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5月6日专电(记者 王新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开展农村低保和低保资金使用情况专项监察,24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记者从黔西南州纪委了解到,自2015年4月至年底,黔西南州对农村低保开展了8个月的专项监察,特别是对乡、村两级在农村低保对象认定、资金拨付、发放等环节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清查。(新华网 5月9日)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村干部、乡镇干部是审核评定农村低保名单的主力军,通过本人申报,层层审核最后确定,保障的都是生活极其困难的群众的基本生活。就是这一部分资金都存在基层干部贪污腐败,或是把名额分给自己的亲朋好友,不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申报、评议,甚至个别低保户是群众身边的有钱人,还靠关系申请低保或是不愿退出低保系列,基层干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行为简直就是典型的群众身边的腐败,影响极其恶劣,不利于树立政府在群众眼中的公信力。
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各级领导干部都应以此为“官箴”,自觉抵制特权思想,做到新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把权用在实处,真正为百姓服好务,谋好利。低保甚至是关系到个别群众的温饱问题,这个钱就要污,不仅是违纪违规行为,就连基本道德准则都没有坚守。加大对低保申报、审核工作的督促力度,严查严处违纪违规行为。加大对低保对象的实际走访,了解群众的真实情况,动态管理低保户,及时肃清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把钱交给真正有需要的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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