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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基层微腐败就当零容忍

[ 作者:余志勇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6-12 录入:19 ]

今日,四川省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场推进会在乐山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出席会议并强调,要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基层“微腐败”,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人民网6月9日)

俗话说“麻雀虽小肝胆俱全。”“微腐败”简单而言,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其典型特点有是小、多和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它的小表现在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其多,是指接受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也正是因为小、多才让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为此,笔者以为,整治基层“微腐败”就当零容忍。

蝇贪虽小,其害如虎。党心连着民心,亮剑基层“微腐败”,既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也是民心所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对腐败现象绝不姑息,对腐败分子绝不手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从严治党不是口号,惩治腐败没有例外。的确,严查快结不放纵,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排查。把握政策,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严管厚爱等要求贯彻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重要保障。

“要加大督办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要约谈提醒、追究问责,坚决防止搞应付、走过场。”诚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尤其是,对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如果责任不落实,势必就没有党风之清,也就得不到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如果惩处不到位,也就没有政风之廉,就不可能锤炼出“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所以,要让基层“微腐败”决绝,要让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干部增强廉洁意识、法治意识,积极改进作风、依法依规办事,成为群众信任的带头人、贴心人,唯有以“零容忍”的态度,让警钟长鸣。

惩是为了治。事实上,整治基层“微腐败”既要零容忍、下猛药、治病根,也要在惩处之余以教育、预防为主。因为,假以到了惩治环节往往是亡羊补牢为时晚亦。能将基层腐败问题抓早抓小,将问题苗头泯灭于萌芽状态,教育和拯救迷途干部,防范小问题酿成大事端,才是“治病救人”的最高境界。鉴于此,整治基层“微腐败”得压实各级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到最基层、落实到群众身边;得“真刀真枪”查处一批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让基层党委和纪委感受到责任的压力,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之责;得创新体制机制、扎牢制度笼子,管住“微权力”,当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就能健康的运行。总之一点,对“微腐败”要“刀剑出鞘”亦要刀刀见血。

一言以蔽之。整治基层“微腐败”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但笔者相信,只要既定好管住长远问题,该纪律处分的就及时处分,该组织处理的就组织处理,就能压实各级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到最基层、落实到群众身边,减少“微腐败”存量遏增量,顺应人民期待,把廉政建设推向新境界。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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