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称:近日,记者从中央纪委信访室获悉,今年他们将认真排查梳理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反映强烈、问题典型、线索具体的加强督办,特别是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进行重点督办。(5月1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笔者发现,中央纪委新近曝光的9起典型案例中,既有“骗取扶贫项目资金、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骗取以工代赈建设资金”等骗取型腐败,又有“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挪用型腐败,也有“侵占养老保险金、截留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等侵占截留型腐败,还有“办理低保优亲厚友”等滥用职权型腐败,可谓是手段多样、影响恶劣。
扶贫是为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所谓“扶贫腐败”动的可是扶贫资金,从近处看,这可能是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救命口粮”;从远处来看,则又是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发展命脉”。因此,相对于其他领域的腐败,“扶贫腐败”的社会影响面更广、社会危害性更大,更需要各级党组织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抓紧抓好预防和惩治工作。
去年底,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强调,“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的目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同时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实现这些目标,既需要广大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也需要对特定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进行帮扶。从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来看,涵盖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会保障的方方面面。如果这些资金遭受侵吞、挪用、滥用,势必影响到精准扶贫的效果,影响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
“扶贫腐败”须严惩。笔者认为,惩治“扶贫腐败”问题,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要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扶贫对象量大面广,资金渠道和管理使用环节多,这就需要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监管好每一类扶贫资金的去向,发挥好每一分扶贫资金的实效。二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要扎紧制度的笼子,从建立健全财经制度、纪律制度等工作制度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规范各类扶贫资金的合规合理使用。三要严肃问责追究强度。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的腐败问题快查严处。要坚持通报制度,典型案例一律公开曝光,形成持续震慑,发挥警示效应,有力遏制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作者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都坝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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