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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应随时随地可举报

[ 作者:鲁湖水清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5-20 录入:实习编辑 ]

昨天,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即日起实施,此次修订将举报奖励的范围扩大,门槛降低,举报线索的认定手续也更加简化。其中,修订办法中特别体现了鼓励“行业内举报”。(5月19日 新华网)

食品药品问题是关乎民生的大问题,做好食品药品的健康发展,是每一个公民都应尽到的业务和责任。要做好这份业务和责任,监管乃重中之重。食品药品的发展都靠消费者存活,那么如何让这部分消费者“偷偷摸摸”的监管得到回复,得到安全保障,才是当前改革必须完善的问题。

社会在进步,法律意识在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也在增强。大家都希望自己的消费安全、放心。然而,事与愿违,当消费者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大部分群众不会选择投诉或举报。其一,事情不大,大不了下次不消费而已,即使投诉或举报,麻烦不断,相关职能部门还不一定出面处理,因为他们一大堆程序要走;其次,举报或投诉者的安全难以得到保证,在部分群众的心中,都是“官商勾结”。如举报或投诉,自己的个人信息必将暴露,可能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所以,在面对食品药品问题时,造成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意识形态,使得违法的食品药品问题变得猖獗,使其无法得到有效及时的监督和制止。

如今,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政府职能部门更应该利用网络资源,给对食品药品的监管制定出完美的投诉举报途径。智能手机的普及,随处可拍照,随处可上网,随时可举报,何不用这一条资源给食品药品监管订上一颗监管钉呢?只要有图有事实就有真相,可匿名举报或投诉,即使是“行业内举报”,他们更想要的是如何让自己首先得到安全的保障。监管部门接到有图有根源事实的举报和投诉,应该第一时间查看现场,及时处理,才能避免事态的升级和恶化。如此,毒奶粉三聚氰胺才不会再次出现。

作者单位:三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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