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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规定回应“告官不见官”

[ 作者:艳艳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14 录入:16 ]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将于今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应诉责任、落实机制、组织保障、考评监督等方面全面规范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充分回应老百姓“告官不见官”问题。(据人民网)

我们应该为广东省的做法叫个好、点个赞,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更好的维护老百姓的利益,更好的维护法律的权威,更好的保障依法行政的途径。这是全面落实和推进我党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这是老百姓法治意思的有力提升,这是体现政府对法律的尊重以及官民之间法律地位的平等,有利于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

行政应诉工作应成为新常态,在我国大力推广普法教育后,老百姓的法治思维得到有力提升,形成了信法不信访的新局面,我们要利用好这新局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老百姓的问题,提升政府和法律的权威。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我们要积极面对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躲避三舍、避而不见、扭扭捏捏,躲在“闺房”不露面,《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让老百姓能够找到真正当家的、管事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是对行政审批案件的重视,是政府自信的表现。

行政诉讼主体应端正自己的位置,摈弃官本位的思想,做出行政诉讼的表率,不能让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都要以法律为准绳、强化行政诉讼机制来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构建法治社会的信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才能彻底解决“告官不见官”。要保障公众的诉求表达渠道,切实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和“官官相护”问题,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职能。

作者单位:平武县水电开发建设协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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