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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去向牌变挡箭牌现象需配套机制发力

[ 作者:韦玄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8-10 录入:实习编辑 ]

一群众到某单位办事,发现7个人的办公室只剩1人,事儿没办成。当他质疑为啥门口“去向牌”仅标明1人外出时,该单位人员遂将其他人的去向标签统统挪到“下乡”。轻轻一挪,问题似乎就解决了。(人民日报,8月8日)

本是为了方便群众,监督领导干部的“去向牌”反倒成为敷衍群众、应对监督的“挡箭牌”。这一现象折射出的是部分工作作风散漫的党员干部内心对事业的不负责的态度,是典型的工作不落实。试想一下,着急办事的群众却显而易见地“被忽悠”,想办的事儿被迫一拖再拖,甚至因为时间关系不能圆满完成,谁来负此责任?好政策被“歪嘴和尚”念歪了,关键在于实施过程中没有配套举措的保障。笔者认为,要遏制“去向牌”变“挡箭牌”现象需配套机制发力。

思想引导是关键。近年来,随着党建不断加强,各级党员干部在工作作风和态度方面有了较大的转变。“门”好进了,“脸”好看了,对办事群众更加亲切了,党员干部整体形象得到有力提升,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转变过程中仍有部分“人民公仆”并没有从思想上真正认可“为人民服务”执政理念,奉行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中庸思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对党员干部有意识地进行定期的政治学习指导,使他们将“为民服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使之成为“为民服务”的典范。

行为示范是引领。“行胜于言”,各级党员干部应常思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学一做”理念,争做合格党员。在行动上保持和党的要求一致,在与民相处中能设身处地地“为民着想”。不仅只是“洗洗脸”“照照镜子”,更要践行“为民服务”的原则。在群众面前不做“伤不起”的表面功夫,切实为民请命,做党和群众的“沟通桥梁”而不是“天堑障碍”,做实在的党员,做优秀的干部,用自身的行动告诉办事的群众“我是党员,我是示范”。

配套制度建设是最终保障。子曰“吾日三省吾身”,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不能仅仅只靠个人内省自觉。“好的制度决不能流于形式”,更应有相关机制保障监督实施。“群众无小事”,在应该办公的时间,相关人员却不在岗,针对此类现象应切实完善制度约束,在体现严格的工作制度情况下也充分体现人性化管理。对确实因为公事不能为群众“排忧解难”时,应该及时告知群众,主动寻求合适时机达到“双赢”。须知,一个生硬的“去向牌”挪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增强了与群众之间的“隔阂”,作为党员干部,这样的“有心之失”应完全避免。只有从制度上发力,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水平,真正让“去向牌”成为与民沟通的“真心牌”而不是忽悠群众的“挡箭牌”。

作者单位:四川省合江县合江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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