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四位部长就土壤污染回答人大质询:严重污染耕地将变更用途
近年来,“砷毒”“血铅”“镉米”等事件频发,土壤污染成为公众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
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环保法执法检查报告。在进行专题询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明雯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目前全国土壤污染的总体情况如何?受污染的农用地,特别是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及工业污染地块的治理、用途管控中存在着哪些困难和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有何打算?”王明雯问到。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和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回应了王明雯的提问,表示将采取一系列土壤污染防治应对策略,包括加快推动立法、建立健全相关的标准规范、逐步建立起污染地块的名录等。
参加应询的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介绍,2005年至2013年国务院全国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结果表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点位超标率是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是11.2%、2.3%、1.5%和1.1%。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是19.4%,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是13.7%、2.8%、1.8%和1.1%。
陈吉宁表示,当前土壤污染防治的首个困难和挑战就是底数不清,我国还没有建立起按照污染程度进行分类的农用地清单和污染地块清单。此外,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缺失,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也不够健全。
陈吉宁称,下一步重点工作就是详查全国土壤污染状况。在会同国土、农业等部门,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之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的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他表示,2018年年底前完成农用地的污染情况调查,2020年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的情况。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国土资源部将强化对受污染土地的用途管控,对严重污染的耕地依法进行地类的变更。另外还要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预计今年年底结束,要把受重度污染的耕地划出原来已定的基本农田范围。
姜大明称,将强化对受污染土地的用途管控。逐步建立污染地块的名录,确定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防止未经修复治理的污染场地不当使用。
此外,姜大明还称,目前部门正在全国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工作,今年年底前要基本结束。“十三五”时期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是15.46亿亩。对于严重污染的耕地将依法进行地类的变更,已经不适宜耕种的改为种树,如果种树也不适宜,那就调整为未利用地。
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认为,总体来说,我国主要农产品安全有保障,我国耕地土壤污染物超标目前是轻度超标,重度污染的比例比较少,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治理,能够安全利用。总体上,我国绝大部分受污染耕地是可防、可控、可治,严重污染不可逆的情况是极少数的。
此前的“常州毒地”事件暴露出历史遗留的工业地块的污染问题。对于已被污染的工业场地的管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说,在落实国务院“土十条”中,住建部承担的任务归纳起来主要就是“两个严格管控”:严格管控已经被污染的工业场地,对这些场地的利用一定要保证安全;严格管控空间布局,防止新增土地污染。
陈政高还透露,2017年,住建部将召开全国新区工作会议,在会议上明确向工业区聚集发展的问题,减少土地污染。同时,住建部正在制定工业污染场地规划细则,计划于2016年年底就发下去,为各地在今后遵循。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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