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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制度牢笼 严斩伸向扶贫领域的贪腐触手

[ 作者:流云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3-21 录入:7 ]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司法系统的代表提出当前贪腐现象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其中“惠民资金领域发案率高”的情况较为突出。

要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完成“第一个百年”目标,那么摘掉全国7000多万贫困人口的“贫困”帽子就是完成任务的关键。扶贫,一直以来都是党和国家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党和国家也对扶贫领域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随着扶贫开发工作进入十三五的最后攻坚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贫资金投入将更大、项目会更多。如此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如果在资金落实环节得不到严格管控,就有可能招来贪腐的触手。

十八大以来,中央以空前力度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利剑高悬,刮骨疗毒,频频出手,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既提升了党的形象,也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并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反腐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未来的形式依然严峻。近几年,纪委监察机关查办的贪腐案件中,涉及政策性扶贫惠民资金领域为数不少。

扶贫惠民领域的贪腐案件发案率高,且大多发生在乡镇站所和农村基层组织。究其原因,制度漏洞、监管不力是根本原因。一些基层干部和农村“两委”人员利用财经制度不健全、资金监管不到位、扶贫信息不对称等漏洞,通过巧立名目、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方式瞒天过海,逃避监管、欺骗群众,侵吞、骗取国家下拨的扶贫资金。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将增长43.4%。政府投入扶贫的资金增量如此大,这么多钱一下子都下到基层去,如果监管跟不上,扶贫效果可能会打折扣的同时,也会变相成为滋生贪腐的温床。

构筑制度牢笼,严斩伸向扶贫领域的贪腐触手!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防监督机制,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要有力推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在基层干部心中牢固树立法律“红线”。各级纪委检察机关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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