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纪委网站消息,近日,山东省纪委对6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发出通报。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实到基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人民网)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脱贫攻坚是一场必须要打、必须要赢的硬仗。摘掉全国7000多万贫困人口的“贫困”帽子,是十三五时期党和国家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当务之急。国家对扶贫高度重视,即使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增收不乐观的两难的情况下,中央明确要求,扶贫资金不但不能减,中央和省级财政还要明显增加投入。如此大规模的资金投入扶贫领域,如果在资金落实环节得不到严格管控,就有可能滋生出贪腐行为。
事实上,结合近几年贪腐案件来看,扶贫领域正逐渐成为一些官员腐败的温床。涉及扶贫领域腐败的官员,不少都是乡镇站所和农村基层组织的干部。因为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一些基层干部和农村“两委”人员通过巧立名目、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方式瞒天过海,逃避监管、欺骗群众,侵吞、骗取国家下拨的扶贫资金。有的基层干部还把国家下拨的扶贫资金用于请客、送礼、接待,甚至旅游、买车、盖楼的……这些行为都严重影响了扶贫脱贫工作的正常开展,损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因此,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必须“零容忍”!
要保证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必须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力度,确保每一笔资金有去处、见实效。李克强总理曾指出,管好、用好民生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既是人民赋予政府的重大责任,也是建设廉洁政府的基本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履行好主题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完善审批验收制度,建立健全财扶贫资金监管机制,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作为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重点,加强监督,严格执纪,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就决不客气,以零容忍态度快查严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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