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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兜底”要慎用

[ 作者:染博钊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2-26 录入:7 ]

223日,民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据介绍,未来,国家将鼓励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在家分散供养,而对完全或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优先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农民日报224日)

扶贫帮扶政策已经实施了很多年,群众们在享受着低保、五保、过节慰问、产业帮扶、资金扶持的过程中,一些群众逐步走上了勤劳致富的道路。但是,却仍然有一些人,急切地盼望着政策的扶持,早已把勤劳致富的美德抛到了九霄云外。在此,笔者认为,要早日实现全面小康,扶贫“兜底”固然好,自力更生更重要。

近年,党中央把对贫困村贫困群众的扶贫工作作为了一项中心任务,集中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帮助群众解决道路交通、水利设施、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难题,大大推进了群众脱贫致富的进程,一些地方的基础设施更好了、产业结构更优了、群众生活更富了。

与此相对应,另外还有一些群众自主脱贫的意愿不强,等靠要的思想占据了上风,好逸恶劳成为了自己的生活习惯,他们把过上好日子的希望寄托在了扶贫“兜底”政策上。殊不知,“兜底”政策,也只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下下之策,是对已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采用的特殊方式。

如果这部分群众等靠要的思想不解决,我们全面小康的难度必然会大大加大。因此,要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还需要从思想上做文章,让他们变得积极、健康、勤奋、努力。要明政策断“后路”。以下派的“第一书记”为主,全面开展政策宣讲,把党的扶贫政策讲清讲透,明确的告诉他们,扶贫,是扶勤劳者的贫,是扶助勤劳者指引方向勤劳致富,具体的实施,还在于贫困者本身。要明确地告诉群众,扶贫“兜底”只是对完全或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使用。要作比较找差距。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贫困对象到附近脱贫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地方参观学习,在学习经验的过程中,找出自己与他们在生活现状方面存在的差距,找出自己未能脱贫致富的原因。只有这样,对基础不牢的就强化基础,对产业不优的就优化产业,对因懒惰致贫的就触及灵魂地教育,我们的扶贫,才会取得更佳的效果。

作者单位: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长顺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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