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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村霸要软硬两手抓

[ 作者:杨国华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3-08 录入:19 ]

湖北省鄂州市副市长程少云代表、江西省贵溪市樟坪畲族乡桂千金代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监察局副局长梁晓丹委员在基层民主大家谈中强调铲除“村霸”滋生的土壤。(人民网 2017年3月7日)

中国共产党是由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共同构成、相互作用的严密而完整的组织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基层组织是基本细胞、是战斗堡垒、是桥梁和纽带。可以说,基层组织的作用十分重要、甚至无可比拟。当然,基层组织要发挥其作用,重要的还是领头人。

然而,从近年来的新闻报道中我们不难发现,个别基层组织的领头人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沦为了用权势欺压民众的“村霸”。2017年2月21日,在河北省定州市大辛庄镇泉邱二村,原村主任孟玲芬等恶势力团伙横行乡里、肆意妄为,使当地村民的合法权益屡遭侵害;河北某村村主任自2012年以来,组成恶势力团伙,要求所有村民结婚必须“上供”。曾有一村民未照办,结婚当天竟收到了送到门口的花圈。“村霸”的横行让老百姓苦不堪言,笔者认为,要从“软、硬”两个角度加强对“村霸”的治理。

软环境要塑造好。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知识结构相对落后,民众的法制观念落后,对于“村霸”现象敢怒不敢言,在个人合法利益遭受损失后仍然选择忍气吞声,一再忍让,这无非是助长了“村霸”的嚣张气焰。所以,地方在整治“村霸”时,应该通过法制教育进学校、进市场、进村组等活动,开展普法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让老百姓知法、懂法,在遭遇不公平待遇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硬措施要制定好。基层组织自治管理本来是一项好政策,但若不规范,便成了“村霸”逃脱责任的避风港。所以,硬措施首先就要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配套相应的监督体系,让基层组织自治能够把握好“法制、为民”这个度;其次,要组织落实好村组织“换届选举”。农村富不富关键看谁领路。一个好的村干部是老百姓的贴心人、是发财致富的领路人,选好干部对一个村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要防止“村霸”干扰,就是要组织好“换届选举”。

令人欣喜的是,2017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这一条例的出台,加之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的重视,相信,“村霸”会越来越少,焦裕禄式的干部会越来越多。

作者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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