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收入2000元,却要一次性捐出500元。今日(3月13日)上午,有湖南平江县在职教师向新京报反映称,平江县教育系统强制教师捐款。对此,平江县教体局回应,已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吃财政饭的都要捐”。(新京报03-13)
湖南平江县开展“大爱平江”扶贫助困慈善捐款活动,原本系自愿性质的捐款,在教育系统却贴上强制标签。这种的强制行为,让捐款、慈善和扶贫变了味,甚至陷入“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尴尬。
《慈善法》明确规定,开展募捐活动时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否则将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将违法募集的财产予以收缴或退还捐赠人。平江教育系统的强制捐款扶贫,已涉嫌违反《慈善法》和捐款人的意愿,给扶贫工作带来负面影响,损害党委和政府的形象,伤及了党群、干群关系。为此,强制捐款扶贫的现象到了该依法纠正的时候了。
脱贫攻坚是场硬仗,必须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也是各类公职人员的分内之事。但如何引导他们参与扶贫,取自于自身的条件,比如像捐款之类的慈善活动,既要尊重公务人员的意愿,又要在其经济能力承受范围内,而不是以强制或表面“自愿”的行政命令支配他人的财产。然而平江县的在职公立教师,平均月收入约2000元,一下子拿出500元的捐款显得很吃力。捐款既然自愿,平江教育部门在响应政府部门捐款时,没有必要划出如的“硬杠杠”, 让本应充满爱心的捐款,变成了僵硬的政治任务,令被动参与者产生逆反心理。
类似强制捐款扶贫的事件并非平江教育系统独创,之前被媒体曝光的河北、四川、贵州、云南等地也有强制公职人员捐款的事例。但在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和热议中,得到了整改和纠正强。然而平江教育系统“吃财政饭的都要捐”的宣传,是对开展“大爱平江”扶贫助困慈善基金会捐款的曲解,还是为完成任务的创新,媒体和社会公众正在等待平江县相关部门的答复。
到2020年,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脱贫攻坚任务更加紧迫。要靠基层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的扶贫政策但,因地制宜地制定扶贫奔康的长效机制,找准“穷根”精准施策,保护好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切实把扶贫济困这件得民心合民意的好事办好。
(作者单位:盐亭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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