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强调要鼓励、支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通过大力开展对口扶贫、产业扶贫、智力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等举措,发挥社会组织在大扶贫格局中的独特优势。(5月13日 人民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上提出“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但扶贫工作光靠脑子想,光靠嘴巴说是远远不够的,唯有参与,方知艰难;唯有亲历,才知困苦。在这场脱贫攻坚战斗中,没有旁观者,没有局外人。
大力倡导民营支柱企业扶贫,积极引导社会优秀组织扶贫,广泛动员先进个人参与扶贫,促进社会扶贫长期化,让脱贫攻坚工作真正形成“百花齐放,共衬一春”这样齐心共振的大好局面是很有必要的。但是社会组织和企业在以往涉足扶贫工作的毕竟还是少数,如何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抓到工作重点发挥扶贫效果?让贫困群众尽快接纳、配合他们的工作?这些都是我们政府部门作为“主人翁”应该研究考虑的。
笔者认为,各级政府和扶贫部门要将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考核,通过不定期调研检查和定期考核评比等方式,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应该对其工作方式开展一个专题推广,鼓励大家进行学习。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也要予以一定程度上的表彰表扬,类似在尊重其意愿的前提下给予项目冠名,并对他们的扶贫产品进行一个推广。同时强化舆论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利用门户网站、刊物等为载体,积极宣传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成效的典型成功案例。务必做到由小及大,从基层到中央进行成果分享。同时,要对那些敷衍了事的社会组织实施相应的惩处措施,取消此类社会组织的扶贫资格,并利用门户网站和报刊进行通报,对蓄意破坏脱贫攻坚事业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随着扶贫工作进入“深水期”,不断地动员全国各方各面力量,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方能避免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停滞不前,才能尽快把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一起带入全面小康。
作者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泰山新村点将台路40号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