的危机?如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振兴乡村文化? 21世纪的中国社会还有“差序格局”的特性吗?面对与乡土社会相去甚远的新生活环境,我们该如何自处? 

《乡土中国》成书于1947年,彼时中国的城镇化率只有10%左右。时过境迁,2019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首次超过60%。如此巨大的社会流变,书中部分观点已经不再能完全涵盖和表达乡村的情况了。读完这本书让我重新反思了新时代的乡村文化振兴,或许还有三个方面值得社会共同进一步努力。

(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乡土文化与现代文明有机对接

费孝通书中反复强调,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根在乡村,“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钱穆在《中国文化史导论》中也认为,文化的类型有三种: 游牧、商业和农耕。游牧与商业特点都是“富、强、动、进”;而农耕的特质是“安、足、静、定”。长期来看 ,只有农耕能给人类带来永久的和平、稳定,所以要特别强调农耕文化的传承与提升,不能因为现代工业化而全盘接受西方的工业文明。

振兴乡村文化并不意味着回归原有的乡土社会或完全接受现代西方文明的价值体系,而是在保持乡村特质的基础上,将现代性因素融入到乡村文化之中,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找到新的生长点,实现其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以重塑的方式留住农耕文明,留住与农业生产生活相关的文化记忆和文化情感。”其实中国传统乡村文化是完全可以和现代文明和谐相处,相得益彰的。尊重乡民的风俗习惯、保护并善于利用乡村固有的文化传统,自然可以收到事半功倍之效。正如费孝通晚年时曾说,要“切实把中国文化里面好的东西提炼出来,应用到现实中去,在和西方世界保持接触、进行交流的过程中,把我们文化中好的东西讲清楚,使其变成世界性的东西,首先是本土化,然后是全球化。”

当然现在整个的社会因为流动,血缘在让位于地缘关系;熟悉让位给了“陌生”。尤其随着1981年计划生育的开展,差序格局中最核心关系圈被破坏了,没有兄弟姐妹的人很难再像传统中国人那样看重血缘。虽然随着二胎政策放开,核心家庭范围有所扩大,这个现象有所调整,但由于现代生活压力与成本增大,以及受到一些西方价值观念的影响,真正选择二胎的比例不是特别高,因此总体上看还是呈现出一定差序格局的萎缩。

不止差序格局的变化,当今社会,传统的两性文化也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传统婚姻中相敬如宾、分工协作、男主外女主内的“事业型”婚姻关系情感比较淡漠,属于“阿波罗式的情感文化”也就是中国乡土社会中以同性关系为主、异性关系为辅的情感模式。而现在越来越多独立的三口之家诞生,大家不再拘泥于传统的大家族的婚姻关系,并且受现代教育和西方文化影响,年轻人开始追求“浮士德式的感情文化”。为爱而婚成为年轻人的常态,并出现对“丧偶式”婚姻、“丧偶式”育儿的指责,“丁克”现象和“不婚主义”越来越常见,甚至觉得婚姻不是现代生活的必备。那不由得会问这样一个问题“三观一致是否将取代血缘,成为新的人际纽带?”或许不能说取代,只是血缘关系已经慢慢不成为唯一的中心了,呈现多元化的人际关系形态。

当然,有变亦有不变,对于农民来说,婚丧嫁娶依旧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可以说一辈子的目标就是这些大事了,所以要警惕现在经常说的移风易俗,不能“一刀切”,因为乡村文化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过程,就像植物的自然生长过程一样,一定要给予充分的耐心,不能一蹴而就。

(二)提升农民主体地位,让农民真正自信起来。

不同于同时代其他学者,从上而下考察中国社会;费孝通一直是自下而上的视野看乡村社会,“从基层上看去”,真正站在农民的角度,十分重视农民的主体地位。农民要有主体的尊严和价值,不是只要一点点粮食房子生活必需品就够了。农民拥有对生活的独特体验,我们要深入群体之中深入分析。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农民也有从底层的基本需求满足到自我追求高价值的过程,21世纪的乡村振兴更要追求农民的高层次满足,忽略了农民的文化,就等于忽略了农民最根本的东西。

费孝通书中说,有人认为“乡下人土气”“乡下人是愚的”,将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的对等,变成幸福与不幸的对立,这种误解让人很担心。中国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地域之发展差距很大,并且农民长期没有得到作为“平等主体”的应有对待,于是“乡村就是落后,城市就是先进”的文化理念也深深扎根在农民的心里,农民对乡土文化的不自信,就导致只能“坐等靠”政府的扶持,成为“政府的包袱”。振兴乡村文化也是一种文化自信,发动农民广泛参与,增强农民文化认同感,才能让乡土的传统文化“活起来”。有些村庄建设,常常以保护的名义排斥当地村民,他们把祖祖辈辈生活在村落里的村民迁出,打造所谓“特色村”“度假村”,把作为乡村文化振兴的主体农民排除在外,无异于是杀鸡取卵,其结果是把活态文化变成了丧失生命力的展品。

现在我们想要创造农村新生活,实施乡村振兴,重点都在产业振兴上发力,这当然无可厚非,毕竟产业是基础,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在我们努力提升乡村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也千万不要忽视乡村文化建设,让农民自信起来才能让乡村文化自信,这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所在。

(三)强化制度建设,实现传统自治、德治与现代法治的融合,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P59)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维持礼的正是社会所累积的一套帮助人们生活的方法经验。维持乡土社会秩序靠的是“规矩”和“道德”,即“教化权力”。但在工业化时代,随着传统大家庭结构的解体,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智能手机广泛普及,打破了人际交往的地缘限制,传统家族里的长者所积累的经验对现在年轻人而言似乎没有那么重要了,“在现代社会里知识即是权力”(P109),“教化权力”正逐渐弱化,向“同意权力”也就是法律慢慢转变。

但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虽然瓦解了“教化权力”的基础,但“同意权力”并未起到“教化作用”,只能算是一种威慑力,也就是费老说的“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建立起法治秩序。”(P72)而西方不同,西方人心中的法律更像是道德教化,因为他们的法律一定意义上是宗教戒律的世俗化。

所以中国乡村是价值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相结合的社会共同体,因此一定要特别注重制度性与非制度相结合,通过激发村民们的文化内生动力,再造互助有序的村落共同体,整合政府、社会等多元主体协作,创新乡村现代文化治理体系。我们进行乡村建设,不是要另起炉灶建设一套新制度文化,而是要在遵循乡村价值基础上,实现传统自治、德治与现代法治的融合,从而形成乡村文化引领、价值认同。

 

相关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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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 [M].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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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新建:“乡土中国”的文化困境 ——关于“乡土中国”的百年传说

吕宾.乡村振兴视域下乡村文化重塑的必要性、困境与路径[J].求实,2019,(2):9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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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