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迈向老龄化社会的中国,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发展对于社会进步有着重要作用。调查显示,2015年,城乡享有医疗保障的老年人比例分别达到98.9%和98.6%,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实现老年人全覆盖。但是我国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短板,还难以完全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
一方面,老年人口数量持续增加,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且从总体上看,老年人收入水平总体不高,贫困和低收入老年人口数量依然较多。另一方面,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2015年全国城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在总老年人口中占比为18.3%,总量约为4063万,老年人精神慰藉服务严重不足,农村老年人精神孤独问题较为突出。而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老龄服务业在发展过程中并不平衡,供求矛盾依然存在,老年居住环境建设滞后,老年康养医疗水平还有待提高,而以上提到的问题,在中国广大的农村较为明显。
部分地区农村与城市相比,发展程度落后,与城市的贫富差距较大。中国农村与其他国家的农村相比,中国的老年贫困和儿童贫困发生率都要高于其他人群。经济发展滞后,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村青年外出务工,农村发展动力不足这也让“农村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滞后。中国农业经济学会会长尹成杰在第三届中国社会养老创新论坛上说:“我国有超过5000万农村留守老人,随着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进城,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农村养老特别是留守老人的养老矛盾比较突出,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迫在眉睫。”
截至2016年底,我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5亿,约占总人口的10.8%,已超过国际老龄化标准。但目前国内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约26张,城市日间照料社区覆盖率为70%,农村覆盖率为37%,整体床位缺口高于200万张,急需补充。此外,据了解,目前我国65岁及以上的农村留守老人近2000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化,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加入了进城务工的大军,有的农村几乎全村都是老人和孩子,找不到一个青壮年。调查还显示,80.9%的留守老人依靠自己的劳动自养,但从事农业生产或其他副业的自我劳动收入往往仅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甚至不足以自养。如果不能解决农村的养老矛盾,将不利于农村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2013年以来,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先后颁发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规划和实施意见。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将“农业必须强,农民必须富,农村必须美”列为头号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国家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为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2020年中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农村服务业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
当前,农村老人的养老方式主要有3种:社会保险养老、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部分农村老人可能包含社会救助)。但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农村老人的经济地位远比城镇退休老人弱势,不仅没有退休金,80.9%的留守老人还依靠自己的劳动自养。除却家庭养老之外,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亟待多方力量的支持。
养老保障从根本而言,是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才能做好的一项超级公共事务。其中政府、社会、家庭、个人乃至企业、市场都有责任发挥积极作用来共同建好养老保障。在推动养老保障事业上,虽然各种责任主体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相对而言,政府占有更大责任,应给出更大的担当,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同时,在发展中也需要供给侧改革的支持。一方面,要解决农村养老困局,公共财政要在一定程度上向农村倾斜、向农民倾斜。另一方面,发展新型农村养老道路。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创新社会养老模式。
专家建议,需加快乡镇养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进程,广泛利用废弃校舍等闲置资源建设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让农村老人也能居家享受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享受“日间统一照料、夜间分散居住”的便利,最大范围地满足他们“离家不离邻,离户不离村”的要求,构建低成本、广覆盖、就地入住、服务灵活的农村养老体系。而通过建立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为政府解忧,二为外出务工子女解愁,三为村两委会工作减负,四为居家老人谋实惠,实实在在地形成老人满意、子女高兴、村里受益的多赢局面。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经济时报 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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