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对农村经济“输血”和“造血”功能不足,农村金融一直被认为是我国金融市场的“短板”。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农业和农村发生新变化,迫切要求农村金融提高现有技术水平和技术手段,使农村金融产品服务模式与金融消费做到四个相适应:一是农村金融产品服务模式要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劳动对象的生命性相适应;二是农村的金融产品服务模式要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进程相适应,探索多元的融资渠道,创新农村金融的供给,打造支持金融的服务系统和网络。三是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要与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农村市场程度的提高相适应,提供高效金融服务。四是农村金融服务应设计适应新村组织结构和信用评价体系的产品。
作者系中国农经学会会长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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