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原局长洪永林因受贿罪被二审裁定死刑时,居然遗憾地说:“我什么东西都吃过了,可惜‘路易十三’这种酒还没有喝过,今后也喝不到了。”(廉政瞭望,4月7日)
随着央视记录片《舌尖上的中国》的推出,“吃货”成为网络热议的话题。在讲究“民以食为天”的国度,很多人以“吃货”自居。在网络和生活中,特别能吃、特别爱吃的“吃货”往往是“萌萌哒”的形象;身为领导干部能吃、爱吃,也在情理之中。然而若爱“吃”过了头,甚至以权谋吃,恐怕就让人“伤不起”了。
1993年,身为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原局长洪永林,因受贿罪被二审裁定死刑时,不是痛哭流涕的忏悔过往、忧心家人,而是遗憾没有喝过“路易十三”,着实令人惊讶。
爱吃成痴的不仅洪永林一人,山西国信投资集团原董事长上官永清长期饮用从韩国空运的牛奶;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喜欢喝洋酒,且只喝5000块钱以上一瓶的。
不仅对吃的材质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些人喜欢在吃的器具上下功夫。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陆武成在任金昌市委书记时,曾把预先准备的铜餐具换掉,改用金制餐具来招待客人,堪称“土豪”;而爱好火锅的重庆市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申请了3款餐桌、1款餐厅椅、1款餐厅传菜推车以及1款盛放食品的保温笼屉专利,可说是“吃出了学问”。
当然,有时候吃只是一种借口、一个形式。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去商人吉立昌家吃羊肉饺子,吃完后,顺手挑了3块较大的玉石籽料带回家。这时候的饭局,与其说吃的是饭,不如说是吃权钱交易。
当然,不管是出自于什么目的,以权谋吃、公款吃喝,本质上都是腐败。去年的全国两会上,九三学社中央的提案列举了一组数据:目前,全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已达3000亿。这是一笔骇人听闻的巨大开销。人们无法想象,在这3000亿以后,隐藏着多少贪吃的“蛀虫”,又损害了多少公共利益?
活佛济公有句流传很广的话“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常常被酒肉之徒用作肆意吃喝的挡箭牌,却忘记了后两句“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面对山贼的屠刀,为了挽救无辜百姓,道济选择了舍弃道程、开斋破戒;但如果党员干部只想着大吃大喝,恐怕到头来就要把自己的前程乃至身家一起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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