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各地正稳步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半月谈记者近期在黑桂赣皖等地采访了解到,各地积极通过干部与贫困户结亲帮扶及“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努力补齐“短板”,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受到贫困户欢迎。然而各地在推进精准扶贫过程中亦存在不少隐忧,如存在帮扶举措“不精准”、急躁症、“数字扶贫”等现象。(新华网,9月21日)
扶贫,不是一句口号。当前,精准扶贫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然而“贫穷千万家,原因各不同”,农村的贫困现象比较复杂,不只是“精准”了“对象”就能解决问题。那么,精准扶贫如何做到“对症下药”?
一是丧失劳力型。一些贫困人口因为残疾、重病、精神障碍、孤寡老人或其他原因等丧失了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很难靠自身发展脱贫。这样的人群除了通过政府各种渠道予以保障兜底,更需要其子女出一份力。
二是积极进取型。一要提供理念上的帮助,二要请有关专家和致富能手帮忙设计符合自己特色的种植业或养殖业发展项目,三要变“授之以鱼”为“授人以渔”,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方式进行技能培训。
三是不思进取型。一些人有劳动能力,但没有脱贫的意念,比较懒散,甚至有好逸恶劳的现象,知道自己的“贫困”政府一定会管,争低保,吃低保,还说低保的数额太少,常常说怪话,发牢骚,对这类人群需要采取综合措施。一是加强教育,扶贫先扶志,让心先“脱贫”,把“志力”扶起来;二是要鼓励他们积极劳动,把低保和其他政策上的钱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发给他们,比如,他自己发展了多少生产,养了多少牲畜,开展了多少劳动就给予奖励,用激励的方式推动他们脱贫。不要直接给钱养懒汉,以免产生“破窗效应”。
总之,精准扶贫需要深入基层,摸清底子,研究对象与对策,对症下药祛“病根”。在整个精准扶贫工作中,应该因人制宜,因户制宜,分类型采取措施;应立足长远,实现有内生动力的脱贫。当然,外因只是辅助因素,内因才是决定因素。主体是贫困户自己,发挥出主体作用,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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