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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审批权下调监督尤需“升级”

[ 作者:鱼予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23 录入:16 ]

记者从2016年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获悉:201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首战之年,扶贫工作在广度、深度和精准度上都达到了新的水平。脱贫攻坚首战告捷,取得良好开局,预计全年减少1000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的任务可以超额完成。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介绍,2016年扶贫投入力度空前,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首次突破1000亿元,资金使用管理权和项目审批权到县比例从上年的75%提高到95%,832个贫困县中有792个开展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人民日报12月21日)

无疑,扶贫资金的审批权下放,对于急需扶贫资金的基层部门而言是大好利是。少了中间的周转环节,也就少了可能被“跑、冒、滴、漏”,少了资金可能被挤占挪用、滞留沉淀等。因为,一直以来,扶贫资金使用中被虚报冒领或违规使用的问题由来久矣,贪污、挪用、冒领等现象更是无所不在。国家审计署的一篇报告中曾指出:“去年,就有1.51亿元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违规使用。其中,29个县的59个单位和28名个人通过伪造合同、编造到户补贴发放表、重复申报、假发票入账等,虚报冒领或骗取套取扶贫资金5573.13万元;14个县的财政、扶贫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村委会等违规将6091.35万元用于平衡预算、市政建设、宾馆改造等非扶贫领域……”。

看到此,对资金使用管理权和项目审批权到县比例从上年的75%提高到95%,832个贫困县中有792个开展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让笔者不免有“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之嫌。扶贫资金审批权下调,让扶贫资金更“接地气”不错,但监督尤需“升级”,才能为用好扶贫资金的审计装上一把“安全锁”。

“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于扶贫开发的投入力度空前,不仅是国家,各级财政专项投入也是明显增加,增幅很大。众所周知,对于扶贫资金而言,要“一分钱当两分花”,让每一笔资金都能助力脱贫攻坚的工作,势必得下一番苦功夫。从某种程度上说,扶贫的成效,影响着政府的形象。综观近两年频发的扶贫腐败案,无论是雁过拔毛、见缝插针、层层截留;还是无中生有、虚列户头、套取资金;抑或是借鸡下蛋、隐瞒实情、账外私分;或者权力寻租,猫鼠一窝,上下其手等等如是。无不源于监督机制的缺失,监督、审计没有及时发挥作用不无关系。为此扶贫资金审批权下调固然好,监督尤需不“跑调”。

有鉴于此。在把扶贫资金审批权下调同时,必须把对应的监督力量、监督机制、监督责任“升级”。得按照科学有效的法定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管理,杜绝“假冒贫困”;得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保障贫困地区和人群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得针对准基层扶贫资金审批使用环节,给扶贫资金的使用保驾护航;得梳理扶贫资金审批使用的风险点,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的审批使用程序;得把扶贫资金审批使用“透明化”,从资金的来源、流向到把每一分钱的来龙去脉一一公平、公开,将其“晒”在阳光下;得加强对扶贫资金审批和使用环节的审计、纪检、检察监督,加强对扶贫效果的考核;得加大惩处力度,严查使用扶贫资金“暗箱操作”。或许如此,才能堵住审批权下调可能出现的“漏洞”。

扶贫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对党员干部为民服务“考场”之一。笔者相信,扶贫资金审批权下调不是问题,监督是否做到“升级”才是解决问题关键。其实,只要能切实做好“放”“管”结合,扶贫资金在哪都不是问题。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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