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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腐败攻坚还需走好基层道路

[ 作者:岳小平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5-12 录入:19 ]

日前,河北省委决定,今年4月至11月底,在全省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5月4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大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赢得了党心民心。笔者以为,我们的基层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是在某些地方和个别部门,一些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仍然不容忽视,整治腐败攻坚还需“走好基层道路”。

我们不难看到这样的现象:在基层,有的基层干部动辄以“山大王”自居,缺少为民意识,不愿主动服务;有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虚报冒领、侵占强拿惠农资金,侵吞国家和集体资产;还有的甚至把黑手伸向低保费、优抚金、扶贫款等老百姓的“救命钱”……如此种种,不一而足。‘老虎’离得太远,‘苍蝇’每天扑面”,解决基层贪腐问题又是何等迫切。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如果容忍“微腐败”的存在,且不说会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更是会让“潜规则”流毒遍地,扭曲社会公平正义,败坏社会风气。因此,相比起打下一个个“大老虎”,人民群众更乐于拍下一个又一个基层“小苍蝇”。

过去有这么一种怪现象,一个干部只要没有达到违法犯罪的程度,都可以对其进行“包容”“宽容”,只有到了违法犯罪的程度才一起算总账。然而,这实际上是对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极端不负责任的表现,只会纵容腐败的继续蔓延。因此,我们在认真查处“微腐败”的时候,就必须在坚决清除腐败分子的基础上,坚持紧盯“微腐败”的新形势、新动向,瞪大眼睛,明察秋毫,发现问题,露头就打,从细微处入手,将“微腐败”消除在萌芽状态。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针对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予以坚决查处,必须始终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抓早抓小、绝不姑息,尤其是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分子,做到不定指标,不留死角,不留缺口,不给腐败分子任何机会,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不断推动基层形成遵纪守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氛围。整治腐败攻坚还需“走好基层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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