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9月20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帅才)近日,湖南湘阴县漕溪港街道彭家村村干部以奖金为利诱,干扰接到民意调查电话的居民,要对各项指标都打满分、回复满意,即可获得现金奖励。记者从湘阴县委宣传部和湘阴县漕溪港街道办事处了解到,此事属实,已经叫停违规作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笔者认为,民调应该真实、客观反映被调查对象的工作情况,以便对其进行评价和考核。然而,一些地方组织开展的民调,缺乏真实性,或者被调查对象用金钱收买一些人伪造民调,或者负责搞调查的人搞形式,走过场,被人“操纵”民意,用设计好的“标准答案”,进行民意调查,让群众“被满意”,不满意的内容无处表达,使民调失去它的作用。
如何防止民调“被满意”呢?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地方部门、官员政绩考核实行多样化。如果仅凭民意满意度进行政绩考核,就难以避免利益驱动下的基层部门和官员弄虚作假,搞被满意的民调。只有斩断利益驱动链,才能解决民调“被满意”的现象。
二、进行民调不能“走过场”。要求负责开展民调的人员要有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的做好民意调查,真实、客观、有效的反映群众对被调查对象的评价、满意情况,让上级组织掌握真实的民调满意度。
三、拓宽民调反映途径。对群众满意度的调查,既可组织人员深入群众调查,也可拓宽民调反映途径,让群众通过信件、电话、网络等方式向上级组织反映真实情况,让那些搞弄虚作假的人无计可施。让他们知道要想得到群众的满意,只有认真干好工作,真心为群众解决问题,为群众服好务。让民调真正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作者单位: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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